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广东丧葬仪式及费用考察

2016-09-25 00:54胡晨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调查表公报民政

胡晨晨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民国广东丧葬仪式及费用考察

胡晨晨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42)

1928-1929年的 《广东民政公报》记录了很多广东省各市县当时人民丧葬仪式的费用调查,其它相关历史文献也有一些资料。民国时期广东地区丧葬习俗在程式、费用及其演变中有很多时代印记和地方特色。资料显示,广东作为经济重镇和近代政治改革的先驱之地,虽然很多地方依然存在封建迷信的思想观念、因循守旧的丧葬仪式和攀比浪费的消费形式,但已经出现新风气,思想上提倡摒弃封建迷信,仪式上提倡化繁就简,费用上提倡文明节俭,总体呈现新旧交杂的特点。

民国;广东;丧葬;仪式;费用

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发生剧变的时期。科学与民主的精神渗透在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一切旧的意识形态在逐渐更新,政府针对丧葬领域亦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如推行公墓制、提倡火葬、倡导国葬和公葬等。广东传统的丧葬礼俗受到影响,但民间对政府的新式丧葬礼俗很少遵行,或稍微有所改变,丧葬仪式在形式上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

一、民国广东丧葬仪式的主要程序

民国广东的丧礼程序繁多,仪式复杂,但各地有一套相类的程序,在具体的细节上又稍有区别,这些从文献资料中对丧葬仪式的简略记载可见一斑。整个丧葬过程,按时间顺序可分为丧、葬、祭三部分,与之相应的有居丧礼仪、殡葬礼仪及祭祀礼仪。根据1928-1929年《广东民政公报》中广东省各市县人民丧葬仪式费用调查表的资料,以及《广东文化地理》[1]379-416一书中对广东地域的划分,广东省的丧葬礼俗主要类别如下。

(一)居丧礼仪

1、装殓

人死后,丧家会为死者进行梳洗打扮,称为“小殓”。民国时期,广东珠三角(宝安县、赤溪县)、梅州(大埔县)、东江(惠阳县、博罗县、和平县、连平县)、粤北(南雄县、始兴县)等地都有“含殓”的习俗,即将珠宝、米饭、铜钱等放入死者口中,寓意不让死者空着口、饿着肚子离开人世。随后家人会为其换上寿服。珠三角宝安县、粤东澄海县上等之家寿服多用丝质,“衣衿必用丝质,沿用袍袴旧例”[2]66;“上等人家,殓服多用丝绸”[3]82。梅州丰顺县上等之家会为死者“装饰在生职衔制服”[4]60。

穿寿服前,家人会为死者洗面、洗身等。广东西江(德庆县、广宁县)、东江(博罗县)等地有“买水”的习俗,即孝子披麻戴冠,前往河边,先往河中投一文钱,后取水回家为死者沐浴。“亲死之日,是晚须往河中取水,以备殓时为死者沐浴之用,是谓买水”[5]65;“含殓时,孝子亲到河边取水,为其亲涤面”[6]104。清代道光年间的《新宁县志》中有买水浴尸的相关记载,“始死,则召师巫开路安魂灵,投金钱于江买水以浴”[7],说明民国广东丧葬“买水”习俗沿用了清代旧习。

死者没有入棺前,其尸体一般都是停放在房屋正堂,代表着死者是寿终正寝。珠三角(中山县、恩平县)、西江(封川县)、高阳(阳春县)、粤东(汕头市)、梅州(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东江(博罗县、和平县、连平县、紫金县)、粤北(南雄县、始兴县、乐昌县、清远县、连山县)、琼雷(徐闻县、廉江县、乐会县、文昌县、陵水县)等地调查表中均有提及,说明此种习俗在民国广东普遍存在。

停尸二三日后,丧家将死者装殓入棺,称为“大殓”。在大殓的时间上,广东各地并无多大区别。珠三角顺德县“居丧时,停尸二三日,始行棺殓”[8]64;西江广宁县“掷尸一日或二日,即行收敛”[9]67;高阳阳春县“既死二三日,丧主请显者题旌,然后入殓”[10]58;粤东揭阳县“备办衣衾,三日始殓”[11]92。

