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法治中国的基石

2016-09-10 07:22董志龙
中华儿女 2016年13期
关键词:保障体系福利社会保障

董志龙(著名经济学家)

作为社会系统中至关重要的建设,社会保障系统从诞生时起,便与法治有了不解之缘。归根到底,社会保障系统是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诞生的,因此社会保障机制是依法实施的机制建设,是政策法规基础上的保障。因此,我们仍有必要从法治的角度来探讨社会保障机制的社会建构。

探索社保积分制

构建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要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政策机制以及保障机制。

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建构上,至少要注重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社会保障是国家层面以立法形式实施的社会建设,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也体现着国家福利,因此在此探讨的社会保障,不同于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不应带有公民歧视,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障方面,社会公民应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至少在基础社会保障方面达到无差别状态。比如养老、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等,在此基础上,以社会职业及收入状况为前提划分相应的保障条款以体现其社会贡献与社会回报。

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应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属于基础保障部分,这部分保障体现公民平等,也就是无差别保障。另一部分应属于基础保障基础上的职业保障部分,这部分保障应按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所以社会保障应是基础保障与职业保障的和。这样划分的优点至少有两方面,一方面,基础保障可以充分体现国家福利,以及平等的国民待遇,体现人人平等等的社会精神;另一方面,职业保障部分则更充分地体现个人能力以及对国家与社会贡献,以及国家与社会对其贡献的回报。

其次,应积极探索保障方式的创新。采取积分制的形式更有利于社会保障的公平与公正与管理。

什么是积分制呢?积分制就是将社会各保障条目以积分的形式评价,并以积分的形式来框定保障水平,这个积分永远跟着公民走,成为一种系数保障。积分标准当然需要有关部门和行业一起合作设立一个系数,单位好积分少,单位不好积分高,比如农民就要偏高。同时行业的积分标准是可变的,每年可以根据头一年的就业形势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按照之前的工作年头、资历等制定标准按照一定系数予以结清。采取积分制,一方面可以简化种类繁多的保障条目,有利于个体保障水平的综合评定,另一方面积分制也可以打破行业差别,简化管理程序。比如一个保障帐户一年有多少保障积分,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服务。打个比方,保障积分就相当于保障体系中的流通货币,可以执行保障范围内的不同功能。这样,既可以简化许多保障管理环节,量化保障条目,也可以建立起积分与保障资金及保障服务的直接兑换机制。此外,应在积分制基础上与保障帐户相结合积极探索“幸福储蓄”的模式。目前而言,居民储蓄以及购买国债尚未作为保障依据,在社会保障的未来发展中,居民储蓄与购买国债记入保障积分亦是一种必然。

保障资金必须社会化。要设立国家保障基金,要把国企改革的红利、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盈利都按一定比例放到保障体系的基金中来,除此之外,还要鼓励各种类型的经营机构主动为保障体系的基金建設贡献自己力量,甚至今后考核各级政府,也可以按每年向保障体系的基金贡献率进行考核排名,让保障体系真正建设成为国家保障全民最大的基金。此外,各类扣除提留的行政罚没,社会善款,以及追缴的各类赃款,都可以投入社会保障基金,真正形成保障基金保底,投保资金辅助的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取消社会保障的个人投保,将社会保障完全变成国家福利。

现阶段要充分注重失业及无业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即对微收入及无收入群体实施全额保障,即无需其缴纳保障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及社会统筹(社会捐助、福利采票)等方式解决其基础保障问题。微收入及无收入群体是目前最需要保障的一个群体,也是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的最初出发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极端贫困人口连保障金都无法交纳,如何谈得上或者说如何能够获得社会保障呢!

社会保障应打破城乡差别,顺畅农业人口进入城镇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利于城乡统筹发展。也就是城乡社会保障条目要保持一致,这一点,如果采取积分制问题则迎刃而解。不久前,有传媒报道称将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机制,这显然是一个进步。

社会保障是惠及全民的国家福利工程,所以,做大社会保障基金就是做大全民福利蛋糕。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社会保障是社会公民共同拥有的公共福利,亦堪称社会公民的幸福储蓄,也是能够将全体社会公民与国家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重要途径,提高保障水平就是提高社会幸福指数。

让广大国人受惠改革红利,提升幸福感

综合以上对社会保障机制建构的基本设想,一条基本主线就是我们的社会要有一个体量足够庞大的能够保障社会公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保障基金与横覆13.5亿人口,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的保障体系,打破保障条目的限制,建立保障积分制度,并建构保障积分与保障金直接兑换的机制。在财政投入上,应该向城乡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向农村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逐渐缩小财富差距,维系经济平衡,促进消费升级,并促进经济健康运行。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它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正如英国著名社会学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前院长安东尼·吉登斯所言:“社会保障的目的,不仅在于提供人们抵御生活中各种风险的资源与能力,更重要的在于帮助人们提升生活幸福感。”在目前经济新常态的格局下,社会保障面临的任务十分重大。如何让广大国人受惠改革红利,提升幸福感,已经上升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

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工业化水平以及城镇化达到稳定状态前,社会保障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这种辅助也是无可替代的。而从社会文明建设的角度来说,社会保障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也是共同富裕的具体诠释,也是社会公平公正以及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而致力于推动社会保障基金建设,必将成为政府联结社会公众的重要纽带,亦必将最大程度上提高政府公信力与凝聚力,并促进社会焕发出生机。

责任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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