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添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成都 610000)
成都城由秦城向罗城转变中的礼制关系探究
余添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成都 610000)
礼制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要的礼法制度。它全面深刻的影响了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等,是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的礼法依据和行为准则。而城市选址则是一个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地理、气象、防灾、美学等多学科、多领域的复杂问题。面对城市选址这一复杂的问题,文章从礼制视角入手,分析成都城由秦城向罗城转变过程中的存在的人文影响因素。
礼制;城市选址;成都城
1.1礼制的含义
“礼制”在辞海中的释义为:礼仪制度。礼仪,即是指礼节和仪式。制度则强调将相应的礼仪标准化、程式化。礼制是我国古代重要的礼法制度,它全面深刻的影响了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等,是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的礼法依据和行为准则。
1.2礼制的特征
1.2.1表演性、象征性
礼学家沈文倬先生认为:“礼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所谓缘饰化,即是用外之物以饰内情。陈戍国先生明确提出体现“礼的缘饰化”的三要素:礼物、礼仪和礼意。礼物,即体现差别的器物;礼仪,指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礼意,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出来的内容、旨趣和目的。“只有当某项活动具备礼的三要素,即通过礼物、礼仪恰当地表示出礼意的时候,才能说合礼。 ”所谓恰当,即符合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符合二者的关系,并得到社会的认可,既无过分,也无不及。
由此可以看出,由礼制所表达的缘饰化生活,是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表演性的。象征性是由礼物所体现出的,以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论是服饰、器物,还是建筑、城市空间,都会通过贵贱、大小、高下、文素的不同来反映出不同的象征符号,可以明确的反映出一个时代政治等级化的程度和权力中心强大的支配能力。
1.2.2制度化、标准化
所谓礼制,一定是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确定的程序的。通过将礼制度化,确立礼物所代表的阶级与地位。不同阶级之间所遵循的仪式套路,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不同阶层依照相应的礼制各行其是,以达到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
礼制的发展需要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渐的完善。最初的礼仪总是带有散漫、随意的成分在里面。在不断的发展演进过程中,礼仪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格,仪式与规范也越来越繁复。这也就是为什么随着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不断加深,礼制会变得越来越发达,礼制的标准和程序会变得越来越臃肿。
礼制也是礼物、礼仪产生权威性和震慑性的源泉。被统治者通过遵循种种礼制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得自己以小心翼翼的姿态映衬统治者高高在上的权威。如果没有礼制对行为规范的强制力约束,那么皇权的威严也就很难建立起来。所以礼的制度化与标准化,是显示君威官威,强化尊卑等级的重要环节。
2.1秦城与罗城
自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巴蜀地区以来,成都城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秦城时代和罗城时代。
秦城时代是指战国末期至隋代这一段时期。这个时期成都城的主要形态以双城并列的城市形态为主,即大城在东,少城在西倚傍大城西垣。
罗城时代是指唐代至清代这一段时期。这个时期成都城的主要形态以重城制为主,即宫城、少城、罗城的形式出现。
2.2秦城向罗城的转变
秦城向罗城转变的过程发生在唐代晚期,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城市形态由双城并列制向重城制转变(图1)。
图1 秦城向罗城转变的过程
唐乾符二年(公元875年),高骈出任川西节度使。次年六月,向僖宗上表请求修筑罗城。僖宗同意高骈的请求以后,高骈立即开始着手对成都城的营建。他任用僧人景仙为罗城作总体的规划与设计。规划以秦大城为核心,并向四周扩展。整个罗城大致呈方形,但其方位并非正南正北。“城角曲收,逸迭攻而势胜”[1],将城四角做成曲角,以便向外发射箭矢或石炮,以加强城墙的防御能力。城门外增设壅门,形成瓮城。罗城周长25里,壅城约8里,合33里,城垣高2.6丈。整个城垣外墙砌以砖甓,不再以泥土版筑。
罗城修筑之时,改郫江水道,绕城墙西侧和北侧,北侧水道沿城墙东南方向伸展,与南面城墙外的外江汇合,形成完整的护城河体系。并将郫江故道引入城中,由西北向东南穿越,与城内的解玉溪和金水河相连,为城内的饮水与防洪提供渠道。
2.3成都城转变过程中的礼制关系
2.3.1营建目的中的礼制体现
城市营建在我国古代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建设工程,它往往都伴随着一定的政治目的。通过宏大的城市营建来体现封建帝王的威仪,展示统治者“天授君权”的宏伟形象,以达到震慑一方的目的是封建统治者们常用的手段。
唐代成都城作为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对维护西南地区稳定,宣扬唐王朝威严壮丽的形象有着重要作用。原有城市格局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军事防御之需。南诏军队的进攻,也使得成都城大受其害,国家威严亦遭到打击。在这种情况下,扩筑城垣便成为了当务之急。高骈在给僖宗的奏书中写到:“今欲与民防患,为国远图,广筑罗城,以示雄阃,将谋永逸”[2]。新筑成都城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翰林学士王徽对新筑罗城作出这样的描述:“甃甓涂塈,既丽且坚……其上建楼橹廊庑凡五千六百八间。”[3]