2、成服

成服是穿戴孝服的一种仪式,通常被称为“披麻戴孝”。在居丧的服制上,民国广东各地多秉承《朱子家礼》,粤东陆丰县、琼雷定安县等地调查表上都载有“居丧服制,秉承家礼”[12]72,这大抵与清末政府有意识的推崇以及《朱子家礼》的注本传本大量刊行有关。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服丧的服饰和时间也有严格的区别,称为“五服制度”,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殓后孝子亲属以次成服”[13]94;“五服者,以次成服”[14]84,表明民国时期孝子亲朋在穿戴孝服的形式上仍遵循五服服制。

居丧期间,孝子按旧制穿白色粗麻衫裤,珠三角赤溪县、西江封川县、粤东海丰县、琼雷陵水县等地调查表中皆有记载。而其他服饰的材质及款式在各地又有细微区别,如琼雷廉江县“子服以粗疏黄麻,为之不齐衰,孙用青麻布,曾孙以下用白洋布,妇女与男同”[15]97;东江河源县“丧服素有等杀,斩衰身服疏麻孝衣,头戴草制三梁冠,足穿黄麻草鞋,手持孝杖,父用竹母用木。期功之服,则用密麻之袍及巾,今无疏麻,即斩衰亦改用密麻矣。至齐衰辈,均服白袍戴白帽。斩衰女服与孝子同,余皆穿白衣。迨至再期之年,则将灵焚化袝火于祠而服除矣”[16]76。待到居丧期结束,丧服才可以除去,称为“服除”。广东各地多遵循古礼,以二十七个月为期。东江连平县“孝服以二十七月为期,服内不得办婚嫁等事”[17]70;琼雷遂溪县“居丧仍习旧制,服孝二十七个月”[18]108。

3、报丧

报丧也即将丧事消息报给死者生前的亲朋戚友,是丧事中重要的社会礼节。在报丧的时间上,民国广东各地习俗不同。大部分地区在人丧亡后马上报丧,如珠三角花县“人民丧亡,年在五十岁以上者,即时发出讣闻”[19]108;粤东揭阳县“初终时,其儿孙女媳即居丧成服,讣告戚友”[11]92;梅州兴宁县“邑中略富人家,男妇去世后,即发讣报知亲友”[20]86。也有地区在人丧亡后某个特定日期报丧,如高阳化县“虞期发讣”[13]94;西江新兴县“五十日,遍发讣贴于戚友乡党”[21]72。有地区重视报丧时间,卜择日期而后报丧,如粤东南澳县“父母死亡,停丧七日或百日或三年,择日发讣闻”[22]88。

4、吊孝

吊孝,即亲朋戚友接到报丧之后,携带祭礼到丧家祭奠死者。各地开吊的时间有所不同,如粤东潮安县“死后三天至五天,即成服开吊”[23]78;澄海县“举哀四七之后,发讣闻开吊”[3]82。亲友所赠送的祭礼,以白被、宝烛、挽联等居多。如珠三角花县“亲戚备具白被宝烛,亲视棺殓”[19]108;赤溪县“各亲友致送香仪挽联等”[24]117;西江封川县“各亲友致送宝帛仪式”[25]84;高阳信宜县“亲戚族友纷送绸缎挽帐或用布写对联”[26]80;粤东揭阳县“致祭者,多用挽联祭帐”[11]92;粤北乐昌县 “亲友邻里各以五蒸或五牲三牲赙仪祭帐挽联等到丧家行吊”[27]93。亲友前来吊孝之前,丧家须搭灵棚,以供亲友吊奠、休憩。“停柩室内,并设灵座,以备戚友往吊致祭者”[11]92。祭棚的香案上,供有鲜花水果等各式样的祭品,珠三角地区装饰尤为奢华。“居丧时极力铺陈,生花时果满布幕前”[28]113,“灵前大加装饰”[29]105。

开奠时,丧家会延请僧尼做佛事或道士打斋,超度死者的亡魂,超度的时长视地区习俗以及丧家所备费用而定。珠三角台山县“搭大棚厂,多请几位道士或分设僧道两坛,僧则打斋超度,则破地狱忏悔,一连三书夜”[30]62;西江新兴县“出殡之前,延僧尼道三教,做五昼夜功德”[21]72;高阳茂名县“必雇僧道喃斋修荐,或三书夜或五书夜”[31]72;梅州蕉岭县“治丧时,先延僧道或道姑至家,起坛超荐,并备纸扎灵屋床几器具等类,有诵经三四日者,多至七八日诵完”[32]66。较为特别的是,高阳(信宜县)、粤东(陆丰县、海丰县)、琼雷(定安县、临高县)等地或会延请巫师超度,“居丧延巫诵经”[33]76,“延道巫至家诵经三日至七日”[34]76。

