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云飞
经过庚子事变的打击,1901年以后清政府决心推行新政。这一次改革的力度、范围、深度,远超洋务运动,也超过了戊戌变法。新政虽取得了相当成效,但改革的好时机已经错过。
自19世纪60年代起,晚清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即洋务运动、维新运动、清末新政。三次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若以富国强兵的目标衡量,可以说都以失败告终,也没能挽救清王朝的灭亡。三次改革失败的原因,已有多人论述,笔者近几年思考晚清改革,主要是从改革者主观得失的角度,还是有一些心得,愿得指教。
洋务运动:片面改革
需要指出的是,清廷本应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就开始仿效西方的改革。而洋务运动是19世纪60年代也即第一次鸦片战争20年后才开始,改革已丧失了最佳时机。
20世纪80年代,洋务运动曾是史学界讨论的热门,当时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赞许者,多认为洋务运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进行政治改革。时至今日,我们完全可以理性、冷静地思考:在当时条件下,要求李鸿章等改革皇权专制的政治体制,无异要求工业时代以前的人造出航天飞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不仅如此,政府机构和人事的改革也困难重重。我们不能苛求前人做出超出他们时代的事情。另外,在洋务运动刚开始就进行政治改革,会引起混乱,无异拔苗助长,而那个时代,中国也不具备实行所谓君主立宪制的条件。
既然问题不在于没有进行政治改革,那么,洋务运动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呢?当然不是,洋务运动还是片面改革。下面从几个方面探讨。
第一,军事改革偏重武器。军事改革是李鸿章等人首先做的也是一直努力做的,他们觉得西洋人之所以能打败我们,就在于他们的洋枪洋炮,以为只要我们有了同样的武器就可以战胜或至少有能力抵抗侵略者。但是,其基本缺点是重武器装备,轻人、轻制度体制。运用新式武器的同时,应该有新的战略战术,有新的军队体制,有熟悉新的战略战术的军官和士兵。新式枪炮的作战方法,与冷兵器时代有很大区别,相应的体制也要有变化,军官士兵素质的变化,尤其懂得近代战争的军官更为关键。但李鸿章等重视的是装备洋枪洋炮,淮军、湘军武器虽大大改善了,但体制仍基本沿袭湘、淮军的营制,军官也基本是行伍出身。军事学堂虽培养了一些新人才,但只能做教官,不能直接带兵。军队没有近代完善的指挥系统,没有完备的后勤保障系统;没有参谋部门,没有周密的作战计划,作战时大多凭指挥员拍脑袋;没有预备役制度,战争时兵员不足,便临时招募,临时招募未经训练的士兵根本不符合作战需要。而同时期日本军队实行师团制,军官大多从新式军官学校产生,或者到欧洲考察过军事,作战思想完全更新,也就是全面近代化。中国军队相比之下,不能不显得逊色。甲午战争之时,清军的武器与日军差距并不大,官兵作战也表现得很勇敢,之所以一败涂地,主要问题是军队的体制、战略战术远不如人。
第二,经济改革偏重官办。洋务派看到西洋人船坚炮利,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模仿制造,却没有深入探寻其根源,实际上,先进的军事技术背后是先进的工业体系,更不用说工业体系背后还有科学技术和政治体制的支撑。所以,洋务运动先是“求强”,与军队应用新式武器的同时,就是官办军工企业,干了十年之后,又提出“求富”,即办民用企业。但是如何能强,如何能富,却要做文章。洋务运动办了不少民用企业,但总企图将其控制在政府手里。企业民营是正宗,企业官营走不通。尤其在那个腐败的官僚体制下,企业官营是死路。那个年代的官营企业并非一无是处,它可以给社会提供许多新的东西,可以培养技术人才,但是,大多官僚化管理的民用企业效益不佳,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不能形成滚雪球式的效应。让李鸿章办江南制造局的时候就放手让私人办企业,显然不现实。但是办了十几年以后,应该醒悟。然而清政府明白这点是在甲午战败以后,那时办企业已经30年了,真正大力鼓励私营企业则是在1901年新政开始以后,可惜衰弱的清政府已力不从心了。
