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为阐释设界:文本意义的阈限空间与叙事策略
○张伟
作为新世纪以来国内文论界对当代西方文论的一次深度批评与反思,由张江先生提出并主导的“强制阐释”论引发了诸多学者的高度关注与热烈争论,渐而衍化为近年来国内文论界最为抢眼的学术事件。“强制阐释”论的提出契合了现下对文艺理论中强势西学效应的焦虑以及重建中国现代文论话语体系的急迫性,它直面影响中国已久的西方文论的核心痼疾,解构式地将现代西方文论的核心缺陷及其逻辑支点揭橥于众。诚然,张江先生并非是第一个质疑现代西方文论并倡导建构本土文论话语体系的学者,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曹顺庆教授就从中西文论比较的视角切入这一问题,给现代文论建构中一边倒的西学化趋势贴上了中国文论“失语症”的评判标签。如果再宽泛一点,20世纪30年代鲁迅先生提出的“拿来主义”同样也是中国学人对接纳西学文化应秉持何种态度上的一种思考。所不同的是,张江先生并非基于接受性视角或防御性立场来观照这一问题,而是采取主动进攻的策略深入西方文论的话语体系,解构式地把脉现代西方文论,对国人趋之若鹜的西方文论开出了“强制阐释”的病症处方。作为当下国内文艺理论研究中的一种普泛症候,“强制阐释”论的提出可谓一语中的、切中肯綮,重新唤起文论界对有所降温的中国文论“失语”现象的再度反思,为中国本土化文论体系的建构提出更多的思考。然而,尽管“强制阐释”论高精度命中现代西方文论的诸多缺陷,其中不乏核心顽疾及其逻辑支点,但这一提法本身也并非无懈可击,其立论的有限效度值得商榷,更为重要的是,剥离了“强制”,我们仍然要面对如何阐释、如何进行理论建构的现实,“强制”之后如何实现有效度的本体回归,换言之,如何确立阐释的边界进而建构既不失本土特色又涵容其它民族理论话语的文论体系,才是当下文论界面临的急迫任务。
文学阐释作为对文学文本的理解、反思以及文学价值的生命探寻,无疑是一种融会知识性、思想性与情感性的理性认知行为,文学阐释的起点是文学文本,严格地说是文本中潜隐的意义内涵、审美旨趣与价值诉求,终点是在探寻文本意义的进程中所形成的对文学文本的认知、体验、感悟而构建的理论话语体系的物化形态。从这一层面来说,文本是阐释本身不可或缺的核心元素,是一切阐释行为的理论根源。“强制阐释”的理论基点恰恰是违背了阐释的基本要义,“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①。如果说背离文本是强制阐释的内在基因,那么“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以及“混乱的认识路径”则是强制阐释形成的本体逻辑。从强制阐释的构成路径来看,“场外理论的征用移植是当代西方文论生成的主要方式”,“主观预设是强制阐释的核心因素和方法”②,因而可以说“场外征用”与“主观预设”是导致“非逻辑证明”与“混乱的认识路径”的理论前提。
场外理论的征用作为强制阐释主要的话语构建策略,无疑成为西方文论话语体系以及现代文学阐释的普泛症候与致命缺陷。按照强制阐释的理论逻辑,西方20世纪以来的很多流派与学说都是借助于其它学科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建构自身的理论体系,都是场外的“拿来主义”,这些借用的理论本身并无文学指涉性,也缺少相应的文学意义,然而却被当作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基本范式来进行文学理论的架构。严格地讲,场外理论与文学理论如果能实现无缝对接,悄然弥合于文学理论的自觉架构中倒不失为一种理论建构的高超技艺与有效方式,但如果采取的是“词语贴附”“硬性镶嵌”以及“溯及既往”的强制化阐释策略,得到的阐释结果则会是另一种面目。张江先生以《厄舍老屋的倒塌》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厄舍老屋的倒塌》是美国作家爱伦·坡创作于19世纪中叶的一部恐怖小说,可在今天的一些生态文学批评家眼里,这部小说竟被视作一部生态文学的代表作品,人物活动的环境被替换成批评文本中的主题,小说中诸多的情境与景物则被贴附上生态式标签,硬生生地对这一作品作出生态式解读,强行从小说文本中剥离出关涉生态与环境的结论。事实上,这样的文本阐释不是个例,也并非只出现在西方的理论构建中,同样是生态批评理论,国内不乏有学者援引其指涉、阐释中国本土的文学作品,无论是陶渊明的田园诗、刘勰的《文心雕龙》抑或贾平凹、余华、莫言的一些作品都被做过生态式的文化阐释,得出一些匪夷所思的结论。