(二)殡葬礼仪

1、出殡

出殡,也即把灵柩送至墓地的过程。出殡仪式,是整个丧葬过程的高潮,最为隆重和繁琐。在出殡时间的上,各地不尽相同。珠三角中山县“多于两星期内出殡,并备生花仪仗,遍请戚友执绋”[35]62;高明县“出殡时,颇为隆重,富户之家多于末虞(死后四十九天)出殡”[36]70。高阳电白县、茂名县、化县等地出殡时间多为三七或五七,“出殡之期,或三虞五虞卒哭,甚或有停至小祥者”[37]61。上等之家多因选择吉地而延迟出殡时间,如粤东汕头市“出殡时间,至快须三旬过,或因择牛眠而延至百数十年”[38]74。

出殡时,主家及亲友多用猪羊等祭奠物设席祭祀。如粤东陆丰县“出殡用猪羊设席致祭”[12]72;梅州蕉岭县“祭奠之物,多用猪羊鸡鱼之类”[32]66;高阳化县“出殡之仪仗,多用纸扎挽联,间有用生花香。祭用台十张或五张,将各项祭品及酒醴猪养等件,陈列台上,同人夫扛之,集族戚执拂送葬,配以鼓乐前导,由丧宅起马直至祭台,俟主祭到时致祭,祭毕散回丧宅赴席”[13]94。主持祭祀的人,为乡中或族内的士绅,“殡时,邀请邑中绅士或族内绅士致祭”[36]70。

民国时期广东各地上等之家的出殡仪式,多用执事、僧尼、鼓乐及纸扎人物等仪仗。如花县出葬时的仪式,“灯笼一对,铭旌挽轴吹乐六名,铜鼓锣铙而送,肃静而返”[19]108;粤东澄海县“出殡时有雇用僧道随行者,亦有赠送挽联花亭鼓乐送殡者,仪式皆照旧制行拜跪礼”[3]82。较为特别的是:珠三角鹤山县“出殡情形,只棺木一乘,及亲朋戚友到送,无鼓乐仪仗各等”[39]70;西江云浮县“送葬时,只用道觋鸣锣及鼓乐,不用其他各项仪仗”[40]80。出殡时上等之家一般规模较大,夫役及送殡人数多至数百名。如珠三角番禺县“用生花彩绸纸扎等项事物,及僧道尼鼓乐等随行,人夫数百名”[28]113;高阳阳江县“出殡时,有鼓乐祭品纸扎仪仗,约用夫役百余名,连同执绋者大约数百人”[41]56。

2、下葬

下葬,是把灵柩运至墓地后,抬入墓穴、埋入土内的仪式。民国广东富裕之家,多迷信风水之说,高阳、粤东、东江等地尤甚。他们认为死者所葬之地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富贵,因此,必请地师选择吉地而后下葬,历时几个月甚至长达数十年不等。

高阳地区,如阳春县“有停至四五个月,始择地卜葬”[10]58;阳江县“葬必择地,延请堪舆诹吉”[41]56;吴川县 “择地安葬,往往因信青乌家言,有迟之又久始葬者”[42]66。粤东地区,如普宁县“上中之家,每于父母殁后,迷信堪舆,将棺柩停寄园林之内,以待选择吉地安葬,甚至历十余年不葬者有之”[43]86;揭阳县“三个月后,始行卜葬”[11]92;潮安县“初死之日曰初丧,有即行举葬者,有留至数月以至数十年始葬者”[23]78。东江地区,如和平县“选定好日子安葬,或停柩于某地方择地安葬”[44]61、紫金县“如未曾觅有地坟者,则暂行寄矿仪式,相同安葬”[45]84。清朝道光年间《香山县志》中有相关记载,“其富者惑于堪舆家言,有一室而停数柩至数十年者,则在城在乡几同一辙”[46]卷二与地下风俗,16。

