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青林,尉小荣,饶景阳
(1. 华中师范大学 科研部,湖北 武汉 430079;2.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3.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国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政策与建设运维模式探究*
曹青林1,尉小荣2①,饶景阳3
(1. 华中师范大学 科研部,湖北 武汉 430079;2.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3.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也是教育信息化进程中重点建设内容之一。该文从我国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需求入手,在总结国外发达国家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概况的基础上,从国家政策和项目、教育网络设施、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终端设备、教育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梳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特征,分析国外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模式与管理服务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有益的启示。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运维模式;管理服务机制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具有基础和先导性的作用,为信息化在教育方面的实践创造了必备条件。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关注设施的普及推广,还应该重视其均衡、有效应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指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中之重,是实现教育信息化战略的物质基础和首要条件。“三通两平台”中的“宽带网络校校通”从各级各类学校的宽带接入条件和基本教学环境建设两个方面,为我国“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和方向。
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其教育战略规划的重点内容:英国高校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提出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战略,新加坡连续发布阶段性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纲领文件,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信息化战略委员会提出智能教育推进战略等等。2015年12月美国颁布了名为《为未来而准备的学习——重塑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2]的国家教育技术计划,在基础设施部分提出“开放获取且有效运用”的构思,并把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定位于让每个师生随时随地的获得强大和全面的基础设施。从一定程度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与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相对应[3]。随着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和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深入,一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教育技术的运用提供支撑条件,另一方面基础设施的优化和运维是信息化教学实践的保障。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教育信息化诸多要素中的一个,至今缺少规范性的定义。教育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连贯性、协同性和不平衡性特点:连贯性即各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充分考虑实际需要,注重循序渐进的建设;协同性保证了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培训、管理等多因素协调推进;不平衡性即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由于经济环境、发展水平和规模等条件的制约,建设水平和运维能力存在差距。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调研不同国家基础设施政策的侧重点和主要内容,试探究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的内涵。
从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的指标来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于2009年提出教育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基础设施被列为八大教育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之一,其中基础设施部分共有25个二级指标,包括学校带宽接入情况、生机比、师机比、虚拟实验室以及教辅设备的配备情况等具体内容[4]。教育信息化研究机构SITES(Seco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Education Studies)对包括加拿大、智利、澳大利亚、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进行了长达七年的跟踪研究,对基础设施部分的描述主要包括ICT硬件和软件两个部分[5]。
从教育教息基础设施的国家政策来看,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技术计划NETP2010(The National Educational plan)中提出基础设施的建设除了关注包括计算机的配备、学校宽带的接入等硬件设施,还要考虑到人员的供给、学习资源的分配以及可持续发展[6]。NETP2016从网络接入、信息化终端设备、数字化学习环境和硬件设施应用指导四个方面对硬件设施的发展提出目标和要求[7]。《JIS战略》确定了英国义务教育阶段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为基础设施的共享,从建设可靠、低成本的网络、友好地建设管理、可共享的数字化教育资源、网格计算、云技术服务平台等方面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提出要求。新加坡为满足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的不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纲领文件MP1(1997-2002)、MP2(2003-2008)、MP3(2009-2014)以及iN2015,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包括多媒体教室建设、可靠安全的网络建设、提供移动设备等方面。韩国自1996年起,每隔五年发布一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Master Plans on ICT Use in Education,其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涉及提高学校网络连接速率、建设基于信息技术的环境、构建教育云服务的基础等。本文对典型国家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进行了梳理,将基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大致上划分为信息化教学环境、网络设施和终端设备三大类,具体内容如表 1所示。