“主观预设”是强制阐释的又一种表现形式,亦即批评者前置主观意向,预定自己的明确立场,进而强制性裁定文本的价值与意义。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阐释行为本身强调的主客观性,崇尚文本的客观性,压制阐释过程中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其结果无疑会导向一元论甚至不可知论;而如果任由主体无节制的主观发挥,天马行空,尽管看来阐释的过程不乏充足的自由,但信马由缰无疑又会使阐释本身衍化为失去所指的能指游戏,“主观预设”在很大程度上当属于后一种情况。肖瓦尔特基于女权主义的前置立场对《哈姆雷特》中奥菲莉亚的文本解读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这一前置立场不仅改变了《哈姆雷特》中主配角在读者心目中的既定地位,甚至颠覆了这一经典文学的既定主题与意义,使得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变成了肖瓦尔特的《哈姆雷特》。同样的例子在刘心武解读《红楼梦》中不乏枚举,在《红楼梦》海棠诗社一节,探春根据娥皇女英哭舜的故事,给黛玉取了个“潇湘妃子”的雅号,刘心武依据这一称号,从娥皇女英这两个舜的妃子为舜守节、沉江的故事中推演出黛玉是沉湖而死的结论,并从黛玉的“冷月葬诗魂”诗句中为他的推理寻找理论铺垫。
“强制阐释”作为国内学者对西方文论话语体系的解构式观照以及对现代文学阐释现状的直面影射,无疑揭橥理论建构与话语阐释过程中的诸多顽疾。中西方的文论体例中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俯拾皆是。然而,“场外理论的征用”与“主观预设”既是理论构建的方式路径也是理论话语的呈现形态,就话语呈现形态而言,援引场外理论进行文本阐释与理论架构以及基于主观预设的前景来裁定文本意义与价值,因场外理论与文本意义的指涉向度、价值诉求、意义内涵以及审美意蕴存在差异,因而理论是否具备与文本自身相匹配的质地决定着阐释结果的信服度,可以说强制阐释导致的诸多荒诞的理论阐释都是因为场外理论与文本之间的匹配不够所致。就理论构建的方式路径而言,“场外征用”与“主观预设”则是任何理论构建与文本阐释不可或缺的主流方式。在学科交叉、融合的主流趋势下,任何学科的完全自律与独善其身都是不可能的,文学亦然。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被援引于文学研究进而成为精神分析批评的主要模式,存在主义哲学惠济于文学批评进而形成荒诞派文论的主流范式,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系统以及语言符号各元素的类比结构则是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的助燃剂,诸如此类的理论建构模式不胜枚举。可以断言,如果抛开对其它理论的参照、借鉴与援引,文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将沦为一句空谈。且不说西方文论中存在诸多的场外理论,即使中国传统文论中也不乏这样的理论建制,先秦的“四书五经”、儒家思想与道家观念衍生伊始并非与文学有任何指涉关系,现今无一例外地招安于文学、划归文学一脉。
再者,中国文论中标举的“天人合一”思想其本义也与今天的见解大有不同,其内在的含义并非指涉人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而是论证君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亦即强调君权的神圣与权威。就“主观预设”而言,其存在的合理效度也是有限的,前置立场、前置模式与前置结论构成主观预设的三种基本架构,而这三种架构的指向则是唯一的,亦即文学阐释的主观与客观问题,但就现实而言,任何一种阐释模式都不可能脱离阐释者前在的主观立场与观念,这是进行阐释不可回避的客观前提,而正是这一前在立场的存在,决定着阐释途径与阐释效果的多元化与多样性,换句话说,正是一千个立足于不同立场的读者才导致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当然,无论是立场、模式抑或结论,其建立的前提都是基于文本自身的,萦绕于文本之中的主观预设,其建构的理论如果没有完全脱离文本的既定框架,作为文本意义的延宕路径,理应能够被理解并得到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对文本的解读及其理论建构受制于文本两种意义的张力中,一种是历史意义,亦即立足文本通过历史的理解去捕捉、把握文本既定的历史意义,阐释理应原封不动地屈从于历史意义的书写中;另一种是当下意义,亦即将文本置于当下的文化语境中加以考察,尊重阐释者所处的社会语境、文化观念与主观因素,赋予文本以符合时代的意义观照。“强制阐释”论无疑标举文本的历史意义,但也并非绝对排斥当下意义,只是在界定当下意义的“限度”上“强制阐释”论显得过于保守、过于拘谨而已,而这也是形成其有限效度的内在缘由。