第三,教育改革未建体系。李鸿章等人办了不少新式学堂,并派了至少两批学生到海外留学(留美幼童和留英法海军学生),但基本是专科技术教育、外语教育、军事教育,而就长远来讲,更应该注重的是两点:一是普及教育,二是建立新教育体系。太平天国灭亡到甲午战争这段时间,财政上还允许清政府做些事情,清政府却没有这样做,使得新教育零星、随意、不系统,新人才不足用,不能支撑现代化建设。
洋务运动之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是学西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与传统的经世观念有一定关系。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经世致用理念使部分官员较快突破不能用夷变夏的思想樊篱,是近代中国人开眼看世界和开启学西方大门的内在动力,但是经世致用理念却也容易使洋务派官员和他们的理论家们过于急功近利,洋枪洋炮厉害便学洋枪洋炮,却不愿深究优良武器和强大军事力量背后的东西;而且其学西洋的动力一般只限于强国御侮,如果没有强国御侮的需求,那么学洋枪洋炮、机器制造等在他们看来可能就是不必要的了。
维新变法:急于求成
甲午战争,中国败于从前自己视为“蕞尔岛国”的日本,又割台湾,赔款二万万两白银,可谓奇耻大辱。甲午战争后,列强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瓜分豆剖,形势危急。民族危机促使康有为等人,联合光绪帝和部分官员,发起了维新变法。如果说洋务运动的不成功是失之于缓、失之于片面的话,那么维新运动的失败则是急于求成和策略的失误。
因为急于求成,维新人士没有努力去争取慈禧太后的支持。19世纪末的时候,慈禧太后已经掌控朝政30多年,大权独揽,根深蒂固,无人能与之抗衡。维新派应努力争取慈禧太后对改革的支持至少是默认。但是维新派只争取了光绪帝的支持,而光绪帝没有实权,也没有雄才大略,所以改革很难顺利推行。
不仅是慈禧太后,对其他官员和社会势力,也应该尽量减少阻力和打击面,争取更多的人对改革的支持至少是默认。但是维新派和光绪帝都缺少政治经验,打击面大,引起的震动大,致使保守派集结到一起。而对潜在的政治盟友,比如洋务运动期间改革的推进者李鸿章,维新派不但没有尽力争取,反而予以排斥,他们以为抓住了皇帝,就可以推行自己的理想。所以当保守派反击的时候,维新派得不到任何有力的支持,毫无还手之力。
因为急于求成,光绪帝和维新派在百日维新期间,发布了一道又一道改革诏令,却不管能否真正实行。比如改革科举,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在没有做好宣传,也没有对只懂传统学问只会八股的读书人的出路做出适当安排的情况下,就贸然推行,结果引起绝大多数士人的反对,大大增加了改革的阻力。
改革必须有先有后,必须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以及可能引起的权力阶层的反弹。改革措施不能太急,不能在短时间什么都做。维新派急于求成,他们设想改革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十年之后便可以与列强并驾齐驱,这都是书生的主观想象。维新党人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估计远远不足,措施太急,损害了许多人的利益,引起太大的反作用力。
清末新政:双重失误
经过庚子事变的打击,1901年以后清政府决心推行新政。这一次改革的力度、范围、深度,远超洋务运动,也超过了戊戌变法。新政虽取得了相当成效,但改革的好时机已经错过。因为多次战败,赔款压得财政处于崩溃境地;对外战争一败再败,政府已经威信扫地,社会不满在蔓延。所以,新政是失却机会后的最后努力。正是因为好的时机已经错过,能够延续统治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而此时进行改革,难度比前两次更要大得多。改革的再次失误加速了大清朝的灭亡。
