试论苏区廉政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其当代价值

2016-10-21 21:11许亚萍
华夏地理中文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实践经验廉政建设苏区

【摘 要】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造,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开创了我国反腐倡廉的历史新篇章。随着全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运用得天独厚、具有重要廉政文化价值的苏区廉政建设所积累的经验,实现苏区廉政文化资源价值与当代廉政文化建设效果的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苏区;廉政建设;实践经验;当代价值

廉政建设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建立、发展的必修之课,也是社会安定、社稷久安的必由之路。“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在我国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廉政反腐、兴利除弊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重要实践

(一)注重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中央苏区时期,各级党组织普遍注重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些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革命理论学习与教育,对筑起反腐防腐思想防线起到了重要作用。“开展革命理论的学习与教育,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和红军指战员的头脑,使其牢牢树立革命理想和信念,把正确的革命理论转化为革命的自觉意识和行为,是苏区革命斗争胜利发展的重要前提。”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1932年3月2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的第6号命令,要求各级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政策,学习政府制定的法规制度,学习文化知识,尽量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8月10日中央组织局发出《关于党内教育计划致各级党部的信》,要求各级机关“应当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党内政治理论水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武装所有新旧同志们的头脑,进行经常性有组织的教育工作。”

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上,中央苏区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是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对一些典型案例,采用印发处分通报的形式供党内传阅,详细刊载事件始末,以使广大党员从中受到教育与启发,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案例,还在《红色中华》等报刊披露,以教育全党。二是在编印的党员教育材料中充实关于党的纪律的内容,并做到适时更新、时时学习,以达到反复强化熟稔于心的效果。

(二)注重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力量,拓宽反腐倡廉的信息渠道和监督路径

中央苏区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苏区各级干部在工作上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人人争创“第一等工作”,干群关系亲密而和谐,广大群众纷纷献出自己的力量支持如火如荼的革命事业。

1932年3月2日,《红色中华》发表了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的《反对浪费,严惩贪污》一文,号召工农群众联合起来,积极反对各级政府浪费政府的钱,驱逐各级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1934年初,中国工农检察委员会下达了《怎样检举贪污浪费》的指示,对进一步开展检举运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又发出了《继续开展检举运动》的训令,进一步指出“检举运动是广大群众斗争的行动”,要“采用一切方法来鼓励和吸收群众的意见。”通过发动群众进行检举,许多贪污案件被揭发出来,受到查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枪毙的第一个贪官——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就是在群众的检举揭发之下被治罪。

(三)注重制度建设和方法创新,巩固反腐倡廉的制度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中央苏区的廉政建设之所以取得诸多成效,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临时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健全机制和创新的有效方法。

在制度建设方面,苏区时期,反对贪污浪费的运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运动,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便制定了《暂行财政条例》,实行了严格的预决算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国库制度并统一财政。从反贪污浪费的斗争一开始,中央政府就紧紧抓住了财政这个根本环节,所谓“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正是财政制度完善和有效,从而把贪污浪费置于“无米之炊”的绝境。“由于统一财政,整理财政,严格财经制度和纪律,节约了经费,减少了浪费,打击了经济犯罪,为在艰苦的环境中坚持革命斗争提供了物质条件,也使苏维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廉洁。”

在方法创新方面,苏区时期对于反腐倡廉的新闻监督工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作为舆论监督重要武器的新闻工具在这一时期被得到了充分而开创性的运用,如苏维埃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和红军总政治部创办的《红星》报。在这些报纸杂志上,“工农群众可以批评苏维埃工作人员,一般干部可以批评揭露自己以及他人领导的缺点错误,这在历史上十分罕见。”

(四)注重法纪严明和腐败惩处,铸实反腐倡廉的铜墙后盾

中央苏区对贪赃枉法者的惩处极为严厉,相关训令对处罚的条款也规定得极为细致和明确。如1932年7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发布训令,严肃指出:“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的检举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

二、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现实启示

(一)以思想建设为先导,坚定拒腐防腐的理想信念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曾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反腐倡廉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任务,只有在思想上改造了自己,主观上具有正确的观念,才能坚定理想信念,从而达到“不想腐”的境界。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數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纵观近年来各项重大的腐败案件,大多数落马干部无不因自身放松自律、自警,走向贪婪、堕落而断送前程。实践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得比较好的人,有良好党性和敬业精神的人,就比较能做到自律,就能顶住诱惑。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定期进行深刻的廉政教育,进行相关考核并把结果纳入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中。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以及观看相关典型案例、警钟长鸣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人革命气节的目的。

(二)以群众路线为法宝,汲取防腐治腐的智慧力量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和重要工作路线。人民群众是我党开展工作的最大依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实现“没有观众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踊跃支持;另一方面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保障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上,采取更为群众接受、更便于群众发表意见的工作方式方法,畅通民意渠道,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要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让群众有条件参与,从而使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举报机制,广泛搭建举报平台,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现场举报等多种途径对腐败问题进行方便、快捷的举报。二是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应对,迅速调查事件的真相,妥善处理,给举报者一个满意答复。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为群众实施监督提供便利。职能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应放在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审批时限、受理地点、审批结果及重大事项等内容上,做到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外,应采取公开栏、公开墙、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任何“自留地”。四是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保护好群众的举报档案。使群众无后顾之忧,切实参与到反腐倡廉的工作中。五是要建立意见征求制度,定期走访群众进行意见征求同时了解群众所需所盼,为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提供方向和目标。

(三)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开辟反腐倡廉的科学道路

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一方面要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实践。目前,随着我国改革事业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我们要有一种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闯劲和锐气;我们要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宁要微词,不要危机。另一方面,适度量力而行。反腐倡廉建设,政策性、原则性、刚性很强,其创新工作要周密部署,小心求证,量力而行,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分步骤、分层次地加以推进,保证工作健康稳妥地开展。例如现在全国各地正在逐步推进的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工作,在公示的对象上,可以从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始试点,在公示的方式上,先通過内网和公开栏公示,这样既推出了“阳光法案”,又充分考虑到了社会心理的承受能力,实行渐进式探索,便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方法,在信息化网络化及其发达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新媒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有力的反腐工具。近年来,因网络曝光而破解出腐化案件的事例不胜枚举,网络由于其虚拟性、不可视性、隐秘性,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敢于揭发检举,从而为反腐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因此,一方面要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运用好科技反腐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也要注重网络环境的建设,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搞破坏,要加强分析辨别能力,合理筛选有效信息。

(四)以严查严惩为武器,遏制腐化败坏的侵蚀蔓延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对于腐化败坏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施以严惩才能使其得到改造。中央苏区时期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极大,且对于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均一视同仁,由此才保障了反腐治腐得以顺利而有效的进行。

在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要运用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实行严厉的制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之徒断然止步。要达到 “不敢腐”,就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要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如此不仅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也对其他领导干部起到了振聋发聩的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康平.论苏区廉政经验在当代廉政文化建设中的运用[J].政治学研究,2010(02).

[2] 傅克诚.中央苏区廉政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3] 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许亚萍(1990- ),女,江西吉安人,本科,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科研处教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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