严格地说,“强制阐释”论是继美国文论家苏珊·桑塔格的“反阐释”、赫施的“解释的有效性”以及意大利文论家安贝托·艾科的“过度阐释”之后对文本意义及其阐释模式展开的又一次深度思考,其理论的基点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反阐释”并非是不需要阐释,它所反对的是那种重内容轻形式的阐释,在桑塔格看来,“内容是一种妨碍、一种累赘,是一种精致的或不那么精致的庸论……建立在艺术作品是由诸项内容构成的这种极不可靠的理论基础上的阐释是对艺术的冒犯”③。可见“反阐释”所指涉的是那些对文本缺乏敬意、对文本意义造成破坏的阐释行为。赫施的“解释的有效性”则将作者意图与文本意义区别对待,阐释的过程就是对作者意图发掘的过程,“阐释者的基本任务就是在自己身上重现作者的逻辑、态度和文化传承,简言之,就是重现作者的世界”④。在赫施看来,文本的意义是确证不变的,而作者的意图则代表了文本的全部意义,赫施坚持文本意义和作者意图之间的差异,倡导阐释的客观主义立场,强调阐释活动应对作者意图亦即文本既定的意义给予尊重。艾科的“过度阐释”从某种程度上与“强制阐释”有着更为相近的理论维度,在艾科看来,文本意义的多元性与文本意图的多向性使得阐释者占据足够大的空间与权力,阐释者权力的无限放大以及阐释空间的无限突破势必超越了文本本有的既定视域,衍生种种古怪离奇甚至荒谬怪诞的文本意义,而此时的阐释业已演变为失去所指的能指游戏。
可见,无论是“反阐释”“解释的有效性”抑或“过度阐释”,文本无一例外置于阐释的中心位置,任何脱离文本的阐释策略都被排除在外,即使“过度阐释”,尽管有些意义的衍生荒诞无稽,但就阐释行为而言仍然没有脱离文本的圆心,只是阐释的半径过于散逸而无法回归文本而已。强制阐释则不同,强制阐释已经不再拘泥于阐释的半径有多大的问题,它关注的是要不要以文本为圆心的问题,很多情况下,强制阐释都是超越既定的文本圆心,进而受预设理论的中心话语场所牵制,形成一个个有着自我独立结构与内在逻辑的理论体系,并生成一套可以衍生新的理论话语的阐释机制,正是在这种机制的激发下,完全背离文本的各路理论话语借助阐释的多元化路径强制登场。
出于对“强制阐释”的纠偏,立足文本的“本体阐释”无疑遏制了无限散逸的阐释触角,将阐释强制拉回到既定的界域中。相对于强制阐释,本体阐释代表着文本意义飘散的本体回归,它拒绝了阐释时的无拘束推演,摈弃了阐释的前置立场与结论,对于本体阐释,张江先生认为这“是以文本为核心的文学阐释,是让文学理论回归文学的阐释。‘本体阐释’以文本的自在性为依据,包含多个层面,阐释的边界规约‘本体阐释’的正当范围。‘本体阐释’遵循正确的认识路线,从文本出发而不是从理论出发”⑤。如果说强制阐释是背离文本话语体系,消解文本的文学指征,倡导一种多元化、开放式的解读策略,那么本体阐释作为强制阐释的反向驱动,则是一种回归文本的阐释模式。作为强制阐释的对应物,且不论本体阐释这一概念是否妥当,但究其定义而言,这是一种坚定拥趸文本的阐释模式,以文本为中心、为旨归成为本体阐释的题中应有之意。
诚然,“本体”这一概念自衍生以来就一直处于争议中,它与“本源”“本质”之间藤牵蔓绕的关系使得这一范畴本身始终存在着一种神秘感。诞生于哲学语境中的“本体”其本身的意义就不明朗,而将其引入文学中则更加使得这一概念的模糊性大大增强,正如于茀所言:“在文学领域提‘文学本体’及‘文学本体论’不妥。本体论是哲学对世界的一种‘终极关注’,这种关注涵盖着所有形而下的具体事物,又超越所有具体事物进入到形而上的抽象,文艺现象作为一种具体现象,它的本原是不能与世界的本原相提并论的。”⑥对文学本体论的质疑直接关系着在文学阐释中坚持本体性立场的合法性。作为一个相对模糊的理论范畴,对本体的界定决不能依循一元化的理解思路,在无法有效区别“本体”与“本质”“本源”差异的情况下,断然将本体阐释的“本体”判断为文本之类的实体存在无疑将问题引向绝对。正如有学者所言:“在理论上把作品本文视为批评的出发点和归宿,认为文学研究的对象只应当是诗的‘本体即诗的存在的现实’。这种把作品看成独立存在的实体的文学本体论,可以说就是新批评最根本的特点。”⑦因而对本体的理解正确的立场应是一种关系论而不是一种实体论,不仅要注重文本本体,同样也要关注作者本体、阐释者本体乃至社会本体,我们反对“强制阐释”所批判的理论中心化模式,但也不能完全倒向文本中心主义,进而以文本为原点构筑一元化的阐释路径。