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
上世纪90年代,德国慕尼黑机场落成,需要配备大量的电子显示屏和电脑。闻知此消息的西门子公司立刻表示,可以免费为机场提供高质量的显示屏和最新款的电脑。慕尼黑机场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些产品,并将它们安装在了机场的各个大厅。
配备了西门子公司生产的高科技产品,慕尼黑机场的路线指示变得更加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也快捷了许多。而机场享受这些服务完全是免费的,没有花费一分钱,因而节约了大量的开支。
而作为机场电子产品的提供商,西门子公司也获益匪浅,因为机场能使用自己的产品,实际上等于在为自己做广告,变相宣传了自己公司的产品。由此看来,西门子公司和慕尼黑机场的合作实际上是一项双赢的活动,双方都是获益者,它们各取所需,进行了完美的配合。
开始让人没想到的是,机场启用不久,合作的双方都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慕尼黑机场和西门子公司的合作违反了公平竞争法,侵犯了其他公司为机场免费提供电子产品的权益。
经过审判,法官认为即便是免费提供产品和服务,机场也应该展开公平竞标,如果使用方不经过竞标就同一家公司展开合作,将会侵犯其他公司的同类权益。而西门子公司在这项合作中获得的广告价值过大,这对其他公司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于是法庭依法宣判,西门子公司和慕尼黑机场败诉,二者都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从此之后,德国的公共服务场所在接受厂家提供的免费产品之前,都会开展竞标活动,在竞标中胜出的企业或者公司才有资格成为产品的提供者,这项习惯延续到了现在。在德国人看来,只要能彰显出公平至上的理念,那么一切的繁琐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