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代议制有着截然不同甚至彼此冲突的历史与理念。民主肇端于古希腊,以直接的政治参与来兑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同一性;代议制兴起于中世纪晚期,以“在场同时又不在场”这样一种悖论方式,践行一种理性、审慎同时也可能充满寡头意味的政治模式。同一性与代表被施密特视为政治构成的两种方式。然而近代早期以来,特别是在英国内战和法国大革命的促动下,随着民主革命的发展,民主与代议制却奇妙地结合起来。民主放弃了直接性,采纳了代议模式,以适应广土众民的现代社会;而代议制则尽可能地与贵族制、寡头制划清界限,将思想基础建立在人民主权之上。
这样一场看似偶然又实则必然的历史结合,创造出代议制民主这样一种现代社会政治构成与运作模式,不仅挽救了曾经昙花一现且始终声誉不佳的民主制,使其从一种“坏东西”变成一种“好东西”,同时也重塑了代议制的思想基础。然而,从代议制与民主相互结合时起,对于代议制究竟是成就了民主还是限制了民主,就一直存在争议。就其使民主在现代社会成为一种可能而言,代议制无疑成就了民主;就其限制了古希腊民主的直接性而言,代议制无疑限制了民主。然而即便就“限制直接性”来说,究竟是代议制的缺点还是优点,仍存在争议,卢梭主义者认为是缺点,但贡斯当、密尔、联邦党人等认为这恰恰是代议制的优点。
思想史上的争议一直持续到当下。当前对于代议制民主的批判来自两个方面,角度不同,但同样针对代议制民主的“精英主义”,包括对民众参与的限制以及作为代议制民主核心基础的选举问题。一种批判来自成熟的代议制民主国家,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批判代议制对民众参与的限制,进而提出以协商民主来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另一种批判来自人民民主国家,从构想的人民当家作主角度批判代议制民主对民众参与的限制,进而提出包括“抓阄”在内的各种人民民主的实现路径。
代议制是一种政治构成与运作的基本原则,考虑到全体人对全体人的统治只是一种乌托邦,即便在古希腊也无法实现,因此宽泛意义上讲,一切政治构成均具有代表性,代表是政治构成的第一原则。但是,由于民主在现代社会具有极其强大的意识形态功能,从而使得民主吸纳了代议制,代议制常常被贬低为实现民主的一种技术手段,仅仅具有工具主义的功用,成为民主的修饰语,甚至常常被省略。代议制使民主从一种坏东西变成好东西,但代议制本身却从一种好东西变成了坏东西,批判的矛头始终指向代议制。
但是如果历史地分析,无论是政治史还是思想史,代议制民主实际上是古希腊民主的“借尸还魂”,人民主权的理念落实在代议制的政治构成中,从而使得民主成为一种可能。在代议制民主中,民主是政治构成的原则,表述的是政治的正当性基础,而代议制则是政治构成的方式,使得人民主权能落实为具体的政治實践。因此,如果要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上理解代议制民主,甚至理解民主本身,应该从代议制出发,而非从古希腊民主出发。只有阐明代议制的历史、原理、品性和价值,才能认清现代民主的真正本质,并且理解民主在今天遭遇的种种问题。
对代议制的批判触及了民主与代议制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直接参与是否可能?所谓的直接参与究竟是物理性的在场还是政治性的在场?直接参与一定是正当的方式吗?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在整个代议制历史传统中来重新审视,因为这些并非新问题,而是代议制诞生以来一直存在且被思想家反复讨论过的问题。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需要做的是在历史中寻找答案。
(《代议制的基本原理》,翟志勇 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