表1 典型国家基础设施政策内容分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亚太地区教师技术和教学整合能力标准中把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划分成“起步”“应用”“整合”“创新”四阶段[8]。余胜泉教授等提出教育教学创新成熟度模型,提出从初级、基本、发展和变革的阶梯分布[9]。李新晖提出教育信息化绩效成熟度模型,阐述了从初始、基础、共享、管理到优化的不同层次标准[10]。借鉴已有的阶段划分研究成果,本文根据不同国家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侧重点和发展重点的变化,把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划分为四大主要阶段,作为基础设施发展宏观上的脉络,分别为着力教育网络建设和计算机的配备阶段、关注数字资源和课程的整合阶段、建设随时随地的信息化教学环境阶段以及打造更大范围的信息化综合体阶段,如图1所示。
图1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脉络
该阶段是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始也是必经阶段。随着计算机用户量的递增以及师生对网络资源需求量的扩大,对网络覆盖范围和传输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教育应用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期待。网络和计算机的配备,实现了网络资源和个人用户之间的通路,是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初步阶段。
美国NET1996年和NETP2000年中对网络建设和计算机配备提出具体要求:保障所有教师和学生都能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计算机,提出把每个教室都将与“信息高速公路”连接起来,以及保证学生在教师、学校、社区和家里都能使用信息技术设备。1996年韩国Master PlanⅠ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相关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成立教育网,为学校教学提供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11]。同年,韩国教育研究信息院成立,其主要宗旨在于推进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从2000年到2012年,韩国对学生个人电脑与互联网项目的经费投入从5亿增加到473亿,2013年项目的支出高达608亿,受益者约为23万人[12]。新加坡在MP1(1997-2002)中提出对学校计算机的配备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日本的E-Japan 战略对克林顿NII计划做出回应,加快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发达国家早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网络和计算机的配备为后续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和基础,经过数年的发展,成效已经初见规模。
该阶段是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发展阶段。在硬件设施得以配套之后,教育资源在教育中的应用问题受到关注。教师资料库、教育软件和教学平台的建设能够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的数字资源辅助学生课堂学习。数字资源和课程的融合为学生提供学习工具,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节约教育成本。
例如2001年韩国在Master PlanⅡ中提出信息技术课程整合即数字化学习。该规划在韩国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资源初步构成的基础上提出,涉及教学资源的运用、获取方式、资源质量的提高等方面的内容。此外,新加坡2002年的MP2以及2008年的MP3中提出将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把信息技术深入教学过程的核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能力。
数字化和网络化使得信息资源传播时间缩短,传播范围扩大,网络的使用变得便捷和轻松。伴随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推广,教育资源的无缝整合、泛在的学习环境、基于大数据的学习分析等等正在创造性地改变传统的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改变了传统的教学目标、教学理念、教学组织形式,促进信息化教学从正规教育向非正规教育延伸。
美国NETP2005提出为每个学生创设能随时访问计算机和网络的环境,NETP2010中提出依托一个专门为学习服务的综合性基础设施,为每位学生、教师、各级教育系统提供可随时随地访问的资源,让多方互动和合作共享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韩国在2006年的Master Plan Ⅲ中列出泛在学习的规划,强调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后,也能及时地通过信息化工具进行学习,逐渐建立网络学习型社会。2009年日本在I-Japan 战略中让国民通过因特网安全可靠地获取各种信息。便携式手持设备、无线网络覆盖等信息化环境的形成,有利于形成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环境,缩小数字鸿沟,为形成教育信息生态提供条件。
信息化综合体的建设不仅仅局限在教室和学校,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推进,加快了多个垂直行业的系统联动,构建出智慧家庭、智慧城市、智慧国家等产业链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被放在更高的角度考虑。
