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现及其对策

2016-10-12 02:08张佐敏
财政科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债务政府

张佐敏 戴 玲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现及其对策

张佐敏戴玲

内容提要:快速增长的地方政府债务正成为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风险点,威胁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本文研究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与结构。研究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规模大、融资项目收益低、流动性错配、面临宏观政策不确定性和偿还严重依赖土地价格等五个方面,并认为政府间下移财权和上移支出责任、考核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时用GDP净增长替代GDP增长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建立公众可以监督的债务预警机制以及建立债务追责机制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引言

欧洲国家的债务问题吸引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当人们对“欧猪五国”①指葡萄牙(Portugal)、意大利(Italy)、爱尔兰(Ireland)、希腊(Greece)和西班牙(Spain)五个欧洲主权国家。的债务问题津津乐道的时候,浑然不知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正悄悄地向我国靠近。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并且增长速度快。2011年初我国地方债务余额107175亿元,到2013年6月份时地方债务余额暴增至178909亿元,两年半时间增长了71734亿元,增幅达66.9%②数据出处wind数据库。后文若不特别说明,数据均出处wind数据库。。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土地储备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建设,必须承认,地方债务对推动我国基建投资、增加就业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不良影响也不能忽视。随着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上升,债务利息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上升,债务负担成了地方政府沉重的包袱。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首要支出责任,一些财力不足而债务负担又重的地方政府可能为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而不得不选择债务违约。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将带来一连串严重后果,包括可能导致提供融资的政策性银行产生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国有资产大幅折价变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全国政府债务利率上升并传导到整个金融行业和实体制造业。可以说,我国快速增长的地方政府债务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枚定时炸弹。

国内学者对我国政府债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法。在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关系方面,贾俊雪和郭庆旺(2011)从政府投资与公共资本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发现若政府采用原始赤字规则,即通过发行公债为公共物质资本投资融资,不仅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而且还有利于改善政府财政状况。与前者不同,程宇丹和龚六堂(2015)关注税收的扭曲性对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影响,认为税收不存在扭曲作用时,政府债务的相对规模对经济的影响为中性,而税收存在扭曲作用时,政府债务相对规模的提高却对经济存在不利影响。现实中除人头税外,各种税收都具有扭曲作用,因此可以认为现实中政府债务对经济增长具有不利作用。与理论模型预测的不同,当使用现实中的面板数据对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检验时多数都发现了具有倒“U”型关系,但这个倒“U”型的顶点是多少却存在不同看法。王立勇等(2015)估算的我国最优债务率在33.4%到34.6%之间,邱栎桦等(2015)等估计的最优债务率则为20%。刘洪钟等(2014)认为对经济增长有利的最优债务规模与当地的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经常账户余额和金融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关,不能一概而论。郭步超和王博(2014)认为对经济增长有利的最优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程度相关,新兴经济体的最优债务规模要高于发达国家的最优债务规模,因为前者的资本回报率更高。对政府债务管理,马海涛和崔运政(2014)建议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使其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等重要。廖家勤和宁扬(2014)建议推行中期预算来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刘蓉和黄洪(2012)认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应注重制度设计,通过事前审核把关、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反思来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徐占东和王雪标(2014)建议延长债务到期期限,因为延长债务到期期限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与以往文献的差异在于,本文从政府债务结构和形成角度去探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并从地方债务市场制度建设和官员激励制度设计视角分析如何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结构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巨大,并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6月份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17890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7%,为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4.9倍。根据2011年初和2013年6月地方政府债务公开数据测算,我国地方债务余额年增长率达22.7%。

按债务性质分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大部分,达到60.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14.9%,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24.3%。按地区分类,东部省区地方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49.6%,中部省区地方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3.1%,西部省区地方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7.3%。按政府层级分类,省级政府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9.6%,市级政府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41.6%,县级政府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8.8%。按债务来源分类,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49.2%,政府部门和机构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8.7%,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16.9%,公用事业单位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3%,其他单位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2.8%。按债务用途分类,市政建设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35.1%,交通运输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24.8%,土地收储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11.4%,科教文卫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12.5%,农林水利建设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3.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2.8%,其他债务占我国地方债务总额的10.2%。表1总结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表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表现

