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所谓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人们常说的“以房养老”,然而在政策颁布的一年多时间里,以房养老却陷入了“政策热、市场冷”的尴尬境地。endprint
金色年代201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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