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学敏李 扬陈 震陈 伟佟朝霞
8类医院公共信息告知书项目条款缺失情况统计与分析
■ 许学敏①李 扬②陈 震③陈 伟④佟朝霞①
医疗机构告知 公共信息告知书 知情同意 医患纠纷
对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所属22所医院8类公共信息告知书与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2010年制订的原始模板进行了对比分析,旨在发现当前医疗机构使用的公共信息告知书在告知内容上存在缺项等问题,为日后制订公共信息告知书规范模板提供数据支撑,保证制订的规范模板能够达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Key words】medical inform,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informed consent, medical dispute
【Abstract】This paper mak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8 types of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in 22 hospitals of Beijing hospital authority with the original template which was established by 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 Medical Legal System Professional Committee in 2010. In order to provide data support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this paper will find the existent problems in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which are used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new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will regulate medical behavior, reduce medical disputes and preserve the legal right of doctors and patients.
Author's address:Beijing Anzhen Hospital, No.2, Anzhen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9, PRC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加,且《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也明确要保护患方的知情同意权。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制订了《医疗说明知情同意书应用指南》,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参照该指南大多自行设计了本院的公共信息告知书,以此保护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北京市医管局为了完善公共信息告知书,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设置《规范医疗服务公共信息告知类样本》课题,并对北京22所三甲医院当前使用的8类公共信息告知书与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2010年制订的原始模板进行了对比、统计、实践分析及专家论证,重新完善、制订了公共信息告知书模板,现将结果总结如下。
在22所样本医院中,只有6所医院在公共信息告知书中设置了(适用于拒绝出院患者)出院通知书,其中: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题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病案号,设置率为100%;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诊断结果、医师签字、患者签字,设置率为83%;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入院时间,设置率为67%;3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治疗效果,设置率为18%;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病房、委托代理人签字、护士签名,设置率为34%;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前言、预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设置率为17%。具体统计结果见图1。
在22所样本医院中,只有6所医院设置了催缴住院医疗费用通知书,其中: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病案号,设置率为100%;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题名、科室、入院时间,设置率为84%;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现欠费数额、补缴费用数额,设置率为67%;3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病房、缴纳押金数额,设置率为50%;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性别、实际累计金额、医师签字、医师签字时间、患者签字,设置率为34%;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年龄、患者住址、患者电话、诊断结果、补缴费用期限、拒不补缴费用后果、保证人信息、委托代理人签字、患者签字时间,设置率17%。具体统计结果见图2。
在22所样本医院中,有15所医院设置了患者授权委托书,其中:1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题名,设置率为100%;1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受托人姓名、患者签字,设置率为80%;1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受托人与患者关系、受托人签字,设置率为74%;10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医院名称,设置率为67%;9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受托人联系电话、受托人权限、受托人签字时间,设置率为60%;8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病案号、入院时间、受托人性别、患者签字时间,设置率为54%;7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委托人姓名、受托人有效证件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设置率为47%;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性别、患者年龄、委托人性别、委托人年龄、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受托人地址,设置率为40%;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委托人住址、受托人年龄,设置率为34%;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前言、科室、病房、委托理由、患者签字地点、受托人签字地点、受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所产生的后果、委托时限、委托人工作单位、受托人工作单位,设置率为27%。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委托人如更改受托人,本文书作废,设置率为6%。具体统计结果见图3。
图1 出院通知书(适用于拒绝出院患者)缺项统计
图2 催缴住院医疗费用通知书缺项统计
图3 患者委托书缺项统计