选择墓地后,上等之家多用石或砖堆砌坟墓,并树立墓碑,刊以文字,以便后人辨认,祭奠亡者。珠三角增城县“葬用鼓乐执事,坟上砌石或加各色灰砂”[29]105;东江博罗县“坟墓用石或用砖,墓碑多用石刊字”[6]104;和平县“坟墓用石或用火砖铺面,荡以石灰,碑石刊字,饰以金”[44]61;琼雷昌江县“盖棺四围用砖石”[47]70。

3、酬谢亲友和助丧者

丧家在丧葬活动中,会摆酒席款待亲友和助丧者。酒席一般是在开吊日、出殡日以及祭祀日,而用素席或荤席又有讲究。如粤东潮安县“设素席大宴亲朋”[23]78;梅州平远县“先设素席款待亲友,迨后一日行成服礼,请县中名望素孚之绅耆一人,拟定死者谥法二字,名曰接谥,是早设荤席一餐酬谢亲友”[48]101。上等之家所摆宴席,几十席到百余席不等。如东江博罗县“丧主先备席,多者约百席,少者亦须三四十席”[6]104;粤北乳源县“出殡之前一天为开吊日,丧家延僧斋荐,亲族男女或送香烛爆帐联祭轴亲临叩吊,丧家例设斋饭招待。次日出柩,亲族又复麇集送丧,送毕又例设荤席招待。此二日动辄数十席至百余席”[49]80。

(三)祭祀礼仪

1、七七祭

七七祭,即从人死之日算起,每七天举行一次祭奠仪式,共祭七次。“自死者已死之日起,至七日为一七旬,则每一七旬又雇僧尼颂经忏,备办酒席招待戚友,至七个七旬而后已”[2]66。民国广东省盛行七七追荐,珠三角(陈村市、高明县、中山县、东莞县、顺德县、宝安县、台山县)、西江(德庆县、广宁县)、高阳(阳春县、阳江县、电白县、茂名县、化县、信宜县、吴川县)、粤东(普宁县、揭阳县、汕头市、澄海县、潮安县)、梅州(五华县、丰顺县)、东江(惠阳县、博罗县、河源县、和平县)、粤北(曲江县、南雄县、始兴县、乐昌县、英德县、清远县、连山县)、琼雷(徐闻县、遂溪县、文昌县、海口市、昌江县、陵水县、感恩县)等地调查表上皆有记载。

2、百日祭和周年祭

七七祭后,还有百日祭和周年祭。百日祭即人死第一百天,孝子亲友举行的祭祀仪式。梅州丰顺县“设灵朝夕奉饭,每逢七日办物一祀,或有延僧礼忏者,迨至七七俗称完七礼毕后,惟届百日期年两期年始祀”[4]60。周年祭,即人死后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日,孝子亲友举行的祭祀仪式。关于周年祭,珠三角东莞县的记载尤为详尽,“祭用三度或两度,每度祭备台二十张或十八张,将各项祭品及酒席猪羊等件陈列台上,用人夫抗之鱼贯而行,配以鼓乐三部,延僧尼六名或八名随行诵经,由丧宅起马直至郊外辞客处,排列祭坛(葵棚)上,俟主祭到时致祭,每度祭请一显有主祭,主祭者如系官绅与前排列,军乐及武装护兵十余名押祭”[50]72。

3、其他祭礼

丧祭礼节较为繁琐,除上述祭礼之外,尚有家祭、门祭、路祭、墓祭、点主礼等。家祭以孝子为主祭,亲朋好友陪祭;门祭即灵至门口举行的祭礼;路祭即出殡途中丧者好友在路旁设置的祭礼;墓祭即灵至墓地孝子亲友共行的祭礼。高阳电白县的祭礼较为全面,“祭有家祭门祭路祭墓祭之别,亲朋宾友各穿所服,来相奠送,孝子俯伏,其不敢仰视”[37]61。点主礼即孝子跪请点主官在亡者神位上点朱。点主官多由官人或大绅充当。“丧家请官僚或大绅,点其死者之木牌,谓之点主”[51]72。民国广东珠三角(东莞县)、西江(新兴县)、高阳(阳春县、吴川县)、粤北(乐昌县)、琼雷(徐闻县)等地尚存在点主礼。

