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王亚忱

2016-09-10 07:22郑金玉
检察风云 2016年2期
关键词:商贸城总指挥文华

郑金玉

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退休高官王亚忱为了争夺阜新商贸城的所有权,利用自己的“余威”,利用儿女在当地公安部门任要职的便利,巧取豪夺,一步步将商贸城据为己有,而将阜新商贸城真正的主人高文华关进大牢。

王亚忱案是一个官商斗争的案例,也是一个缺乏监督导致犯罪顺利实施的典型样本。

报案引来牢狱之祸

在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商贸城尽人皆知。商贸城占地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坐落在阜新市最繁华的解放大街北段中心地带,被称为商海中的“商业航母”。

这艘“商业航母”的建造者是高文华。高文华1965年6月21日出生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父亲是县纪委干部,母亲是医药公司管人事的干部。他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他在阜新市卫生学校当了半年政治老师,就跳槽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摄影记者。1993年,他又毅然停薪留职,拿出积攒的4.3万元钱,买了一辆二手的“拉达”牌小汽车拉客,当起了出租车小老板——当时这是阜新市第一台“豪华轿车”。他跑了四年多出租汽车后,积攒了第一桶金——沉甸甸的20万元钱。有了这笔钱后,他什么挣钱就干什么,越干越大,他先后开办了洗浴中心、保健品公司、煤炭经销部、印章厂,全都开花结果。短短几年,高文华成了阜新商界“领军人物”,拥有上千万的资产。

2001年初,高文华听说位于阜新市中心的液压件厂要卖,心中暗喜。液压件厂在解放广场旁边,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地理位置极佳。如果把这块地买下来搞开发,一定会狠狠地赚上一把。高文华很快找来大连开发区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武金祥,合资成立了阜新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搬迁液压件厂、建设阜新商贸城的项目。

项目正式确立后,高文华为工程项目引进资金4500万元,自己又投入双龙公司900万元。而泰乐公司经理武金祥却没有投入任何资金,反而携双龙公司230万元巨款潜逃。高文华立即向阜新市公安局报案,要求追回巨款。高文华说:“正是这次报案,给我引来了后来的牢狱之祸。”

阜新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云找到高文华:“商贸城的项目挺好。我爸爸现在在家闲着,让我爸给你当顾问吧,你适当给俩钱就行。”

王晓云在阜新市知名度很高,在阜新市公安局,她分管全市治安、户政、巡警支队等,她的弟弟王晓刚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晓云和王晓刚的爸爸王亚忱在阜新政界更是尽人皆知,1986年至1996年,王亚忱历任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文华说:“我以前和王家从来没有交往。我同意王亚忱来,主要是惹不起王晓云。”

王亚忱以顾问的名义进入双龙公司。王亚忱曾在一份非法出版物《中国法制》对他的访谈中,这样粉饰自己:“我想用一个老党员的实践告诉人们,老同志仍然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建设继续发挥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王亚忱的实际行动却让人大跌眼镜。

“总指挥”一手遮天

开始时,高文华、王亚忱合作得不错。高文华说:“我开始给王亚忱定工资每月1万元,他主动跟我说不要1万元,就跟你一样拿5000就行了,我还挺感动。”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的合作慢慢地就变味了。王亚忱先是把阜新市政府接待处处长于雅君拉来,当上了手握大权的总经理;接着,王亚忱又把商业局退休的老局长,自己的“铁哥们”也叫来当副总经理。继而,又把自己精明能干的女亲属,安排为掌握财经大权的会计。当他稳扎稳打地安排完“四梁八柱”以后,高文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架空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更让高文华目瞪口呆。

王亚忱把阜新商贸城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一到中午、晚上,王家的全家人,甚至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的都会来商贸城所属的海洋大酒店、祥和大酒店就餐吃饭。一次、两次,高文华感觉不出什么,可是这样免费的午餐、晚餐天天吃,谁也承受不住。从2004年9月到2005年10月,一年多的时间,王来忱以公司的名义,仅在海洋大酒店一家,宴请总金额就高达33万元,其中王亚忱个人消费21万元。王亚忱一顿饭就花5000多元,是很平常的,可这在当时有着20万下岗职工、每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只有156元的阜新,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小打小闹吃几顿饭,填不饱王亚忱的胃口。当上顾问不久,王亚忱提出:“小高,我给你当顾问得有一个名分,我财务科长出身,帮你管管钱,挂个‘总指挥’的名吧,这样市政府对你的帮助会更大,让我的儿子王晓军当董事,不占股份。”高文华心里不高兴,但没好意思与王亚忱撕破脸。2002年2月10日,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也随之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