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始终存在着一种自然科学主义的冲动,很多文学批评者总是希望寻找一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来观照、研究文学。尽管这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在人文学科的研究中屡屡碰壁,但自然科学研究的观念却始终萦绕于一些人文学者的脑际,这种观念体现在阐释中,就是始终存在着对文本终极意义和最好阐释形态的不断叩问与追寻。朱立元先生曾指出:“在文艺理论界,本质主义长期以来成为多数学者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其突出标志是,认为文学理论的主要任务是寻求文学固定不变的一元本质和定义,在此基础上展开其它一系列文学基本问题的论述。”⑧照此看来,如果在回归本体的阐释中过于强调对文本中心地位的标举,某种程度上无疑有着承认文本存在终极意义之嫌,也就是说,承认文本本身具有确切的意义,阐释的过程就是洞察、挖掘作者传递出来的全部信息的过程,将文本视为阐释的根基并没有错,但由此忽视了文本之外对阐释同样具有积极意义的元素,强调文本自身具有一个确切的、固定的、先读者与批评者观照即已存在的“固定意义”,那么文学阅读与文学批评岂不沦落为仅仅是对这一“固定意义”的接近与验证。于此,文本则成为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阅读与批评成为对这一客观存在的反映,一种本富创意的文学活动则衍化为极富科学性的阐释模式,忽视了文学批评与文学阐释正是意义生成本身的客观事实,同时也将文本意义生成的交互性与复杂性简单化、粗暴化。因此,文学阐释之所以得以成立,其最大的缘由不仅在于对文学文本历史本有意义的挖掘,更在于这一文本在当下社会语境中时代意义的延展,换言之,只有那种立足文本有意义又契合时代特征的阐释模式才能赢得社会之尊重。
因此,合理的本体阐释模式既不能是强制阐释所崇奉的那种脱离文本注重阐释者主观臆测的“泛元化”的意义延宕,也不能是恪守客观文本固化“作者意图”的一元化的终极追问,“文本意图”这一概念也许是对两种极端阐释模式的有效调和,它是对汪洋恣肆意义建构与一元化意义本质固守的自我整合,更是对阐释者意图与作者意图的“视域融合”,以文本意图的追寻来消弭阐释者意图与作者意图,既避免了对文本中作者意图的无止境追索,也消解了单纯文本中心主义的羁绊,它秉持文本的开放性原则与阐释的延展性思路,将文本置于历时与当时的双维视域下展开考量,将阐释的缰绳牢牢执在可控的范畴内,为阐释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颇有价值的适度性原则,于此,探讨文本阐释的向度与效度成为可能。
当然,注重阐释的本体效应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将“强制阐释”衍生的理论体系彻底清除,文学阐释延伸的理论体系作为二战之后新近的产物,其衍生无疑有着时代的必然性,与传统的文学批评相比,“那些历史悠久的艺术批评方法已经无法应对现代性,因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理论的兴起标志着批评历史的转变”⑨。文学批评面对的仅仅是文学文本,而文学理论不仅面对着文本,同时也面对着文学以及文学批评,换言之,文学批评与文本的关系是直接的,文学理论与文本之间不仅存在直接关系,同时因文学批评的存在其与文本之间又存在着间接关联。因此文学理论既可以是由某种哲学原理或观念演绎出来的学说,也可以是在对文学文本分析过程中演化而成的理论化术语,其存在的形态比单纯的文学批评理应更为自由,同时其关注文本以及文本之外的视域也要宽广得多,相对于文学批评热衷生产文本蕴含的普遍有效的绝对真理,关注文学本质的元叙事与宏大叙事,文学理论尤其是后现代主义理论不再对文学作任何形式的本质建构,“所谓‘文学本质’只是被‘自定义’的某种‘虚构’,它为文学规定了几乎独立的领域和功能又不加任何区别地把文学一股脑纳入其它社会活动之中”⑩。这些理论源于文本,但在不断裂变中强化以文学艺术为集中体现的文化超越性,希图以文化来取代并承载过去由宗教履行的功能,进而逐渐脱离文本的圆心而衍化为自足自为的话语场,强制阐释遂由此成型。坦白而言,脱离文本圆心的他者化的理论话语场并非不足道之,作为一种理论存在,“若没有理论,就不会有反思的人类生活,”⑪就作为人类反思性的精神产物而言,由文本衍化并逐渐走向独立的理论话语场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尽管由于阐释的维度过于宽泛,不便将其纳入文学阐释的理论阈限中,但作为源自文本阐释的知识分支与旁系图谱,这些理论只要有益于人类社会的思想凝练与精神建构,理应是可以接纳并被包容的。
