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电视辩论,在美国大选中广受关注。不过,电视直播和网友评论中最引人瞩目的部分往往不一定是具体政策的细节,而是两位总统候选人对女性、少数族裔、外来移民等群体的态度。支持希拉里的选民不满于特朗普对这些群体的偏见与嘲讽,支持特朗普的选民则反感“政治正确”对一些不同言论的压制。
这里提到的“政治正确”,与我们熟知的不犯“政治错误”不同,前者的指向不在于特定的政治或经济制度,而在于避免对社会上弱势或少数群体的冒犯。在语言上,“政治正确”督促社会拒绝对弱势或少数群体的偏见性议论与受害者指控,用词上也尽量避免历史上的歧视性称谓,避免以强势或支流群体代表全部群体的倾向;在政策上,“政治正确”主张对弱势或少数群体实行历史性补偿政策,如用行政调控手段增加非裔美国人的高校入学比例,以补偿他们在历史种族歧视中受到的伤害。
自1960年代的美国平权运动以来,“政治正确”由一种价值主张逐渐融入社会政策,也成为后来不少平权社运人士的基本价值主张。然而时至今日,反感“政治正确”的声音逐渐抬头,有些人甚至公开宣布“政治不正确才是最大的正确”。那么,人们反感“政治正确”的原因是什么,当下的“政治正确”是否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既“烦人”又“没用”呢?
“政治正确”这个词本身其实是反“政治正确”者在1990年代为主张反歧视者贴的标签,因为前者认为后者将多元复杂的社会简单视作“压迫者-被压迫者”的二元对立关系,片面强调“被压迫者”的权利,容易导致逆向歧视,从而忽视了社会整体的发展需求。前者还认为,“政治正确”者对平等的过度追求,也有可能鼓励通过权力来消除一切不平等的做法,从而将民主社会推向威权。
所以说,“成为政治正确就是很烦人”,这种说法尽管在措辞上更偏感性,也是有其理性基础的。这也需要广泛议题光谱上的社运人士,在社运策略上进行一些反思与调整。以LGBT(性少数群体)平权社运为例,最大尺寸的彩虹旗、轰轰烈烈的骄傲游行,固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LGBT社运绝不应仅仅是这些价值倡导活动本身。毕竟,如果尚未深入了解某项平权运动的人首先不是从“实然的”理性分析认识的该社运,而是从“应然的”价值判断认识它的话,他们就很可能像反感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反感这项平权运动。
为了达成最优化的社会效果,平权社运人士可以将“政治正确”内化于心,但不必作为首要甚至唯一的行动策略。仍以同性伴侣领养子女问题为例,在社运公众倡导的语境下,与其说因为同性有成为伴侣的权利,所以领养孩子就具有天然合理性,不如直面并充分回应社会大众对于同性伴侣家庭中儿童性格发展的忧虑,并用严谨的科学实验证明同性与异性伴侣在子女性格培养上并没有显著差异。
2012年一项由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心理学家发表在《美国矫正精神医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Orthopsychiatry)上的研究即证明了这一点:长期被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领养的儿童在认知发展(包括IQ)、内在(忧郁、焦虑、社会退缩)及外在(犯罪行为、侵略性)问题上均未出现偏差行为,而且同性伴侣领养的高风险儿童,亦与异性伴侣领养的低风险儿童表现相似。在公众倡导中引入这样的科学结果,可以帮助公众首先从实然的理性角度了解相应议题,从而更好地接受平权价值。
尽管围绕着“政治正确”产生了上述争议,我们依然必须承认,“政治正确”这一词语所代表的基本主张在当今社会利大于弊。从实然角度来看,“政治正确”所试图保护的群体仍处于广泛的结构性不平等之中,而社会上不少人的道德感足以体察并适应社会主流的价值体系,但尚不足以“慎独”地约束其偏见性思想转化为歧视性的言论与行动,从而防止对弱势群体造成实质性的权利伤害;“政治正确”正是要在社会完全达成结构性的平等转变之前,即先行将反歧视原则确立为社会主流价值体系,化自律为他律,降低反歧视所需的道德阈值。从应然角度来看,反“政治正确”者关于“逆向歧视”与“威权政府”这两点质疑,属于“政治正确”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矫枉过正,而实践中的问题只能在实践中解决;正如民主选举中出现了贿选问题,并不能反证民主制度本身是不正义的。
更何况,“政治正确”主张包容而中立的用词选择,这远不仅仅关乎语言本身。我曾在一家国际儿童福利NGO实习。制作儿童成长报告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术语翻译培训,其中的“政治正确”要求到了每一个用词细节:智力低下儿童不能被称为“弱智”或retarded,而要被称为“发展推迟”,顽皮的孩子也不能叫naughty或spoiled,而应叫mischievous;因为在充分的教养和关怀下,儿童的心智尚有充足的发展空间。人们创造语言之时,语言即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反过来形塑人们的意识;“政治正确”看似刻板的语言要求,也在形塑着我们对于社会多元平等的基本认知。
(作者为北京大学大三学生)
岳昕
“政治正确”主张包容而中立的用词选择,形塑着我们对于社会多元平等的基本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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