二、民国广东丧葬仪式的费用情况

伴随着一系列仪式的实施,丧家也产生了相应的丧葬费用。居丧时丧家的消费主要包括:购置寿衣、棺椁、丧服、祭品、祭器,延请僧道,卜择建墓等;殡葬时丧家的消费主要包括延请僧道尼、鼓乐手、夫役,购买祭品,摆宴席等;祭祀时丧家的消费主要包括延请僧道、主祭,购买祭品等。此外,不同地区的费用和礼俗也有区别。如珠三角花县、高阳茂名县、梅州大埔县、东江河源县、粤北连山县、琼雷徐闻县等地,会按祭品轻重答礼,进而产生回礼费用,珠三角东莞县还有车马费等杂出消费。

本文就民国广东丧葬仪式消费总费用以及衣棺费、超度费、酒席费、殡葬仪仗费等重要支出项目进行了探讨。卜择建墓费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支出项目,但各地因迷信风水之故,花费在此项上的费用实难以统计,有高达数千元,有低至几十元,在此不另作分析。比如珠三角宝安县“间或有迷信堪舆之术,请地师穷觅牛眠,所费不菲。而坟墓亦有建筑宏伟,动辄化一二千元者”[2]66;东江河源县“迷信风水一端,往往购一坟穴,动辄需价银千余元或数百元,即中等人家亦应需银百余元或数十元不等,至于筑坟工料尚不在内”[16]76-77。

(一)民国广东丧葬仪式消费总费用概述

民国广东丧葬费用,政府根据各地家庭的消费情况,分为上、中、下三等。珠三角恩平县、西江德庆县、高阳阳江县、琼雷海口市等地政府皆提出:上等丧葬费用不超过 500元为宜,中等丧葬费用不超过300元为宜,下等丧葬费用不超过100元为宜。此种标准更符合当时的人民经济程度。值得注意的是,上等丧葬仪式仅当地有名望且有资产的家庭才有能力举办,并不常见,中等丧葬仪式的费用更能代表当时绝大多数家庭的消费水平。因此,本文对上中等丧葬总费用进行了不完全统计。

珠江三角洲广府文化核心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1885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501元。丧葬费用以番禺县、中山县、东莞县居高;鹤山县、开平县所耗费用较少,丧葬仪式也较为简单;恩平县虽也耗费少,但仪式较为完备。西江广府文化亚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1038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421元。丧葬费用以德庆县、高要县、新兴县、罗定县居高;云浮县丧葬不尚奢侈,葬礼符合从俭之道;封川县所耗费用较少,但丧、葬、祭仪式一应俱全。高阳广府文化亚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 1460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463元。丧葬费用以阳春县、化县居高;茂名县略低。粤东福佬文化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1759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402元。丧葬费用以汕头市、潮安县居高,其仪式也较隆重奢侈;惠来县最低,所耗费用与地方生活程度相当。梅州客家文化核心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838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340元。丧葬费用整体较为均衡,以蕉岭县、平远县、大埔县稍高。东江客家文化亚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721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259元。丧葬费用以连平县居高,其他地区较为均衡。粤北客家文化亚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 961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 353元。丧葬费用各县差异较大,以南雄县、清远县、始兴县居高;佛冈县地处偏僻,民风朴实,丧葬费用最低。琼雷汉黎苗文化区,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1254元,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365元。丧葬费用各县差异较大,遂溪县远高于其他地区,上等开吊及修斋醮酒席费用高达约5000元;昌江县尤低,盖因其居丧很少发讣闻,丧葬较为简朴。

民国广东丧葬费用在地域差异上,各市县所费皆有高有低,并无多少规律。总体而言,珠江三角洲广府文化核心区,丧葬所耗费用居于首位;东江客家文化亚区,丧葬所耗费用居于末位。各地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 1240元,远远超出政府所提出的标准;中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 388元,略高于政府所提出的标准;下等丧葬平均费用虽未做详细统计,但绝大多数所费不到100元,符合政府所提出的标准。此外,同一城市,由于所属辖区不同,住户贫富不一,身份差异较大,丧葬费用存在着较大悬殊。以广州市为例,第一区分署上等之家丧葬费用为1300元,而居住此地的大多旧官僚政客,其丧葬费用要超出此等,“如天官里豪督都府锦荣等街,则大多旧官僚政客居住,故其丧葬费用不止上等价格者,亦在所多有”[52]63;第九区正署、二分署,由于商户较多,没有上下等丧事,中等丧葬费用约300元,“段内商店居多,并无上下等丧葬事”[53]85;第十二区正署、一分署、三分署、四分署,以河面船户居多,丧葬仪式简单,“用楼船及载棺材鼓乐等项”[54]95,上等丧葬平均费用约为533元。