第一,改革措施无主次。新政开始以后,清廷把设学堂、派游学、废科举、练新军、设商部、振兴实业、警察制度、新刑律等一股脑推出。1906年宣示预备立宪以后,又有地方自治、设审判厅、调查户口、设简易识字学塾等。这自然是在强大的生存压力下不得已而作出的反应,但今天回过头来思考,改革必须有先后、有主次。改革是为了救亡图存,提高国力是关键,而提高国力的关键则是经济发展和军事现代化,而军事现代化还是要有强大的经济作支撑。因此,发展经济应该是改革的核心和首要目标,并且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但是清政府在经济还没有显著发展、国家财力尚十分薄弱的时候,不分主次推出了那么多的措施,其结果是欲速而不达,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不仅如此,在腐败官僚的操控下,有的措施实际是翻花样,做姿态,或新瓶装旧酒,效果就更是难言了。
第二,负担加重导致民众不满。各种新政措施不分轻重缓急一概推出的一个结果,就是加重了人民负担。
甲午战败、庚子战败,合计赔款白银近七亿两,清政府的财政实已濒临崩溃。而大力推行新政,又进一步加剧了财政困难。办新军等各项新政措施无一不需要增加开支,再加上赔款负担,可以说财政问题是清政府无法解开的死结。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想了很多办法,增盐税、增杂税、增摊派。但杂税的增加和各种摊派,却招致从一般民众到新兴商人的广泛不满。
太平天国和捻军被镇压以后,各地的骚乱、造反和公开反抗官府的行动本已大为减少,但是晚清最后十年又呈大大增加之势,大小规模的抗粮、抗捐风潮遍地都是,湖南抢米风潮、山东莱阳抗捐风潮,更是震动全国。这些风潮预示着更大规模反抗的来临,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清末社会正是如此。一个专制政权的存在,虽然很难获得人民的支持,但起码需要人民的默认和容忍,当多数人民不能容忍它的统治时,这个专制政府的末路也就来临了。
第三,改革缺乏坚强领导,可以说是由最不适合主持改革的人主持的改革。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虽有高超的控驭能力,却对世界的状况缺少起码的了解,也缺乏她的满族祖先那样的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她的改革,只是在形势压力下不得已的行为,并且绝对不能损害她的权力。1908年,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去世后,摄政王载沣不能很好地控御局势,清廷内部矛盾重重,缺乏稳固的权力核心。这都使改革很难顺利有效推行,也使得清廷很难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应付日益变化的客观形势。另外,清廷推行新政的时候,腐败也如同瘟疫一样蔓延开来,偌大官场,能够廉洁自律的寥寥可数。腐败加剧了社会的不满,降低了清政府的统治效能,也使得新政改革的成就被大大抵消。
第四,不懂妥协,不懂得调整关系。政治是争斗的学问,这一点容易理解,但政治也是妥协的学问,这一点人们很难理解也很难接受。晚清最后阶段的清政府便是如此。
新政是在清政权已大大衰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一条件限定政府必须随时调整自己的政策,对新兴势力必须做出必要的妥协,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新政的过程中培育了新绅士即立宪派,也培育了革命党。革命党坚决反清不必说,而立宪派人虽有不满情绪,但不到不得已,不会揭竿造反。在这个时候,需要改革的领导者具有高度的政治智慧,明察社会,该妥协的时候要妥协,该让出权力就要让出一些权力。然而到1911年,清政府不仅拒绝了立宪派立即召开国会参与政权的要求,而且出台了皇族内阁,令所有人失望甚至绝望,成了压倒清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假使清政府能取消对维新变法获罪的康有为、梁启超的通缉,让梁启超、状元实业家张謇等三四位立宪派人士入阁,哪怕是暂时不给他们军队、财政等要害部门,哪怕只是装点一下门面,社会上的不满情绪也会小很多,清廷的危险也就小一些,历史有可能会被重写。遗憾的是,最后几年掌权的少壮亲贵缺少社会阅历,更缺少政治智慧,他们根本不懂得与社会各方调整关系,以缓和社会矛盾,以为只要抓住军队,就可以稳坐江山,结果是社会的不满汇成洪水,一朝决堤。
一方面改革急迫,不分主次,另一方面不会调整各方关系,所以,取得很大成就的清末新政反倒加快了清王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