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寒
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
文/宗寒
近些年来,我国国有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稳步推进改革措施,大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监管,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砥砺拼搏,负重前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5年11月底,国资委系统监管的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8万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1.5万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增加值8.1万亿元,同比增长6.9%;上交税金2.8万亿元,同比增长4.8%。2014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有47家中央企业和21家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上榜。
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是一个长期重要任务,也是当务之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性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缺一不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城乡之间,地区部门间发展不平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以不断提高改善人民生活,是长期任务。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私有制经济和引进外资经济,是发展我国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需求。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水平和性质决定的。生产力水平和性质没有根本改变,生产关系就不能根本改变。生产力水平不能仅看经济总量,重要的是看人口平均量和生产力的性质。这些年来,我国经济总量有很大提高,已上升到世界第二位,经济发展对世界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但按人口计算的经济量仍处于世界平均水平,就是说,属于世界中等水平,离发达水平还有一段距离。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才能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推进我国繁荣强大。大众积极性是根本的积极性。只有大众起来,主动积极地自觉地发展生产力,才能有国家和民族的强大繁荣。而国有经济代表着国家实力,是支持大众创新的基础性力量和后盾,是带动大众创新的重要源泉和支撑。
国有经济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标志。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有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确立和发展;失去公有制主体地位,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共同富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坚持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起主导作用。这样,它才能在关键时节、关键环节上代表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支持引导国民经济按客观规律发展建设,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同时,也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才能有效地支持和引导私有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使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继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通过深化改革,在体制上、结构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力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济管理队伍精干,职工素质高,基础雄厚,成就突出。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重大挑战。
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主动贡献。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动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绝不能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贬低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是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同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基础被动摇削弱,社会主义制度也会被动摇削弱。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主动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去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主力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差不多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主动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划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划定和分类方案。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更加注重强管理降成本保增长,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更加注重加强党建、反腐倡廉。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用新常态来审视和谋划工作。牢牢把握使命责任,坚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信心决心;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努力保持国有企业稳定增长;牢牢把握经济规律,大力推动结构调整;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驱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多渠道打造创新平台,着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国际化经营,要服务国家战略,加快优势产业“走出去”步伐,探索创新“走出去”模式,注重防范国际化经营风险,探索国际化经营规律。着力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强化依法监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的观念,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主动抓好思想舆论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的各项改革措施都要立足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融合。在推进改革中,注重把该企业行使的权力都放给企业,把不该企业负担的包袱都卸下来,切实增强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国资监管部门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资委监管工作的改革不应是动其皮毛的修修补补,而必须是动其筋骨的大刀阔斧,有些方面甚至要脱胎换骨。对此,国务院国资委要带头自我改革、自我革命。各级国资委都要勇于变革,以聚焦监管内容、调整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授权一批,下放一批,收缩一批,移交一批,把该放的坚决放到位,把该给的坚决给到位,同时对该管的也要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