《粤海关报告汇集》记载:“民国前期,广州工程师月薪40块大洋,水手月薪14块大洋上下,普通苦力每月只挣 6块大洋而已”[55]181。一块大洋约等于40元,也即其月薪分别约为1600元、560元、240元。“民国十七年,南北政府统一,市面安定,经济复苏,物价开始上涨,大米每石飙升到 10.25元,面粉每石也在 10元以上”[56]60。1928年的物价,每石大米 10.25元,而民国一石是 160斤,下等丧葬费用按 100元计,也可购买约1561斤大米。由民国时期居民收入以及物价可以推知,无论是上等、中等,还是下等丧葬费用,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民国广东丧葬仪式重要支出项分析

1、衣棺费

衣棺费,主要指寿衣、棺椁的费用,是丧礼重要的且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见表 1):上等衣棺费平均约为 196元,占总费用的 15.81%;中等衣棺费平均约为 92元,占总费用的23.71%。其中珠三角恩平县上等衣棺费占总费用的百分比高达37.5%,台山县上等衣棺费占总费用的百分比低至5%。吴川县政府对衣棺费给出了限额,认为其应在100元以内,“衣衾棺椁,称家有无,最高限度之费用额,应在百元以内”[42]66。而民国广东上等衣棺费用约为给定限额的两倍,中等衣棺费用符合其给定的额度。上等寿衣多用丝绸,棺材多用菠萝密及脂胭等木,与亡者的身份地位相衬,虽然费用稍多,但并不过分奢侈。

表1 民国广东各市县上中等之家衣棺费用情况

2、超度费

超度费,主要包括僧道尼巫打尼斋诵经的费用以及购买祭品的费用。据不完全统计(见表2):上等超度费平均约为222元,占总费用的17.9%;中等超度费平均约为 88元,占总费用的22.68%。可见丧家对此项的重视,以及民国广东迷信思想根深蒂固。珠三角台山县超度费用远高于其他地区,占总费用的百分比高达 57.5%,因该县祭祀礼仪尤为繁杂,“每逢三虞五虞百日做冬,举哀至一周年时又做年,后即徐服名曰应红,每次必用南无及鼓乐,喧腾一书夜,并备办酒席”[30]62。超度费用总体上是由丧家的子孙负担,但某些地区习俗,五虞的超度费由女婿、孙婿、外甥等分担。如珠三角东莞县“五虞诵经及请客酒席各项费用,均由死者之女婿孙婿外孙等分担。题主及主祭之显者,均须送花红仪一封,多者一二百元,少亦四五十元,并袍褂料红帛祭品金猪羊首等物,不赴席者加送菜单(八大小),所费不赀”[50]72-73;粤北清远县“五虞则由其死者之婿或甥出资,延僧尼追荐”[57]70。

表2 民国广东各市县上中等之家超度费用情况

3、酒席费

酒席费,指丧家为前来吊唁及帮忙的亲朋备办酒席的花费,是一项重要的丧葬消费项目。据不完全统计 (见表3):上等酒席费平均约为366元,占总费用的 29.52%;中等酒席费平均约为134元,占总费用的34.54%。在所有的消费项目中,酒席费所占比重最多,花销往往很大,增加了丧家的负担。上中等丧葬费用的差别主要是丧家交流的范围不同造成的,上等之家酒席多至百余席,而中等之家酒席多为数十席。西江郁南县上等酒席费用占总费用的百分比高达71.43%,究其原因,大抵是来丧家饮食的人数过多,“人民丧事,不论远近,亲朋既有香烛礼物举祭,举家均得往饮食之,例此种风俗,为亲朋者并非帮丧费之道,为丧家者大受耗费之苦也”[58]73。