债务能否依期偿还是债务风险最集中的体现,我国地方债务风险与其规模和结构直接相关,其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债务规模巨大

债务率是度量债务规模的常用指标,由债务除以当地财政收入得到。我国设定的债务率警戒水平为100%。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除西藏外其余30个省(市)都利用了地方政府债务,并且债务率都严重超过100%的警戒水平。债务率高于200%的达27个,债务率高于300%的有12个。表2列出了各省(市)债务状况。

充足的地方财政收入是地方债务不发生违约的主要保障,然而对多数地区而言地方财政收入明显不足。以债务率200%为例,假设某地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则地方债务余额为20亿元,以保守的低利率3%计算,地方政府每年必须支付6000万元利息,意味着地方政府每年必须有6%的财政收入用于利息支出。对多数地方政府而言,这并不是容易达到的目标。另外,层级越低的政府“吃饭财政”现象越普遍、刚性支出需求越大,而我国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的债务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70.4%,过大的债务规模很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连偿还利息都出现困难。地方债务规模过大可能引发地方政府违约潮,地方债务存在无法偿还的风险。

(二)债务融资项目收益低

使用政府债务融资的项目,多数是依据市场原则难以融资或无法融资但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政府办公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中小学校舍、保障性住房、农村水土保持项目和生态恢复项目等。这些项目建成后几乎不产生现金流,甚至部分设施还需要日常维护费用,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企业都不愿意为这些项目贷款。地方政府作为当地社会管理者,有责任提供这些设施。但是,地方政府由于财力不足无法通过经常性预算直接提供,而是通过各种融资平台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保证为这些项目融资。例如,贵州省荔波县为了保护当地的喀斯特生态系统,投入整治经费5.47亿元,并因关闭或撤除煤矿、冶炼和电力等企业年减少税费收入1500万元,最终因此项目导致当地政府负债2.6亿元①数据来自互联网: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8-26/111818515267.shtml,2016年4月10日。。由于大量使用政府债务融资的项目几乎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得不到基本保障。

(三)流动性错配

我国约60%的地方政府债务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市政项目建设。相对于其他政府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收益率较高,但是投资回收期一般都超过10年。市政项目不但收益低,而且投资回收期更长。地方债务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的中短期债务。例如,海南省陵水县政府利用地方政府债务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融资,依据规划先行试验区建设需要10年,即在10年内先行试验区几乎没有现金收入,而先行试验区从现在开始就需要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的利息,并在3至5年内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若没其他资金来源,先行试验区必然发生债务违约。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而不考虑现金流匹配情况的现象非常普遍。

表2 各省(市)债务状况

(四)面临宏观政策不确定性

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的项目一般都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意图,然而宏观政策的不确定性加剧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例如,在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项目中,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危房改造,其中财力不济的地方政府往往举债进行。当很多地方校舍接近改造完成时,教育部开始推行学校合并政策,导致大量新建成的校舍没法使用,而还没改造完成的校舍也没有理由再使用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完成改造,造成大量烂尾工程。教育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地方债务资金使用低效率,政府难于从社会和经济效益改善方面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最终造成地方债务偿还困难。棚户区改造是遭遇宏观政策不确定性的又一例子。棚户区改造一方面有利于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加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不少地方政府利用低息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正常情况下有土地或住房作为抵押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风险较小。然而,由于近年我国住房供应增加较多,住房市场出现了巨大过剩库存。政府为了减少房地产市场的过剩库存,暂停了大量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暂停,使得已经投入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无法从改造项目中收回本金和利息。