王亚忱非常珍视“总指挥”这个职位。公司任何重大决策,必须他点头同意;任何一笔开支,必须由他来批;任何人事变动,都必须由他指派。时间不长,商贸城没有“总指挥”王亚忱发话、批条,任何人调不进来,任何人不能动钱,其中包括高文华。

王亚忱很清楚,自己名义上虽然是“总指挥”,但实际上在私营企业中不是投资者,没有股份,名声再好听,也名不正、言不顺,是个空壳子,替别人打工。要当真正的“一把手”,必须拿下商贸城的股份。

王亚忱不愧是当过大领导的高官,他很懂得运用“策略”,他向高文华抛出了一个诱人的绣球:“小高呀,你不知道吧,我小儿子王晓军是南非公民,咱们应当成立一个中外合资企业,这样既可以享受很多优惠政策,又能节省很多税钱,你看怎么样?”高文华没有见过王晓军,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南非公民,更没有想到这是王亚忱专门为他设的圈套。在当时,高文华一听是中外合资企业,能够免交许多税,没有多想就同意了。这样双龙公司在王亚忱的一手操纵下,更名为“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原来双龙公司的2000万元,降低为800万元,为中外合资企业,高文华任董事长。

公司更名没过多久,王亚忱又得寸进尺地提出:“800万元注册资金中,高文华500万元,占62.5%的股份。王晓军300万元,占37.5%的股份。”高文华这才明白中外合资企业的“奥妙”,当即反对:“王晓军一分钱没出,这不占了股份了吗!”

王亚忱打哈哈说:“你心眼儿这么小,我能占你的股份吗?我们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要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是办手续需要,不过是一个形式,我不会占任何股份,将来项目完成后,你给我点儿养老钱就行了。”

高文华并不明白“中外合资企业”是怎么回事,但感觉王亚忱说得有道理,就勉强同意了。不料,在办理华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时,王亚忱又暗度陈仓,王晓军的股金和股份从300万元的37.5%上升为320万元的40%,而高文华的股份则从500万元的62.5%下降为480万元的60%。当高文华质问王亚忱这是怎么回事时,王亚忱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40%是整数,好算账!” 高文华说:“当时自己心里感觉不痛快,但大数已经让了,小数就不计较了。”

利用威权强取豪夺

2003年8月,阜新商贸城主体竣工,销售势头非常好,1000多个商铺很快被抢购一空,华隆公司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而当年阜新全市财政收入不过4.5亿元。这块肥肉又让王亚忱红了眼。王亚忱提出,高文华应该再出让10%的股份,双方股份各50%。高文华坚决不同意。

王亚忱大怒,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有两个臭钱,竟然敢与阜新“太上皇”讨价还价?伴随着王亚忱的震怒,高文华的厄运开始了。2003年8月15日,高文华、王亚忱和阜新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玉忠正在办公室开会,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入并殴打华隆公司副总经理杨懿。在员工众目睽睽之下,打手们一边把杨懿打得鼻孔流血,一边指着高文华威胁说:“如果不答应给王书记10%的股份,他就是你的下场!”此时,王亚忱就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

高文华感到不寒而栗。他刚走出办公室,王亚忱的儿子——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晓刚突然驾到,用两辆警车堵住他的去路,用枪顶着高文华的脑袋骂道:“妈的,你要是让老爷子不高兴,我就要你的命!” 第二天,高文华又接到了王亚忱女儿——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云的电话:“你敢不听我爸的话,我整死你!”在强权面前,高文华再次被迫低头:“我实在是惹不起他们,只能答应!”

8月16日当天,华隆公司就调整了注册资本金,王晓军注册资本金从320万元调整为4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50%;而高文华的股份再次下降,从480万元下降为400万元。

2004年初,阜新商贸城竣工,前景无限美好。这时的王亚忱想要一口吞下商贸城,他终于撕下了画皮。王亚忱向高文华下达最后通牒:“你要把董事长的位置让给王晓军!如果不答应,就把你送到局子里!”

高文华这时才看清王亚忱要吞并他全部财产的真面目。高文华感觉实在不能退让了。“如果我连董事长的位子都没有了,相当于王亚忱把我投资的企业一步步吞并了。”

万般无奈之下,高文华向王亚忱提出:“我不当董事长也行,你多要点我少要点也行,把我当初投资的4500万元还给我,商贸城我也不要了。”结果,这一番话又惹得王亚忱大怒,双方不欢而散。

走投无路的高文华决定寻求法律援助。高文华先来到沈阳,找到沈阳奉天律师事务所。可是,当他把实际情况一说,尽管律师们都很同情他,但没人敢接这起案件。孤注一掷的高文华又来到北京,希望能在首都找一个大律师,告倒王亚忱这个大贪官。有一天,他在大街上看到一家门脸挺大的律师事务所,便推门走了进去。对方一听被告是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打的还是经济官司,顿时来了兴致,张口就要100万元,保证打赢官司。高文华感觉这里不靠谱。最后他来到北京观涛律师事务所,双方谈得不错,并准备第二天签协议。2004年3月2日上午9点多钟,高文华带着整理好的材料,兴冲冲地来到了观涛律师事务所。他刚一进门,就被四个壮汉按倒在地,来人向他出示了辽宁省公安厅的通缉令,当天高文华就被戴上手铐,押回阜新。

