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华龙
摘要 调查了郎溪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议。
关键词 林业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发展建议;安徽郎溪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5-0166-02
Abstract The status,achieved score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forestry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Langxi County were investigated. Suggestions of forestry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Langxi County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forestry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status;problems;development suggestions;Langxi Anhui
近年来,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伴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战略调整及林业经济全面转型快速崛起,郎溪县林业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林业产业步入快车道。
在林业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兴起,截至2015年12月,全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数量达85家,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75家,合作社基本涵盖蓝莓、蜜枣、林下养鸡、苗木种植、油茶种植、种桑养蚕、水栀子种植和盆景培育等八大类,其他林业经济合作组织10家,2015年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值3.5亿元。
为了进一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和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稳步、健康和有序发展,现结合该县实际,就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如下。
1 基本概况
郎溪(东经118°58′~119°22′,北纬30°48′~31°18′)位于皖东南边陲,毗邻苏浙沪,宣杭铁路、沪渝高速、扬溪高速、318国道、214省道穿境而过,郎川河、胥溪河、梅渚河、南漪湖构成通往长江、太湖的水上通道,同时又是皖东南通向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常州等苏浙沪发达城市之窗口。
全县总人口34.2万人,土地总面积11.05万hm2,属于农业县,其中,林业用地3.63万hm2。
2 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及取得的成绩
2.1 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全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9个,已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85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协会5个,其他合作组织5个。现有社(会)员5 500户,带动农户1.85万户。合作社涵盖蓝莓、蜜枣、林下畜禽养殖、苗木种植、油茶种植、种桑养蚕、水栀子种植加工和盆景培育等八大类,其中,蓝莓种植合作社2个,蜜枣种植及加工1个,林下畜禽养殖12个,苗木种植53个,油茶种植2个,种桑养蚕1个,水栀子种植3个,盆景培育1个;从合作社分布乡镇来看,凌笪乡23个,新发镇12个,建平镇13个,十字镇7个,姚村乡4个,毕桥镇6个,涛城镇3个,飞鲤镇4个,梅渚镇3个;从合作社区域分布来看,村内的21个,跨村的32个,跨乡镇的18个,跨县的4个。
在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获得省级示范社3家,分别为郎溪县亿宏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郎溪县扬子农林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郎溪县庙头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市级示范社12家,分别为郎溪县侯村蜜枣种植专业合作社、郎溪县方坝林下养鸡专业合作社、郎溪县联恒苗圃专业合作社等;获得县级示范合作社25家。
近年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专业协会5个,分别是郎溪苗木花卉协会、盆景协会和油茶种植等协会,协会成员480人。
2.2 林业专业合作社强力助推林业经济的发展
2.2.1 助推林下经济发展。郎溪县林下经济发展林地面积大、空间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中,有近1.72万hm2适宜发展林下经济;在非林业用地中,四旁隙地以及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小树林星罗棋布,其中,1.33万hm2适宜发展林下经济。而随着林业专业合作社兴起,无不助推着林下经济兴起。如郎溪县方坝养鸡专业合作社,在林下养殖黑羽乌骨鸡,年养鸡逾10万只,包括产蛋,年产值达1 300万元;郎溪县联恒苗圃专业合作社,在43.33 hm2林下培育小苗,复合经营,效益显增,通过苗木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周边近百户农民及林业大户发展林下复合经营;郎溪县亿宏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油茶基地166.67 hm2,现基地套种西瓜、山芋,以短促长。
2.2.2 推进标准化建设。合作社有示范基地、品牌意识强及管理标准化,带动性很强。品牌意识强:如侯村蜜枣专业合作社注册了“高潮湖”、“侯村”牌商标,方坝养鸡专业合作社注册了“珍稀绿壳蛋”、“黑羽乌骨鸡”商标,亿宏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丽仁牌”野茶油商标等。模式新、引领强:由林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合作社,如安徽亿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亿宏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或由农村林业专业示范户牵头组建,如新发镇涧西村一农户原是林业科技示范户,他牵头组建了郎溪联恒苗圃专业合作社;还有由社会其他行业的成功人士和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等。三是建基地、抓示范,每个林业专业合作社都建有示范基地,如圣峰苗圃专业合作社建有10 hm2示范基地,苗圃基地综合利用、立体开发、复合经营,采用林苗、林农等模式发展林业;方坝养鸡专业合作社林下养鸡的林禽模式等。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申报和制订地方性标准、认证申报以及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如侯村蜜棗专业合作社制定了《郎溪侯村奶枣嫁接苗培育技术规程》《郎溪侯村奶枣矮化密植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圣峰苗木种植合作社制定了《榉树苗木培育技术规程》《榉树丰产造林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目前,郎溪县通过林业合作社起草制定并获得发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达8项,位居全省前列。林业合作社通过制标准、创品牌、抓质量以及管理服务标准化,又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2.3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零星土地的流转,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速度。经调查统计,全县75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达1 700 hm2,土地流转“点土成金”,联恒苗圃种植合作社部分苗圃产值高达75万元/hm2,纯收益逾60万元/hm2。