例如日本在信息通信白皮书中提到要打造共生型的网络社会。新加坡在教育信息化规划iN2015中提出将新加坡建设成为一个信息技术支撑的智能化国家和全球化城市。2011年韩国的Master Plan Ⅳ规划提出形成一个分权式管理的教育生态系统。2004年日本U-Japan 战略提出建成一个无所不在的信息网络社会。日本i-Japan战略提出发展以绿色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环境技术和智能交通系统等重大项目,信息化的环境辐射到全社会之中,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化综合愿景的实现,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教育网络,进而促进了教学管理的精细化和教学过程的个性化,满足不同人群的全生命周期的教育需求[13]。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涉及到政府、学校、家庭、企业等多方机构和单位。针对教育组织形态领域的不同,加雷斯·威廉斯提出官僚、学院和市场三模式的理论[14]。齐德曼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把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筹资结构分为政府主导型、成本补偿型和收入多样化型[15]。本文在调研国外教育信息基础建设运维典型项目和案例的基础上,依据政府部门(包括国家教育相关部门和机构)、省/州级教育部门、社会组织(包括私人企业、社会团体、各级各类学校)以及个人家庭等不同主体在教育信息基础设施运维中所占份额的不同,把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模式划分成四大类:国家支配模式,即在政府部门或国际联盟的直接出资和监管下,形成统一的从上到下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模式;成本补偿模式,即政府部门间接参与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的运维,宏观把握方向但并不参与具体建设;市场控制模式,即在社会多方组织的参与下带动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场调节的影响下形成跨界合作的建设运维模式;自主建设模式,即以个人或者家庭为主体,参与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形成分散的自下而上的建设模式,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运维模式比较
续表2
在实际操作中,以上四个模式不会单独存在,往往是几种模式相互交叉。针对网络建设、学校环境、终端设备等不同的硬件设施采取不同的运维模式,例如教育网络的建设上采用国家支配模式的运用较多,而终端设备建设方面采用市场控制和自主建设的占主导。即使对于同一类硬件设施的建设,也存在购买采用一种模式,而后期的维护升级采用另外一种模式,或者几种模式并存的情况。教育信息基础设施运维模式的选择,应该与当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环境相联系,与教育信息化整体协同发展相符合。
教育信息化建设从硬件设施的配备到常规性技术支持与设备维护,需要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渠道才能保障持续健康发展[16]。1995年,英国政府拨款1.6亿美元用于所有中小学互联网的联网工作[17]。美国政府在《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中设立了高达72亿美元的宽带发展基金,直接投资宽带建设项目[18]。新加坡政府在MP1到MP3期间大力鼓励教育软件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拥有计算机的教师和学生比例。根据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对项目进行持续性地投入,先后为MP1和MP2的分别拨款20亿新元和6亿新元,用于计算机、学校网络、设备更新、开发软件和课件、教师培训等[19],这些资金为新加坡教育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政府的直接投入加快了教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由政府牵头进行资金投入和监控管理,可以形成规模化的建设效益。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科研网络的直接建设打破省区边界,有利于高校、高速、大容量的学术信息网络的形成。教育科研网(N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 Education Network,NREN)是各国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采用国家支配模式。美国教育科研网络Internet2由国家直接建设和运维,高等教育机构、地区教育科研网、非盈利组织(教育和科研的组织)及企业参与,其中地区教育科研网络作为会员连接到主干网络从而获得服务。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各国科研教育网联合资助兴建的泛欧科研教育骨干网GÉANT 是欧盟e-Infrastructure战略的核心,GÉANT主干网的建设费用由欧盟和欧洲各国科研教育网共同承担。英国联合学术网络(JANET)与英国各种地区性网络相连,所需费用由科学工程理事会和教育部共同资助,网络的管理由网络执委会支持的联合网络小组负责。目前该网络连接了英国所有大学和多个技术学院、技术机构和图书馆。加拿大第一个高级创新网络(CA*net ,Pan-Canadian Advanced Network for Research)于1990年成立,网络中心设立在多伦多大学,费用主要由加拿大工业与科技部资助[20]。
政府部门在国家层面设立国家级数据统计中心,从国家层面全面收集教育基础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形成统一的综合管理系统,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提供战略指导。例如美国联邦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院下设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NCES),中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收集美国国家教育统计数据[21]。美国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负责收集全国各州宽带服务数据,形成来源广泛、数据真实性高的数据库,为国家宽带地图的绘制提供数据支持。韩国教育部于2003年开始使用国家教育信息系统(National Education Information System,NEIS),该系统打通了省级和地方教育管理系统的界限,协助政府部门多角度的范围的了解地区教育信息化情况[22]。
政府通过引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制定信息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改进和完善政策措施等调控方法,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创造自由公平的氛围,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从而保障信息化建设。通过国家层面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形成设备、内容和服务三者相对融合统一的应用模式。中央政府除了可以对地方政府、各行业、学术界提供大方向上的指导外,还能从国家战略出发,制定保障政策和投资策略,引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民间机构无法独立进行的科研项目。