直到被关进了阜新市看守所,高文华才知道,王亚忱以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自己虚假出资、挪用公司资金。

3月2日,高文华在北京被抓。3月3日,王亚忱就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他在会上声称:高文华带着2000万元携款潜逃,在北京嫖娼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起来了。高文华被关进看守所不久,阜新市公安局经侦二队队长程显国和一名干警提审了他。

程显国说:“你的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现在只有一条路摆在你面前,你把股份放弃了,再给王书记认个错,我们和王书记做做工作,放你出去。”

两天后,程显国再次提审高文华,这次带来了一份委托书:高文华羁押期间华隆公司委托王晓军负责。高文华当场拒绝。

高文华说:“阜新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对我和我的家属讲,只要给王书记写个认错书,让出董事长、承认没有投资、放弃股份,并保证不告王书记,不告公安局,高文华就没事了。甚至阜新市一些领导也在做我的工作,让我别拿鸡蛋往石头上碰。我说,他这是利用权力巧取豪夺!”

最后的疯狂

在王亚忱的操纵指使下,很快,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高文华提起公诉。王亚忱很自信,在阜新这“一亩三分地”里,他就是“太上皇”,一言九鼎,要让高文华死无葬身之地。

耐人寻味的是,无论是王亚忱强占阜新商贸城,还是王晓云、王晓刚抓捕高文华并将其定罪,权力都如影随形。在这个过程中,阜新市众多官员都唯命是从,只要是王亚忱一句话,都是一路绿灯,法律、规章、原则都被抛弃。

可是,王亚忱没有想到,高文华在重重压力下,骨头很硬,坚决不服软。在高文华及其家人的不断上告下,这起案件引起了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2004年11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专案组指定将本案移送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很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审理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阜新市公安局。不久,阜新市公安局将补充侦查结果返回望花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分析,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最终作出了《望花区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认定高文华不构成犯罪,不予起诉。《报告》得到了辽宁省检察院、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致认可。

2005年2月3日,高文华在被关押了11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终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但此时的商贸城已经没有高文华的位置了。2005年2月17日,高文华在律师陪同下来商贸城上班。王亚忱吩咐保安:“他是罪犯,轰出去!”

第二天,八一路派出所民警找到高文华:“我们派出所通知你,你现在是取保候审,还是罪犯,不准你再去华隆公司!”

事实上,从高文华被刑事拘留那一天起,商贸城已经发生了变化:2004年5月,高文华被抓没多久,王亚忱就以王晓军的名义注册“阜新华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晓军任董事长,负责商贸城的物业管理,年收入300万元。而华隆公司注册时注明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商贸城1700平方米商业用房分给王晓刚办起祥和大酒店;3500平方米由王晓军注册成立海洋大酒店。同时,王亚忱用华隆公司500万元资金和商贸城3000平方米门市房同阜新市糖酒公司置换土地和房产,然后用置换的财产以王晓军的名义注册成立了阜新光大房地产开发公司……

至此,董事长高文华的巨额财产,都在没有任何授权的前提下,被王亚忱全部占有和支配。

王书记PK高董事长,这件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阜新市一名官员曾说:“王亚忱当市长时,市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听他的;当市委书记时,市长肯定要听他的;他当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时候,市长和市委书记还是要听他的。人家走到哪儿都说了算,到你商贸城说了就不算了?”

高文华的悲惨遭遇受到了全国人大的关注。2005年3月12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信访简报第101期以群众反映公安干警违法办案为题,转发了高文华的上访信。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用一个整版刊登了该报记者刘万永写的报道,立刻引发社会热议。

王亚忱的丑恶嘴脸被揭露后,辽宁省成立“5·27”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2005年7月18日,专案组找王亚忱谈话,请他配合调查,王亚忱却傲慢地对专案组的一位处长说:“你没有资格跟我谈,你级别不够。”

随后,王亚忱被专案组带离阜新时,拒绝乘坐警车,而是坐自己从阜新市人大退休时强行带走的奥迪,而且“因病”要求120急救车跟随。阜新人感慨地说:“人家王亚忱是带着车队走的!”

2006年1月29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当天晚上,家家户户正吃晚饭的时候,阜新市中心的解放广场,突然响起了震天动地的鞭炮声,阜新人压在心底多年的怒火、困惑,都爆发出来了。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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