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校企合作创新途径研究

2016-09-30 16:10郑德辉
成才之路 2016年27期
关键词:创新途径校企合作中职

郑德辉

摘 要: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寻求共赢,共享资源,互相协作,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从强化校企合作制度与细则,杜绝违规违法行为;丰富校企合作形式,促进双方共赢;健全人才评价体系,促成学生素质全面培养三方面研究中职校企合作创新途径,以提高中职学生的实践动手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中职;校企合作;创新途径;双方共赢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7-0007-01

校企合作是大多数职业院校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考察的主要途径,该形式下的合作企业能够解决技术型人才需求上的缺口,在一定程度能吸收专业知识技能较强的应届毕业生,校方能够顺利解决学生实习就业的种种问题,大多数学生能够在实习期间实现对所学技能的检验,也能够在实习岗位上迈出职业生涯的第一步。由此可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是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人才培养宗旨的,同时也是多方合作、多方受益的好事。校企合作走到今天已经在很多中高职院校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推进程序,一批又一批掌握专业技能的学生借助校企之间达成的人才培养协议走上社会岗位。与此同时,无论是学校还是合作企业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创新改革的重要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更要求人们应该认清事物所处的发展阶段,用持续、合理的改进与创新来强化校企合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结合近些年在职业教育与合作企业之间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可以比较清晰地勾勒出新一代校企合作的改进方向。

一、强化校企合作制度与细则,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现阶段最常见的校企合作形式就是职校与企业签订协议,定期向企业输送实习生,并明确相应的薪资标准、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限等等。学生在实习岗位上需要接受来自企业和学校的双重管理,同样其权益也应该得到来自双方的保护。然而实际上,一部分实习生沦为“廉价劳动力”,工资水平远低于企业同岗位普通职工不享受企业福利、定岗期限模糊、学校以延缓毕业证发放为理由逼迫学生超负荷劳动等。因此,校企双方在合作中应该严格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在协议签订过程中积极进行自查与反省,防止出现有损学生权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丰富校企合作形式,促进双方共赢

广义的校企合作包含多种形式,校企合作设立职业培训基地、合作研发项目、制定人才培养订单等都是人们所能接触到的。每种形式的合作都有配套的流程、评价体系以及适用对象,大多数的中职院校所采用的是学生顶岗实习以及订单式人才培养,即学校将部分对口专业毕业生输送到企业相关岗位,这些岗位包括管理培训生、储备干部以及一线职工,在若干月后学生实习结束,校企双方会联合对学生表现、职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和打分,并为其推荐部分适合岗位,在这一阶段,学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最终会有一批毕业生进入合作企业工作。实际上,校方以及企业能够达成的合作不仅仅止于此,结合学生专业特性以及校企双方的实际情况,更加丰富的合作形式还有待双方探索和尝试。比如,一些偏远地区的职校或者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院校尚不能和其他企业达成有效合作,他们可以聘请一些岗位资深职工或者企业负责人定期来校进行讲座,从而弥补学生对未来职业认知的缺失。又如,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也可以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与合作企业的远程交流和在线指导,优化学生学习体验,使学生在非实习期也能真切地看到该专业的工作状态与环境。职校作为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应该懂得协调多方力量,进一步拓展合作形式,才能够使校企合作走得更加顺畅。

三、健全人才评价体系,促成学生素质全面培养

不管是基于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还是对校企合作形式的持续探索,它们都承载着人们对于实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期望。如今的人才评价体系日益多元和细化,学生的基础专业技能、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态度等都成为了影响用人单位选择的标准。因此,中职院校在对学生实习和人才合作培养方案进行评价时,应该尽量构建一个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专门体系,包括学生的日常表现、创新性见解、学生自身收获与启发,以及对合作企业产生的积极作用等。将这些指标进行量化不仅是职校教师公平合理对学生职业能力进行评价的必要选择,也是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与选拔环节可供参考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教师还需要根据不同专业特征、不同职业需求,来为学生量身打造能力考评模式,善于发现学生学习与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这样一来,不仅教师和企业对学生的打造与锻炼更具科学性,学生自身也能够进一步找准职业定位,实现自我完善。

四、结束语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手段,一直以来都是职校教师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其开展形式、程序以及具体的实践效果都会对学生、企业、学校三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校企合作途径的创新一方面能够为现有合作模式注入新鲜感,帮助大多数职校度过瓶颈期,优化毕业生职业技能与适应能力;另一方面也将会对现阶段社会技术型人才群体起到巩固和扩大的作用。只有校企双方共同求变求新,积极地尝试新方法、新制度、新形式,有关的合作才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双赢的目标才更容易达成。

参考文献:

[1]刘旺生.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驱动力的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1(06).

[2]钱吉奎.高职校企合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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