表3 民国广东各市县上中等之家酒席费用情况

4、殡葬仪仗费

殡葬仪仗费,主要包括延请执事、僧尼、鼓乐手、夫役等的费用以及纸扎人物等祭品的费用,其中还有很多用品没有记录,此项支出比较繁杂。据不完全统计(见表4):上等殡葬仪仗费平均约为322元,占总费用的25.97%;中等殡葬仪仗费平均约为 106元,占总费用的 27.32%。整体上仅比酒席费所占比重略低,粤北南雄县殡葬依仗费尤多,占总费用的比重高达50%。

表4 民国广东各市县上中等之家殡葬仪仗费用情况况

三、民国广东丧葬仪式费用的变革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变化,广东各地传统丧俗的弊端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日益显露。清代广府丧礼中的特色,如作佛事、信风水、停柩数十年不葬、祭用七等[59]19,在民国广东虽然依然存在,但旧的丧葬习俗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民国广东丧葬礼节整体呈现删繁就简。这是特殊时代特殊地域的要求,也是丧葬礼俗发展的总体趋势。

(一)民国广东丧葬仪式的变革

丧葬首先作为礼仪制度而存在。对民国广东而言,其丧葬主要是按照《朱子家礼》进行,大体上继承了清末的丧葬礼仪制度。但调查表中资料表明,各地对于具体的礼仪有所改革,如“点主”仪式虽然存在,但不似清末时候流行。跪拜是丧葬仪式中重要的礼节,但跪拜次数不宜过多,跪拜时间不宜太久,有些地区用鞠躬礼代替了跪拜礼节,如东江河源县“清代行一跪三叩礼,今多行三躬礼鞠”[16]75。延请僧道超度亡魂也日益减少,更有地区不做佛事,如高阳信宜县“新学家间有不设道场者”[26]80。对于历代要求严格的丧服制度也进行了变革,如珠三角台山县“居丧成服者,寄白衣加大络及小麻,执绋送葬均穿白衣加缠黑纱于臂”[30]62,云浮县“丧主在百日内着旧制粗麻孝服,百日外黑纱缠臂,三年志哀”[40]80。讲究风水一直是中国丧葬的传统,历来上至王侯将相,下至黎民百姓,都十分重视陵墓环境的选择,民国广东大部分地区在丧葬中依然重风水,导致尸体搁置不作处理,但对于此种迷信风水、停尸久不葬的陋习,珠三角(顺德县)、高阳(阳春县、吴川县)、粤东(普宁县)、梅州(丰顺县)、东江(和平县)、琼雷(文昌县)等地政府明确提出革除;粤东(揭阳县)、粤北(曲江县、南雄县)、琼雷(徐闻县)等地政府提出,停尸时间过久,还会妨碍公共卫生,这大抵是受了西方近代思想的影响。这些无不体现出社会的发展进步。

(二)民国广东丧葬费用的变革

我国民间受灵魂不灭、慎终追远等观念的影响,富裕之家多会对死者进行厚葬,不仅修建规模宏大的陵墓建筑,还有丰富多样的随葬品,居丧陈设华丽,出殡仪仗奢靡,产生了大量的丧葬费用。民国以来,广东各地或多或少地遭逢兵燹匪祸水旱等天灾人祸,人民生活艰难,经费紧张。政府礼制尚未颁发,各地丧葬仪式多遵循旧制,拘泥古礼,显然与当时人民生活状况不符。由前述丧葬费用情况可以看出,民国广东超度费用和酒席费用占了总费用的大部分,也是政府提出改革的主要方面。

宋代以来,延请道士僧侣为亡者做佛事、设坛作斋、炼度超荐已相当普遍,延请僧道尼诵经超度、焚化冥镪纸扎之举,不仅流于迷信而且消耗莫大金钱。民国广东珠三角(番禺县、增城县、陈村、高明县、东莞县、恩平县、新会县)、西江(德庆县、高要县、四会县、新兴县、云浮县、罗定县)、高阳(阳春县、阳江县、电白县、茂名县、化县、信宜县、吴川县)、粤东(揭阳县、澄海县、潮安县、陆丰县、海丰县)、梅州(平远县、五华县、兴宁县、大埔县、丰顺县)、东江(和平县、连平县、龙川县)、粤北(翁源县、曲江县、始兴县、乐昌县、英德县、连县、清远县)、琼雷(徐闻县、琼东县、乐会县、万宁县、定安县、文昌县、澄迈县、海口市、临高县、感恩县)等地政府均特意提出,此举应酌情制定仪式明令遵照或予以取缔。对于酒席费用导致丧家负担过重,珠三角(花县、高明县、东莞县、台山县、恩平县)、西江(郁南县、罗定县)、高阳(信宜县)、粤东(海丰县)、梅州(平远县、丰顺县)、东江(河源县)、粤北(乐昌县、从化县)、琼雷(感恩县)等地政府亦提出改革,务使樽节费用。此外,丧家应减少迷信活动、回礼仪节等造成的不必要开支,部分费用由亲朋自己承担,如往来的车马费,以减轻丧家的负担。