2.2.4 推进林权配套改革。郎溪林业合作社培育、建设及发展工作刚刚起步,但是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和纵深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既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活跃于林下经济发展主战场,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与此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社也已经摆上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各级政府、林业及相关部门将会制定政策措施,并且不断加大对林业合作社的组织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社财政支持、信贷投入和税费扶持力度,林业合作社发展前景辉煌灿烂。
2.2.5 架起农民致富桥。近期统计资料显示,全县合作社社员总数达5 500户,带动农户数达1.85万户,2015年实现产值3.5亿元;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抓示范、建基地、创品牌、连农户和管理标准化,实现土地流转和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致富;林业专业合作社连接千家万户,破解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促进了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现代林业加速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架起着一座座农民增收致富的桥梁,做好林业合作社“大文章”,必将带来林业经济“大发展”。
3 存在的制约因素
3.1 社员较少、规模较小
造成影响力不大、带动性不强,成员20人以下的占50%。
3.2 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
有的乡镇发展较快,合作社多点面广,有的乡镇较少。苗木种植类合作社较多,占到60%以上,大多数类型的合作社仅1~3个,而林下采集类、林产品加工类等合作社目前仍为零。
3.3 人才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影响了合作组织做大、做强。
3.4 融资困难
合作组织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资金问题。有的虽成立了组织,大多没有抵押物,贷款难,后劲不足,影响了合作组织发展壮大。
3.5 合作组织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相当一部分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领头人的能力经营运作,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应本着先发展后完善的原则,逐步规范。
3.6 认识不足
目前,仍有不少农民把成立合作社当成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的工具,认识有待提高。还有一些社员期望值太高,短期利益意识很强,希望在短时间内就能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稍有困难就极易挫伤办社热情。
3.7 管理服务滞后
一些林业专业合作社投奔农委部门,被各级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认定为市级县级示范社或龙头企业获得资金奖励等支持,而林业部门管理服务滞后,至今未开展市级县级示范社认定工作。
4 建议
4.1 提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应运而生的一个新型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它的诞生和发展不仅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连结,成为农户、企业、市场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也弥补了目前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建,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林业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办成了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以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产品安全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林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加以认识,是林业经济“调转促”的关键切入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1-3]。
4.2 林业部门要跟进服务
一是协调税收、信贷、工商、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督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技术指导和服务,特别是对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层人员的培训;三是配合协调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的投入;四是加快开展林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认定、示范社认定等工作;五是要积极加强与农委部门的对接,共同服务于林业专业合作社[4]。
4.3 加强合作社的规范管理
有关部门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确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坚持正确方向,按照自愿联合、进退自由、服务农民、权利平等、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经济组织,同时,按照合作制原则,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建立规范的章程和运行管理机制。
4.4 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
郎溪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农民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性质、地位以及其发挥的作用仍有认识不足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用、地位的认识也有不足。因此,要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以形成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和相关部门关心、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5-6]。
5 参考文献
[1] 李湘玲,余吉安.林业专业合作社推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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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存林.浙江省安吉县林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EB/OL].(2012-09-26)[2016-02-18].http://www.so.com/link?url=http%3A%2F%2Fwww.caein.com%2Findex.asp%3FNewsID%3D84441%26xAction%3DxReadNews&q=浙江省安吉县林业专业合作社情况调研报告&ts=1457059663&t=bb55f85a6c8216cf7904903f73f0592&src=haosou.
[4] 邢最榮.浙江对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又快又好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林业产业,2006(8):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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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于洋.东港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7):18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