诚如前言,对文学阐释“本体”的理解既不是文本终极意义或作者意图的一元化追寻,也不是背离文本高扬阐释者意图的汪洋恣肆与无限延宕。就文本意义的建构而言,借鉴、援引以及移植他者理论建构文学批评话语的理论“阈限”在哪里,他者理论进入文学场域能否受制并转化为文学自身的内生动力,进而完全弥合于文学既定的理论轨道,实现理论表征的深度融合,服从并服务于文学理论话语场的终极目标,这是标举文本意图进而实现本体回归的基点所在。
严格地说,实现阐释路径的“本体”回归,理应回归文学自身,回归文学所应秉持的价值符号与审美尺度,正如王一川所言:“从本体反思出发,艺术不仅或不主要是反映,而从根本上说,它是体验,从人的存在这一本根深层生起的体验——这是存在的体验,生命的体验,真正人的体验。它关注的不仅是认识生活,更重要的是全面地、深刻地显现生活的本体、奥秘——即体验生活。”⑫基于这一立场,对文学性征的高扬则是文学与文学理论话语建构不可或缺的主要元素。
作为俄国形式主义用以驱逐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对文学批评入侵乃至干预的反制范畴,文学性将文学研究中愈益散逸的探索触角重新归拢于文学作品本身,亦即强调对作品自身的构成形式的关注。基于语言学的立场,文学性的首倡者雅各布森将文学性标示为“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⑬,将其视为语词、韵律、节奏、修辞、情节、叙事、结构布局等元素的集合体,这是文学研究中的一种自我立法,它将文学的属性从统一的宇宙历史结构中脱离出来,渐而衍化为一种相对自律的本质存在。诚然,文学是语言艺术,文学理论也是语言艺术,因而任何形式的背离文本语言材料的文学研究都是无法立足的,而任何由语言编制的文本材料,其意义都是有限的,无论这个文本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其语言的所指与能指所指涉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文本理应是文学阐释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阐释可以对文本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作多重解读,甚至展开意义的发酵,但其理论延展的属性不能更迭,亦即由此衍生的理论体系应该遵循着以文本为原点、呈现出文学性的话语形态。伊格尔顿所谓的“根本不存在什么文学的本质。任何一篇作品都可以‘非实用地’阅读——如果那就是把文本读作文学的意思——这就像任何作品都可以‘以诗的方式’来阅读一样”⑭这一观念其实是不能立足的,“列车时刻表”任何时候都不能阅读成文学作品,更不能成为文学研究的对象,其文学性的缺失成为这一事物乃至这一类事物跨越文学研究界域不可逾越的门槛。
当然,对文学性的高扬无疑更加注重文本与文本语言,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对作品背景与社会价值的关注,但这并非是有意隔断文本与外部世界的关联,换言之,对文学性的强调并非将文学研究包括文本阐释拘囿于单纯的语言形式层面,对文学性的研究并不能“把诗学与文化和社会实践其它领域的关系等复杂问题排除在调查研究计划之外”⑮,诚如文学性衍生之初是作为一种反抗策略来祛除历史主义对文学研究的过度干预,在文学阐释愈益强制化的今天,面对文学理论的无边界散逸,重提文学性乃是对文学研究的一种纠偏,至少它抗拒了文学沦为其它学科单纯的传声筒,为文学研究界定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进而实现为文学正名的目的。诚然,倡导文学性征并将其视为文本阐释的阈限空间,单纯拘泥于文本的形式特征与语言诉求事实上已然不能完全主导阐释本身的需要,也就是说,在文本意义的延展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文本意义的文学性征,同时也要重视文本阅读接受中文学性征的价值实现。换言之,以文学性作为文本阐释的衡量符码,不能拘囿于文学性自身的初级意义,亦即纯粹的语言形式诉求,文本的“审美性”“想象性”与“创造性”等文学品质作为文学性的陪伴物都应被视为文学阐释本身所应具备的独特属性与价值标准,成为引导和评判文学意义延展的理性尺度,只有有限拓宽文学性征的有限阈限,才能真正将文学研究与非文学研究区分开来,同时也不至于在秉持文学性的同时将文本意义的多元阐释路径排除在文学阐释的合理法度之外。
