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6-09-26 17:40张醒
卷宗 2016年7期
关键词:逻辑学应用性公安

张醒

摘 要:刑侦逻辑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基础性学科,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同我国教学改革步伐有些滞后,在正视教学现状的同时,并分析原因,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入手,对刑侦逻辑学进行必要的改革。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改革

本文是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名称:公安院校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项目序号:629号

公安专业开设的课程大多具有理论性,这对于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鉴于公安专业的性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课堂教学是一个重要的路径,也就是说主要还是通过课堂教学方式来实现。因此,公安专业课程课堂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从教学实践来看,专业课程所涉及的一些概念、原理,对于学生而言,一般难于理解、掌握和运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的体现。这可能与理论本身抽象和教学实践中比较传统的教学方式有关,因此,在教学方式方法上进行改革,对于公安专业课程教学而言十分重要。刑侦逻辑在公安专业教学过程中,不断更新教学观念。不断吸收同行和自身所积累的经验,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努力尝试进行了一些形式开放、灵活的探索和改革,探索出一套系统的理论课教学模式,并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适时并服务于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

从课堂教学的角度。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由案例教学、应用性教学,分述如下:

1 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教学模式的一种革新,尤其适合公安专业理论课堂教学。这种方法主要是公安学科领域重要问题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对理论观点有一个深刻而形象的认识,或者通过对具体案例描述,进而由案例分析、归纳出相应的理论观点。以教学案例和基本理论之间的融合渗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分析、阐释问题的的能力。公安专业的学生,尤其要求具备对于社会各种问题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一般课堂教学所沿用的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模式,使公安专业课的课程变成为空洞的理论灌输,因而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则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一缺陷的发生。将那些理论与实际联系紧密的素材引入到课堂教学当中,开展公安专业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认真阅读案例材料,利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准备案例分析提纲和發言材料,在课堂上鼓励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学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讨论与交流,相互启发,取长补短,既训练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观察、分析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锻炼了学生的思辨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

2 应用性教学(刑侦逻辑的教学实践)

根据刑侦逻辑学固有的特点,从教学应从理论培养向实践性教学转化、从示范性教学向应用性教学转化,使刑侦逻辑教学目标转化为一种行为能力的培养,这种行为培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具有刑侦逻辑学基本知识和解决刑侦逻辑学问题的技能,这种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后续课程的需要。

第二,具有把刑侦逻辑现象转化为刑侦逻辑学的基本经验,能把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

第三,具有适应今后工作岗位对刑侦逻辑学的要求,并在实际工作岗位上不断补充提高刑侦逻辑学知识的能力。

刑侦逻辑学教学方法转变的立足点在于培养学生行为能力的养成。

基于上面的思路,把刑侦逻辑教学实施过程分为归纳和演绎两个阶段。

知识归纳阶段:掌握刑侦逻辑基本知识,并通过深入基层公安案例,将其转化为刑侦逻辑学的演练过程中取得基本经验。完成从理论、实践、经验、验证理论的学习过程。教学过程中凸显必须、够用和注意知识应用的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学形式的转变和学生兴趣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加强知识的应用性,淡化它的系统性,减少内容的深度,教学中着重运用刑侦逻辑的方法进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获得直观性认识,教师在实践的基础上引出结论。使严格、抽象的理论转变为教师引导学生去探索和获取,让学生获得知识的同时体会到探索知识的乐趣。

加强应用型教学,把蕴含于工作和刑侦逻辑学题材与教学联系起来,把学生运用知识贯穿在教学的始终。结合专业组织课程,安排教学内容,让学生看到刑侦逻辑学在实际工作的运用情况,学生通过把实际问题抽象为刑侦逻辑理论,并在选择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学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大大改变了学生中学了无用、学了不会用的现象。

知识演绎阶段:在已有知识基础上,运用刑侦逻辑学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性训练课题培养学生应用知识的技能,并在训练中不断补充逻辑理论。在这个阶段教学内容结合学生易出现问题和关键知识制定。教师在实施刑侦逻辑教学时应先组织学生讨论,对易出现问题进行分析和提示,把学生思维引导正确的解决方法中去,帮助学生用较少的时间完成训练。训练实施分为几个阶段:

阶段名称 :获取信息 ;独立计划; 自我决策; 独立执行; 自我检查;自我评估

教师教学方法 :组织讨论,提出所需的案例信息讨论,获取案例信息,做好准备, 鼓励思考,给予帮助和引导。

讨论并制定计划时间表 ,听取计划、提示错误。在讨论和得出正确决策 。督处提出问题,协助修正, 修正计划并进行经常检查。阶段性检查,指出可能的错误对可能出现问题予以证实。

观察学生自我评价提出经验与原计划比较定出评价引导控制

学生学习方法:应该动手做什么?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探讨还有哪些途径?采取哪些改正办法?训练是否符合要求?

能获得正确评价吗?

实践训练课在训练前就需要设计好各个教学环节,同时还要做到:适合应用刑侦逻辑学教学方式,便于教师提出引导性问题,符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经验,有利于在训练中进一步补充新的理论知识;便于引导学生做出正确判断、改进和修正方案;便于学生间的信息交流,培养学生在今后工作能力。

3 两种教学方法的比较

转变刑侦逻辑教学方法要从教学理念、方式和思维转变出发,建立应用创新为培养目标。树立应用性刑侦逻辑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应从传统的四段式教学法向应用性教学法转变,为学生创造一种熟悉实际问题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学生在求知欲望的激励下处于学习的主动性,而教师起引导与服务作用,使学习变为学生的自觉行为。两种教学方式的区别如下表

传统教学法:第一段 教师学习:讲授理论 学生学习:听课

应用性教学法 第一段 教师学习:结合案例和实际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学生学习:了解实际、学会观察与思考

传统教学法:第二段 教师学习:举例示范。学生学习:观察

应用性教学法 第二段 教师学习组织典型案例的讨论,提出解答要求和引导性意见:学生学习:提出个人解答问题的方案或思路

传统教学法:第三段 教师学习:指正、纠错。学生学习:模仿练习

应用性教学法 第三段 教师学习:提出引导性问题,对错误进行讨论。学生学习:制定方案、独立完成。

传统教学法:第四段 教师学习:讨论、小结。学生学习:掌握提高

应用性教学法 第四段 教师学习:提出改正建议、作出评估成绩。学生学习:独立完成检查和自我评价。

通过教学实践,应用性刑侦逻辑教学法是适应应用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它的的教学思想对公安院校教改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金国华.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探索. 漓江出版社, 2013.

[2]袁胜育.政治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漓江出版社.2013.

[3]屈林岩.学习理论的发展与学习创新.高等教育研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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