在22所样本医院中,只有8所医院设置了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其中:8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签字时间、患者签字、医师签字时间、医师签字、病案号、性别、患者姓名,设置率为100%;7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委托代理人签字、坚持出院或转院可能发生的后果、年龄,设置率为88%;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意见,设置率为75%;5所样本院设置了委托代理人与患者关系,设置率为63%;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临床疗效、自动出院日、入院诊断、目前诊断(出院诊断)、科别,设置率为25%;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床位号、出生日期、医学建议、监护人签字、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家属住址、身份证号码、患者证件类型:身份证或其他,设置率为13%。具体统计结果见图4。
图4 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缺项统计
在22所样本医院中,有14所医院设置了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其中:1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使用药品/材料名称,设置率100%;13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性别、年龄、病案号、医师签字、医师签字时间,设置率93%;1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设置率79%;9所医院设置了药品/材料不属于医保范围的告知、“同意”/“不同意”选择、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设置率64%;8所医院设置了患者签字时间,设置率57%;5所医院设置了使用药品/材料总费用、病区、自费总数额(瓶、支、粒、片)、主要诊断(医嘱),设置率36%;4所医院设置了委托代理人与患者关系、全部自费/部分自费、附具体的说明书,设置率29%;3所医院设置了使用药品/材料原因、科室,设置率22%;2所医院设置了证件号码、日用量,设置率14%;1所医院设置了出生日期、一式两份、手术名称、患者证件类型(身份证或其他)、已交押金、病人来源、预计治疗时间、床位号,设置率7%。具体统计结果见图5。
图5 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疗耗材告知同意书缺项统计
在22所样本医院中,有14所医院设置了病危(重)通知书,其中:1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目前诊断、医师签字、患者家属签字,设置率为100%;13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科别、病案号、医师签字时间,设置率为93%;1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告知家属患者病危(重)情况、医院名称,设置率为86%;10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家属签字时间,设置率为72%;9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家属与患者关系,设置率为65%;8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抢救可能产生的风险,设置率为58%;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选择抢救措施、一式两份,设置率为43%;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家属联系电话,设置率为36%;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对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设置率为15%;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一式两份、告知时间、患者家属同意与否、患者家属联系地址,设置率为8%。具体统计结果见图6。
在22所样本医院中,只有4所医院设置了拒绝或放弃治疗告知书,其中: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拒绝或放弃的医疗措施、患者意见、患者签字、患者签字时间、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与患者关系、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医务人员签字、医务人员签字时间,设置率100%;3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年龄,设置率75%;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科室、床号,设置率50%;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出生日期、目前诊断、治疗建议、证件类型(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医师陈述拒绝放弃治疗的后果,设置率25%。具体统计结果见图7。
图6 病危(重)通知书缺项统计
图7 拒绝或放弃治疗告知书缺项统计
在22所样本医院中,只有6所医院设置了重症监护告知书,其中:6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与患者关系、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医务人员陈述及签字、医务人员签字时间,设置率100%;5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有创操作的潜在风险和对策,设置率84%;4所样本医院设置了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患者知情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设置率67%;2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签字、患者签字时间、科室、床号,设置率33%;1所样本医院设置了患者证件号、患者联系电话、患者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人证件号,设置率17%。具体统计结果见图8。
图8 重症监护告知书缺项统计
上述统计结果显示,22所样本医院当前使用的公共信息告知书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告知具体项目条款缺项较多,容易造成患方知情不充分;第二,体现法律效力的条款设置不完善;第三,医院自我权益维护的条款数量大于患者权益保护条款的数量。故课题组认为,针对上述问题,确有必要重新完善、制订公共信息告知书模板,重点是对项目内容进行补充,充分体现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保证日后通用的模板在真正发挥其保障医患沟通、保护患方知情同意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保存证据等作用的同时,能够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医患沟通、化解医疗纠纷、推进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
佟朝霞:北京安贞医院医务处处长
E-mail:gegetong@126.com
The deletion and analysis of terms in 8 types of hospital public information notices
XU Xuemin, LI Yang,CHEN Zhen, CHEN Wei, TONG Chaoxia//Chinese Hospitals. -2016,20(9):1-4
①北京安贞医院,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②北京市卫生监督所,100034 北京市赵登禹路277号
③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100034 北京市西城区富国街2号富国商务会所三层
④北京积水潭医院,100035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2016-05-03](责任编辑 王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