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养老,不能不提到法国。早在1851年,法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1%,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龄化国家。
作为西方社会福利体系较完善的代表国家之一,法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着高度碎片化、普惠型的特点,通俗来讲,就是覆盖全面但又差别有序。当然,在二战期间改革前,法国的养老制度也经历了繁琐复杂、五花八门的阶段。
根据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目前,法国的养老制度分为四大系统:覆盖所有私营部门工薪阶层的普通制度,覆盖农业相关劳动者的农业制度,覆盖军人、公务员、矿工、海员等的特殊制度,以及覆盖所有自由职业者的自由职业制度。据悉,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因为年龄和享受金额不同形成了130种保险标准,这些标准意味着养老受益的不同。
法国高度细分的养老保险政策促进了社会公正,另外因为它牵涉到社会各个细分阶层的具体利益,使得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每一步改革都必须充分考虑到相关利益群体的反应。
目前,法国普通工薪阶层的平均月净工资收入为2082欧元,白领受薪人员的平均工资为3950欧元,而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一般为工資额的50%至70%。此外,在法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了最低养老保险金制度,对于那些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不够维持生活的老人,国家会发放老年保障金,标准大体上是一个人每月650欧元,一对夫妇每月1000欧元。享受老年保障金的人,医疗费可以100%报销。
法国还为丧失自理能力及行动不便的老人设立了不少补助,比如自理能力补助金、房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