根据政府对经费投入的比例和控制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三种投资形式:一是政府支付大部分费用,例如为引导各州加快推进宽带服务与应用,提升农村地区网络宽带接入带宽,美国设立“连接美国基金”,直接投资提升农村地区宽带接入水平。韩国设立了“信息化促进基金”(Informatization Promotion Fund),教育部直属学校的信息化建设的支出来自该基金,为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3];二是政府对项目进行适量的补贴,其它部分由非政府部门自筹;三是政府通过发放贷款、政策补贴或者其它有偿的方式推进建设。阿尔伯塔省教育厅与企业建立“教育常设供应商”协议,为学校提供优惠的信息化设备。通过该省级许可协议,学校能够低价采购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减轻了学校的财务负担[24]。政府为主导参与投资的方式,能够从宏观上把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促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换代,保障教育建设的公平性。
受到政治上地方分权的影响,除了较为集中的国家支配模式外,也存在分散的补偿模式,即在中央行政集权相对松散的情况下,省(州)级或地方教育信息化部门自主实践教育信息化建设。政府决定国家教育整体路线,而具体的教育责任(如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资源分配的结构等)由省(州)级或地方承担。例如由英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组成的联合王国各自负责其对教育的监管[25]。加拿大教育部长委员会负责各省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具体事务由地方行政机构主办,各省和地方政府均享有教育管辖权,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的比例由各省和地方政府负责[26]。日本文部科学省负责教育立法、基础教学大纲框架及标准的制定,同时都道府县、市级政府部门设有教育委员会,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具有决策权[27]。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教室、学校、社区和国家多层面,学校、企业、地方和国家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共同配合能够汇集丰富的社会资源,形成跨界合作的合力。以欧盟信息化建设为例,欧盟给予学校、国家和地区充分的自主权,鼓励和支持成员国家监测建设进度,开发大规模的评估和测试项目。无论是欧盟2020战略中欧盟数字化议程,还是欧洲教育科研网络的建设,跨界合作联合了优秀的人员、科研单位、非盈利性组织和其它单位的参与,起到强化政策和增强执行的作用。
建立利益相关者的协作制度是重要的中间环节。按照米切尔的分类方式,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可以进一步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包括教师和学生;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包括教研室、装备站、电信部门、计算机厂商等等[28]。万建华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混合型、支持型、不支持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四类[29]。在该理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利益相关者在信息化过程中相对权力和聚合程度,把信息化利益相关者分为四大类,如右图2所示。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占据主导和控制地位,信息中心、装备站、公司企业作为资源和设备的主要供应部门,学生、教师和家长作为使用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角色,是信息化教学践的直接参与者,是影响信息化发展决策的制定。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构建利益相关群益的伙伴协作机制,能够促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充分实现国际组织、政府、私营部门、民间团体之间的对话,发挥多方积极性和资源优势,满足多方述求。
图2 教育信息化利益相关者分类
美国是教育市场化运作相对成功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私立机构和企业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参与到教育建设之中,甚至独立支持实施各种教育项目和研究。2013年美国计划将高速互联网普及到K12群体中,项目启动后,企业承担了无线网络和电脑设备的提供,学校在软件应用和宽带服务方面获得优惠。科学公共图书馆(the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PLos)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为科技和医学领域提供免费的公共资源,图书馆的建设得到180个国家2万多名研究人员的支持和Gordon and Betty Moore基金会900万美元的赞助[30]。新加坡政府实行信息通信计划和宽带政策也离不开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为了让所有新加坡公民获得上网机会,新加坡实施了“个人电脑再生计划”(New and Used PC Program),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由赞助商提供的电脑和其免费使用权[31]。此外,新加坡教育部与相关组织部门合作,组建多方参与的咨询团队和研发部门,加快技术的产业转化。
多方合作的模式充分考虑到学校发展目标和地区发展背景,多角度的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有利于科学决策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优化资源的配置、加强监管和测评,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性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主体来承担,绝对自由的市场竞争反倒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积极谋求发展。企业的蓬勃发展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产业基础,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能形成健康的产业链条。行业规范的建立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空间。例如日本在超高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事后检查制度,根据反垄断法加强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职能,对公共资源的利用进行公平分配,鼓励包括拍卖方式在内的公平、透明的分配方式。通过抑制阻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促进了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形成良性发展的信息化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