(五)债务偿还严重依赖土地价格

各级政府利用融资平台融资时,多以土地作质押,土地价格越高,政府的质押资产越多、利用地方债务建设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越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风险越小。例如,海南省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土地作质押,从国家开发银行融资15亿元入股大新华航空(在此不追究其地方债务用途的合理性)①数据由作者调研所得。,虽然目前大新华航空盈利前景不乐观、拖延支付海南省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优先股股利、甚至存在逾期还款等问题,但对国家开发银行而言,这15亿元地方债务并不存在损失风险,因为近年的土地升值使得15亿元债务具有优质资产作为抵押。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海南省陵水县的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先行试验区利用264公顷土地作质押,向三家银行举债共64.2亿元②数据由作者调研所得。。先行试验区虽然举债数目较大,但有大量土地作抵押,银行不必担心贷款损失。然而,高昂的地价能维持多久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土地价格与房地产市场火热程度正相关,房地产市场越火热,土地价格越高,相反土地价格则会下降。不少观点认为房地产行业已过了黄金时期,甚至认为拐点已出现。若房地产市场开始转冷,则土地价格将下跌,地方政府债务的质押资产价值也将下降,融资平台将会面临追加质押资产或减少债务的压力。由于融资平台最主要的资产就是土地,追加资产往往不可行,因此融资平台将被迫出售土地。当越来越多融资平台出售土地时,将导致土地价格进一步下跌,从而陷入出售土地与地价下跌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融资平台无力偿还债务。

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因

影响地方债务风险的因素很多,但是风险的根源并不在地方债务自身规模和结构,而在于左右地方政府债务使用的其他制度性因素。

(一)地方政府的财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

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我国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划分,数额大和易于征收的税种成了中央税,而数额小和难于征收的税种成了地方税。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与美国的财政联邦制有相似之处,但又存在根本性的区别,最主要区别在于财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上。实行财政联邦制的国家,在财权方面,地方政府有权开征地方税或自主发行地方债务来筹集财政收入;在支出责任方面,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有明确的划分,联邦政府不能强加支出责任给地方政府,一般而言纯公共产品都由联邦政府提供。分税制改革后,在财权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划分清楚了,中央政府有决定开征和停征哪个税种的权力,但是地方政府没有。近年来我国的情况是,中央政府决定废除农业税和营业税,这两种税都属于地方税,这两种税的改革导致地方财力下降。分税制改革后,在支出责任方面,地方政府实际上承担了过多的支出责任。例如国防和基础教育具有纯公共产品的特性,应属于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却承担了一定的支出责任。特别是近年来为了使教育支出达到GDP四个百分点的法定要求,地方政府基础教育支出大幅增加,给经济落后的地方政府带来沉重的债务压力。地方政府财权过小,而支出责任过大是我国的基本情况,两者的不匹配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增大的根源。

(二)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具体到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就是第一要务,因此经济增长就成了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行政首长的核心指标。地方政府行政首长从职业生涯考虑,要取得仕途晋升,首先就要发展当地经济。各地行政首长都积极发展当地经济固然有利于我国社会进步,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把发展经济简化为GDP增长。当政绩考核简化为GDP增长后,地方行政首长为了在较短的任期内实现GDP增长,就会倾向于采取短视政策,其中利用地方政府债务大肆建设低效益项目就是其中一种。例如,Z市行政首长为了追求Z市GDP快速增长,利用各种融资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大量建设市政项目。H市行政首长为了使2015年GDP增长率不至于远低于近年平均增长率,在年底突击大肆开工建设多条道路,然而由于缺乏前期合理规划和论证,导致刚建成的公路又要改道重建,造成地方政府沉重债务负担。Z市和H市的情况并非个例,地方行政首长为了追求GDP增长率盲目上大项目的情况在我国非常普遍。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导致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而投资冲动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上升。