诚然,如果说标举“理论中心主义”,注重以理论取代文本是“强制阐释”的主要缺陷,那么对文学性以及审美性的僭越则是“强制阐释”的主流表征。在“理论先行”阐释机制的控制下,“强制阐释”出于自身理论体系建构的需要,随意宰割文学的整体性征,忽视文学作为活生生的审美生命体的事实存在,其主导的阐释宗旨就是对文学文本进行“去生命化”“去审美化”的技术阉割,将文本作品本身的文学性与审美性视为虚无,由此,作品的生命、作者的生命、读者与阐释者的生命也在文本的理论宰割中趋于消解。因此,“强制”之后的本体回归,对文本意义理论书写的阈限不应拘泥于概念的演绎,更要注重文学性的并置以及情感性的表达,换句话说,如想回归文本本体的阐释具备对抗理论的力量,必须承认并高扬它不同于理论自身的文学性与审美独立性,只有当文本以及源自文本的理论批评话语都萦绕于感性存在进行发力时,这种阐释模式才能足以抗衡理论的霸权与张力,实现阐释本体的真正回归。
值得一提的是,倡导文本意义的本体回归,高扬文学性在文学阐释中的积极意义,这是文学理论研究的基石,但近几年来,“文学性”有不断泛化的趋势,“文学性”似乎已不再是文学这一学科所专有,一切人文学科都有被纳入“文学性”宏大视域的可能,正如美国文论家卡勒所言:“如今理论研究的一系列不同门类,如人类学、精神分析、哲学和历史等,皆可以在非文学现象中发现某种文学性。”⑯诚然,将文学性过度泛化,甚至以文化批评取代文学批评,只能使文学的边界愈益消解,文学终将沦落为一个失去明确研究对象的模糊事物,对文学性的探讨,尤其是文学批评中文学性的把握,如果只是关注文本特性固然不够,将读者以及阐释者阅读条件等功能性因素纳入考察的对象也很必要,换句话说,文本意义处于一个协商性的张力结构中,这种协商性的作用力主导着文学研究包括文学阐释的多元建构,却又时刻牵制着这些阐释衍生的意义始终活跃在文学性的作用场域内,进而形成一个兼容性的文学主导的意义集合体,在这个集合体中,文本特性理应永远是衡量文学性的第一并且是主要标杆,任何抛开文本形式、文本的审美性征的理论考察,都会导致文学理论的话语建构无法触及文本意义的本质内涵,渐而衍化为强制阐释的失速因子,在背离文学文本的轨道中渐行渐远。
作为对现代西方文论的本质观照与理论反思,强制阐释论的提出击碎了国内文学研究中一度以来唯西方化的崇奉与盲从,进而让国内学界不得不以一种更为理性的视角与反思的态度重新审视这一外来文化的多维表征与复杂内涵。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西方文论在中国文论的本土化建构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不能无视在中国现代本土化的文论建设中愈益成熟的中国步伐与中国姿态,消解强制、皈依本体,并非意味着漠视甚至抗拒西方文论的积极影响力,在“全球化”以及跨文化交流愈益普泛的现代语境中,任何脱离他者理论的理论建构都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能的。如何参照、借鉴乃至援引他者理论来充实本土文论的话语体系是真正回归本体性阐释不可回避的理论命题。
诚然,“对话”理应是文本阐释及其理论构建进程中应对他者理论的理性姿态与有效策略,任何形式的贬抑或拔高都不利于客观的审美观照,它所带来的要么是拒之千里的孤芳自赏,要么是顶礼膜拜的过度盲从。“对话”原则的前提是基于两个主体或“互为主体”之上,他者理论固然作为一个主体存在,本土理论也应是一个独立主体,两个主体互为参照、平等对话方才达到理论实现共赢的延展空间。更为重要的是,援引他者理论进行文本阐释与理论构建需要一个理论消化、转化的过程,强行纳入甚至张冠李戴只能成为强制阐释的催化剂,建立于匹配性理论基础之上的参照与援引要适时转化为符合文本语境的话语因子,发掘乃至激活他者理论自身的文学性征与审美属性,进而内化式地转化为文本阐释与理论建构的内在驱动力,这才是文本意义在合理阈限空间展开延宕的合法性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合理的文学批评与文本阐释应具备极强的实践性品质,能否源自文学实践、指导文学实践以及接受文学实践的检验成为文本阐释及其理论构建的核心所在。常态的文学批评与文本阐释其终极目标不是进行所谓的为理论而理论的话语建构,而是回归文学实践,以自身的理论提炼与经验创构来指导新的文学实践,并接受文学实践的多重检验。脱离文学实践语境的任何理论创造都是始于理论、止于理论,它不再是文学阅读的后续,不再是对文本语言意义的追寻,而是以理论为图纸对文本甚至文本之外的他物进行的加工,由此孵化出一个又一个彼此之间貌合神离的并置性话语场,阐释本身所拥有的实践指导功能异化为理论自身的一种喃喃自语,进而逐渐衍化为一种独白式狂欢,它消解了文学应有的精神高度,在自娱自乐的小众话语场中激荡、回响,很难进入大众的阅读视野以及实现对创作的指导意义,因而丧失了在文学实践中进行自我修正与整合的良好时机,最后沦落为自得其乐的恒定结论与僵死不变的理论教条。