2.3.2“择中而立”与城市扩张
择中而立,是我国古代城市选址非常重要的观念之一。 “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4];“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5];“王者受命创始建国,立都必居中土,所以控天下之和,据阴阳之正均统四方,以制万国者也”[6]。
这种“择中”观念,实际上是来源于古人对日月星辰的观察,进而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发现北极星的方位是恒古不变的,其他的星系均围绕着北极星旋转。于是就有了北极星是宇宙的中心这样的概念,“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并由此影射到现实生活中,中心这一方位,便显得极为尊贵了。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其所而众星共之。”[7]
由此可见,“择中而立”是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的。将宫城置于城市的中央或中轴线上,通过高度、体量、建筑组合关系来凸显其最高地位,从而保证整个城市规划系统中的贵贱尊卑的等级差异。利用这种办法,鲜明的体现出君主帝王的绝对权威,这便是“以刚处中,得其位,居九五之尊。”[8]的意思。
唐代筑罗城,是以原有秦大城为核心,向四周扩展的。因为秦大城是位于武担山至赤里这条传统的城市轴线上,这是非常符合“择国之中而立宫”的思想的。利用秦大城作为新筑城池的少城,既能够节约资源以快速筑城,又能够维护城市的政治功能不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少城便成为成都城的政治中心,唐代节度使署便位于少城内。利用少城的政治中心地位,来强化王者之尊,体现礼制秩序,将封建等级制度的尊卑观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2.3.3“天人合一”影响下的城市形态变化
在我国古代,“天”代表着宇宙中神秘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天”是宇宙至尊,而在人世间,“君”是至尊。因此,古代帝王也都愿意将自己同“天”联系起来,自称“天子”,是“受命于天”的。所谓“上天元子,代天君临万民”,便是这个意思。
汉代董仲舒,利用儒家思想,建立起一套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哲学体系,通过这种方式,将“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思想理论化,他认为“人者,天之象征也”,“以类合一,天人一也”[9]。利用这样一套思想,君主便具有能够与“天”感应,“代天君临万民”的崇高地位。
因此,“天人合一”的思想作为统治者解释自身权利合法性的理论工具,是礼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城市规划思想中的重要基石。古人认为天象体系中也有一套等级有序,秩序井然的“王朝”,“官者,星宫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10]出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古人将国家体制、人事政治以及城市建设也与之相比拟,王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有序的等级制度,便会在城市建设中反映出来。具体到成都城的营建,主要是由双城制向重城制的转变。
在唐代以前,成都城均是以大城少城并列的双城制形态出现。这种形态主要是通过“城”与“郭”相连结的形式,将大城以外的功能放置于少城之中,从而达到大城政治功能的的独立,以区别与其他城市功能在地位上的不同,最终达到强调君主权威、等级森严的礼制思想。
至唐代高骈筑城,成都城以少城为核心,罗城将其包围起来,由双城制变成重城制的形态。在这种形态下,罗城将少城包围起来,对少城形成拱卫之势,更加突出少城的核心地位,而宫城又位于少城之中。这种层层拱卫的形态,凸显了“择中而立”、“天人合一”的礼制思想。
2.3.4“天下大同”的现实表达
唐代罗城的扩筑,既有军事防御的需求,也和当时的礼制思想有着密切的关联。作为一个在经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长期征战、胡汉文化持久在冲突中逐渐走向融合后形成的大一统国家,唐代在文化政策、民族关系上都有着极强的包容性。因此,“天下大同,声教远被”的观念,在礼制思想中占据着很高的地位。在这种观念下,国家层面的礼制体系和开放的社会风气均体现了唐代礼制思想的开放与包容。反映到城市建设上,则表现为大规模大尺度的城市营建。
营造更大尺度的城市空间,可以表达包罗万象气度,并能够为“象天法地”城市意象提供足够的布局空间。相较于前代,这种规划选址的思想在唐代表现得尤为突出。如隋唐长安城,便是在“天下大同,声教远被”的礼制思想的指导下来设计的。因此,长安城的规模和体量,远远的超越了前代的都城。在这样一种体量之中,“象天法地”的城市布局和“天下大同”城市意象便有了足够的空间来展示和体现。
唐代罗城周长25里,约等于现在公制13.95 km;秦代成都城周长12里,约等于现在公制5 km。(唐宋时期一里约等于58 m,秦汉时期一里约等于415.8 m)可见唐代成都城相较于秦代,拓展了近3倍左右。城市规模的扩大,是唐代礼制思想中“天下大同”的重要体现。利用更大的城市规模来表达唐人的天下观和更加宏大的礼制思想,是这一时期成都城址变化的重要体现。
礼制思想作为论证统治者获得绝对权力的合理性,维护统治者的至高权威,宣扬统治者统治继承权力的正统性的礼法制度,在古代城市营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对成都城城市形态的转变有着明确的指导意义。为成都城在罗城时代的不断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
[1]唐·僖宗.赐高骈筑罗城诏[M].
[2]唐·高骈.请筑罗城表[M].唐全文·卷801.
[3]唐·王徽.创筑罗城记[M].全蜀艺文志·卷33.
[4]秦·吕不韦. 吕氏春秋·慎势[M]. 陆玖,译. 中华书局,2011.
[5]战国·荀子.荀子·大略[M].方勇,李波,译. 2版.中华书局,2015.
[6]清·顾炎武.历代帝王宅京记[M].
[7]春秋·孔丘.论语·为政[M].张燕婴,注.中华书局,2006.
[8]西周·姬昌.周易·履卦[M].杨天才,张善文,译.中华书局,2011.
[9]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为人者天[M].张世亮,译.中华书局,2012.
[10]西汉·司马迁.史记·天官书[M].韩兆琦,译.中华书局,2012.
余添(1990~),男,研究生,研究方向:城市历史、城乡规划。
TU984.2
A
[定稿日期]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