富裕之家耗费巨大举办丧葬仪式,究其原因,除彰显孝道之外,也多为博取好的名声。面对此种情形,政府提出了较为有建设性的意见,也即建议丧家节省部分费用,用于对社会有益的事业,比如兴办学校,做慈善事业,可谓一举多得。如中山县“富有之家,不如将办丧费用,以先人名字捐为慈善事业,或建立纪念碑及学校,尚可永远为先人作纪念也”[35]62;新兴县“丧葬以做功德一事为最陋习,斋筵酒席亦过于奢靡。苟节此款而为慈善公益,则为其死亲荣誉者多矣”[21]72。总体而言,民国政府为推行丧俗改良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习俗根深蒂固,很难骤然废除,改革常仅限于某一地区。

(三)民国广东丧俗变革的动因

民国时期广东地区的丧葬习俗新旧交杂,复杂多样。究其变革的原因,主要是政治制度变革、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文化水平提高的结果。

清帝国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国家,它宣扬儒家伦理观念,以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秩序。因而传统丧葬礼俗不仅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而且具有明显的封建等级性,死者的坟墓、服饰、随葬品、灵柩、送葬仪仗等,皆是根据死者生前的地位等级而有着极严格的区别。1911年辛亥革命的胜利,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1912年 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成立了中华民国,建立了南京临时政府。此后不久,即对传统礼制进行了改革。对丧俗而言,主要表现在废除了清代颁行的各种凶礼,以鞠躬礼代替封建的跪拜礼。1928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礼制草案》,对旧式丧礼中的许多内容作了革新性规定,如丧事从简、以奠仪、挽联等为限,禁用金玉、珍玩等物[60]13。新式丧礼的仪式逐步成熟,极大地推动了新式丧礼在全国各地的实施,民国广东丧俗发展也受其影响。

1912—1927年,广东省原有的封建商业资本不断分化、改组,逐步向资本主义性质过渡。在该时期内,广东省社会经济虽发展坎坷,但总的方面仍呈上升趋势,在农业、金融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及城镇建设等诸多领域内,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61]4。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和粤西琼崖等沿海城镇,发展迅速,形成了几个较为集中的城镇群;而粤北腹地及海南岛地区,农村自然经济解体进程缓慢。珠三角的近代化步伐较快,习俗变革也较为迅速;粤北等地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移风易俗需要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政治的变革、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儒家文化日渐式微。1860年鸦片战争之后,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封锁的大门,带来“西学东渐”,广东作为首批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有更便利的条件接触近代西方文化。民国创始人孙中山尤为重视教育发展,主张“扩大教育,振兴实业”、“普及免费教育”。在他的倡导下,广东的文化教育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近代西方思想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发生激烈碰撞,导致传统丧俗中诸如迷信风水、停尸久不葬等陋习受到批判,促进了民国广东丧俗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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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卓影]

On the Funeral Ceremony and its Cost in Guangdong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HU Chen-chen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Guangdong 510642)

On the base of various city and county people's funeral ceremony cost in 1928-1929 Guangdong civil affairs bulletin,combined with other related historical documents,the general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uneral customs in Guangdong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were summarized.According to statistics,Guangdong as the pioneer of the economic center and political reform in modern times,superstitious thoughts still exist in many places,with the traditional funeral ceremonies and the comparisons of fuderal cost.However,the new trend has emerged,advocating abandoning the feudal superstition in thought,making the fuderal ceremony simple,thrifty and civilized,show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oth the old and the new.

Republic of China;Guangdong;funeral;ceremony;cost

K 892

A

1672-402X(2016)04-0075-09

2016-01-10

胡晨晨(1991-),女,湖北随州人,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3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科学技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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