不容置否的是,阐释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在于它提出了为其它文本解读所忽视或遗漏的意义,特定的阐释总是衍生于特定的语境中,其演变的路径总是随着社会与时代而变化,文本意义的追寻不可能面对“1+1=2”这样的简单事实,我们也无法以科学主义的方法给阐释设定一个恒定甚至精准的边界,那种相信文本存在唯一真实意义的阐释形态在阅读过程中不可能得到意义的本源性还原,任何希图对文本终极意义展开追索的阅读行为其结果就是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本不情愿的新解,合理阐释的标准是确认在不可化约的意义上真理的非唯一性,进而展开对文本意图内在连贯性的观照、体认与尊重,而所有这些理论构建的策略都不能以消解文学作为审美本体这一根本属性为代价,只有建基于此,文本意义的延展路径才更为坚实、更为宽广。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①②张江《强制阐释论》[J],《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第5-18页。
③[美]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M],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354页。
④[美]E.D.赫施《解释的有效性》[M],王才勇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64页。
⑤张江《当代文论重建路径——由“强制阐释”到“本体阐释”》[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6月16日。
⑥于茀《关于文艺学美学领域的本体论问题》[J],《文艺研究》,1993年第2期,第47-53页。
⑦张隆溪《作品本体的崇拜——论新批评》[J],《读书》,1983年第7期,第23-28页。
⑧朱立元《试论后现代主义文论思潮在当代中国的积极影响》[J],《上海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第67-90页。
⑨[德]沃尔夫冈·伊瑟尔《怎样做理论》[M],朱刚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⑩[加]马克·昂热诺《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述》[M],史忠义、田庆生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47页。
⑪Terry Eagleton.After Theory [M],New York:Basic Books,2003:221.
⑫王一川《本体反思与重建——人类学文艺学论纲》[J],《当代电影》,1987年第1期,第43-47 页。
⑬[俄]罗曼·雅各布森《现代俄国诗歌》[C],托多罗夫,蔡鸿滨译,《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页,第4页。
⑭[英]伊格尔顿《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M],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⑮[俄]罗曼·雅各布森《诗学科学的探索》[C],托多罗夫,蔡鸿滨译,《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4页。
⑯[美]乔纳森·卡勒《理论的文学性成分》[A],余虹编《问题(第一辑)》[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 年版,第117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比较诗学视域下的中国艺术精神研究”(10BZW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