(三)地方政府债务缺乏风险预警机制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预警指标有两个,一个是负债率,多数参考《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负债率60%;另一个是债务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为100%。然而,这些作为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并不足够。首先,这两个指标作为预警机制不够准确和全面。负债率只能作为衡量地方债务相对规模的指标,并不能反映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虽然债务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但并不准确。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差别巨大,债务率只是地方政府债务与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并不反映当地的经济发展潜力和禀赋条件。其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具有非公开性和隐秘性,即便财政部设定了债务率预警指标,也难以使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式很多,并隐藏在多种融资平台上,即便是当地政府行政首长或财政部门负责人也难以知晓当地政府的具体债务,只有在国家审计署定期审计之后,当地和上级政府才知晓政府债务具体情况,因此债务率作为预警指标对当地政府而言缺乏可操作性。再次,无论是负债率预警还是债务率预警都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真正有效的预警机制是包含必要的约束机制的,如地方政府债务接近预警线百分之几时,地方政府应当控制哪些方面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超过预警线百分之几时,地方政府应当停止或减少哪些方面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达到预警线多少倍时,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应当受到哪些惩罚。简单的负债率预警和债务率预警都缺乏约束机制,难以起到有效的预警作用。

五、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从债务自身制度和债务以外制度建设两方面着手,其中涉及债务自身的制度包括债务预警机制和债务追责机制,债务以外的制度包括我国政府间财权与支出责任的分配制度和政府官员激励制度。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大程度上是源于债务以外的制度缺陷,因此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应主要从债务以外的制度着手。

(一)政府间下移财权和上移支出责任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间财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重新调整政府间财权和支出责任,整体上把财力逐级下移,而把支出责任逐级上移。

在财权方面,可下移的财权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的税收分成比例。全面“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中,中央政府享有75%的分成比例,而地方省、市、县和镇四级地方政府仅享有25%的分成比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中央政府分成比例为60%,四级地方政府分成比例为40%。与支出责任相比,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明显过低。“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调整为五五分成,可地方还是缺乏主体税种。房地产税在我国并没有全面推广,只在上海和重庆进行小范围试点。在美国,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可加紧房地产税立法,增加地方收入来源。地方政府内部,不同地区对地方税收的分成存在差异,总体而言应降低省级政府对地方税收的分成比例,增加市、县两级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的分成比例。

在支出责任方面,应将中小学教育、国防和外交支出责任上移。我国地方政府承担了中小学教育的大部分支出责任,以及国防和外交支出的一部分责任,其中中小学教育支出更是占地区财政支出最大比重。中小学教育对地方政府而言具有非常大的正外部性,偏向于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因为中小学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会随劳动力的流动而流动。国防和外交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根据纯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的财政原则,中央政府应承担国防和外交的所有支出责任,以及承担中小学教育更高比例的支出责任。

最后,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中,市级政府债务占比最高,应重点增加其财权并减少其支出责任。

(二)考核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时将纳入政府性债务指标

目前我国上级政府在考核下级政府行政首长时,核心考核指标就是GDP增长率。这种考核制度有其合理的地方,一方面,以GDP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可以激励地方行政首长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增长上,体现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另一方面,GDP相对于其他社会效益指标容易计算,产生的争议相对较小,体现了政治激励制度的公平性。但是,这种考核方式容易导致地方政府短视行为。

若采用当年GDP增长减去当年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作为考核指标,既能吸收原有GDP增长指标的合理性,又能克服GDP考核指标导致的短视行为。地方政府债务无论转化为当地政府消费还是当地政府投资,1个单位的地方政府债务将转化为1个单位的当地GDP,因此它们在性质上是相同的,技术上能够直接加减,计算方便。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指标考虑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经济效益。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可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配置多了市场可配置的就会减少。地方政府债务的利用正好体现了资源由市场配置转向政府配置的情况,若政府配置效率比市场配置效率高,地方政府债务上升将有利于GDP增长;反之,地方政府债务上升将不利于GDP增长。因此,地方政府在利用政府债务时,就要权衡增加政府债务是否有利。若扩张政府债务不利于考核指标的增长,还不如把资源交由市场配置,既有利于政府行政首长在考核时胜出,又利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为克服地方政府短视行为,有学者提议采用社会综合效益或绿色GDP增长作为考核地方行政首长的指标。这些方法虽然有利于克服地方政府短视行为,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非常大的困难,科学性上不如用当年GDP增长减去当年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作为考核指标。首先,社会综合效益或绿色GDP存在计算困难。某项政策可产生几种社会效益,每种效益持续时间多长、如何量化,对哪种自然环境产生影响、影响如何量化等存在非常大争议。其次,这种激励制度有失公平,容易产生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因为对社会综合效益或绿色GDP存在不同的计算方式,主观性较大,为了胜过竞争对手,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可能采取对自已最有利的计算方式,甚至夸大社会效益、少计环境损失。再次,可能使激励走偏,这是最糟糕的情况。综合效益或绿色GDP与政策的关系不够直接和明确,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能会无所适从,导致各地制定的政策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略相冲突。

