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人和财金渠道是峰会的双轨支撑;协调人由各成员领导人任命,多由负责外交、经济、金融事务的高官担任,重点是从政治上统筹峰会成果
1 第一次协调人会议
时间:1 月13 日—15 日
地点:北京
成果:围绕“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主题和“创新增长方式”“更高效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强劲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包容和联动式发展”4个重点议题达成一系列共识
2 第二次协调人会议
时间:4 月6 日—8 日
地点:广州
成果:中方倡议G20 成员发表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席声明,推动各成员落实气候变化《巴黎协定》
3 第三次协调人会议
时间:6 月23 日—25 日
地点:厦门
成果:通报了杭州峰会框架日程等有关安排,就领导人公报基本框架和要素达成原则共识,就峰会核心成果深入交换意见并锁定相关进展
4 第四次协调人会议
时间:9 月1 日—3 日
地点:杭州
成果:为峰会做最后的准备,特别是就峰会最重要的政治成果——领导人公报进行磋商,并在各方达成一致后向峰会提交
5 第五次协调人会议
时间:10 月底或11 月初
地点: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