学校或个人自主参与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学校优势,结合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灵活掌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和方向。学校或个人自主参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表现在对移动学习设备的使用上,以欧盟帮助每个儿童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One Laptop Per Child Initiative, OLPC)的项目为例,2000年为师生普及台式电脑的政策在欧洲推行,欧盟许多国家加入其中。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对于终端设备的使用采用不用的运维方式,基本可以看作目前主要设备供应和运维模式的缩影。欧盟OLPC项目中设备的供应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由国家出资购买设备,项目结束之后,设备归学校或者供应商所有。欧盟学校教育网试点项目(Acer-European Schoolnet Educational Netbook Pilot)结束后计算机设备成为了学校的财产。西班牙教学质量提升项目(Escuela 2.0)为学生提供计算机,在四年后学校对计算机拥有使用权。二是由公司为学校提供设备,设备归公司所有。意大利蒙特卡洛技术(ArdesiaTech)试点项目由技术公司向学校出租计算机设备,英国也曾采用学校租用公司的设备的形式,租赁前后设备所有权属于公司。租赁方式也是目前新兴的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模式,设备由第三方所有,保证了设备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支持。三是学校自主购买计算机设备,聘用专门人员对其运维负责。捷克教育发展(Vzdelani21)项目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大部分属于学校所有。对于有能力支付设备费用的家庭,项目鼓励其通过学校自主购买,并拥有使用权。四是自带设备的形式,个人所有权和相应的维护责任归属个人。奥地利移动学习项目(Mobile Lernbegleiter im Unterricht)项目和英国的信息化项目(iPad at Longfield Academy)项目均是采用该方式[32]。
自带设备以其灵活性为师生提供了更加自由的信息服务模式。阿比利大学是美国第一所由学校出资,为所有师生提供免费移动终端设备的高校,学校建立了一系列的移动博客,可以根据师生实际需求进行安全应用设置和教学资源的配置[33]。马里兰大学是美国著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将信息化发展视为学校必备的战略资产,部分基础设施采用外包或者组织共享方式,建立了以学校为整体的长效投资与决策机制,通过全校统筹的形式提升基础设施水平[34]。自带设备降低了政府或者学校在教育信息化方面的资金投入和公共用机的损耗和维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正式和非正式学习的界限,信息化学习过程变得更加个性化和自主化。但同时也应该关注设备兼容性、信息安全性以及教育公平缺失等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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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馨 赵云建
Research on the Foreign Development Policy and Maintenance Mode of ICT Infrastructure in Education
Cao Qinglin1,Yu Xiaorong2, Rao Jingyang3
(1.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Science Rearch, Wuhan Hubei 430079; 2.Educational Informatization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Hubei,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3.Collaborative &Innovative Center for Educational Technology,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ICT Infrastructure in Education is the material basis and prerequisite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education, it is also one of the key contents of ICT construction process in education.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actual needs of ICT infrastructure in our country to provide the overview of ICT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phas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from the national policies and projects, education network faciliti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eaching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of terminal equipment,education management and other aspects. By analyzing the typical polices or cases of the ICT infrastructure in Education to summary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ode of ICT Infrastructure in Education to provide enlightenment for the ICT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in China.
ICT Infrastructure in Educa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od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Mechanism
G434
:A
1006—9860(2016)04—0014—07
曹青林: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教育信息化(caoqinglin@mail.ccnu.edu.cn)。
尉小荣: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信息化政策分析、教育信息化评价(yuxr402@163.com)。
饶景阳: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教育信息化标准(raojingyang@163.com)。
2016年2月20日
*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区域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估方法及模型研究”(项目编号:ECA140370)研究成果。
① 尉小荣为本文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