(三)建立公众可以监督的债务预警机制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不透明,并且缺乏公众监督是其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都是地方政府债务可能存在的地方,目前我国的情况是,除非审计署公布,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属于保密内容。

建立公众可监督的债务预警机制,第一步就要让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公开化。公众了解地方政府债务数据,有利于市场评估其风险状况,有利于公众监督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最终有利于政府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地方政府公开债务数据,不是简单地定期公布政府债务总额,而是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发布平台。有了统一的发布平台,公众和市场才能以较低的信息收集成本去监督和评估地方政府债务的使用情况。其次,平台要定期报告每一笔政府债务的使用情况。具体而言,地方政府每一次新增债务融资都要将融资项目的评估报告在统一平台上公布,正在使用政府债务的项目每一年都要有进展报告,完成的项目要评估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建立公众可监督的债务预警机制核心是建立约束制度。债务总额或债务率作为预警机制存在片面性且缺乏约束力。经济增长潜力、自然禀赋和政府净资产是政府偿还债务的最终保障,这些因素决定了政府能承受债务的最大限额。用地方政府实际债务与债务最大限额的比例来度量地方债务,有利于克服债务总额或债务率作为预警机制的片面性。因此,可利用地方政府实际债务与债务最大限额的比例作为预警指标。为了控制风险和使预警机制具有约束力,当预警指标达到50%时,地方政府应当控制某方面支出;当预警指标达到60%时,地方政府应当减少某几个方面支出;当预警指标达到80%时,地方政府应当暂停新的地方债务融资项目;当预警指标超过100%时,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应当受到处罚。

(四)建立债务追责机制

债务追责制度是基于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的事后约束制度。若出现政府债务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融资项目远未达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某笔政府债务违约,批准该笔债务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无论是在原职还是调离原职,都应当追究其过失责任。

债务追责制度与债务预警机制不同,前者注重事后约束,后者注重事前约束。注重事后约束有利于解决我国地方官员在利用政府债务时的道德风险,即在位时大肆利用政府债务盲目投资、追求GDP短期快速增长,而不考虑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考虑债务偿还。

[1]贾俊雪,郭庆旺.财政规则、经济增长与政府债务规模[J].世界经济,2011(1):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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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徐占东,王雪标.中国省级政府债务风险测度与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4(12):38-54.

The Risk Performance of China’s Local Government Debt and Solutions for Risk Reduction

Zhang Zuomin Dai Ling

The rapidly growing local government debt is becoming the timing bomb in the economy,threatening the stability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This paper studies the scale and structure of China’s local government debt.It’s found that China’s local government debt is huge,projects funded have low return rates,liquidity ismismatched,and it is fragile to the uncertainty ofmacro-economy policies and dependent on the price of land.Solutions includemoving down the revenue right and moving up the expenditure responsibility among governments,adopting net GDP instead of GDP as the core index to appraise the chief of local government,establishing early warning system and building debt accountable system.These solutions can help to reduce the risk of China’s local government debt.

Government Debt;Local Government;Risk of Debt

F812.2

A

2096-1391(2016)05-0055-09

张佐敏,经济学博士,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财政与税收政策、宏观经济。戴玲,财政学硕士,海南大学旅游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邢荷生)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46301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HNSK(GJ)14-21)、海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项目编号:HNKY2014-07)以及海南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项目编号:kyqd1506)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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