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久
编者按 4月14日至15日,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主持召开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出席会议。
会上,10个省市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大家表示,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要一手抓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新举措出台,一手抓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现将大会交流材料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打好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硬仗
河北省立足实际,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压减产能取得初步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压减炼铁产能3391万吨、炼钢产能4106万吨,共关停拆除高炉87座、转炉及电炉94座,有冶炼能力的企业由148家减至109家。
一、坚持政府推动
一是抓好任务落实。省政府与有关设区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把压减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将化解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装备,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省委、省政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地方党政领导亲自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协作攻坚,推动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做好摸底调查和舆论引导的基础上,先后2次组织实施全省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行动,共拆除23家企业的26座高炉、19座转炉,形成化解产能的强烈社会氛围。三是提高化解标准。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排放和能耗标准,将国家确定的钢铁等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实施城市,由4个设区市扩大到6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市。在全国率先将钢铁落后产能高炉淘汰标准由国家规定的400立方米及以下提高到450立方米及以下,转炉淘汰标准由30吨及以下提高到40吨及以下。目前,河北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的钢铁产能基本已经出清。
二、严控新增产能
一是严把新增关口。省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从项目备案、土地供应、能评和环评审批、新增授信额度等各个关口,加强对钢铁项目监督把关。“十二五”以来,全省没有备案过任何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二是严厉违规问责。2012年对71个违规在建钢铁项目进行了严肃处理,2013年对两个违规高炉项目涉及的9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违规现象在全省得到有效遏制。
三、打好压减组合拳
一是综合施策。制定了鼓励产能退出和异地转移、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开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钢铁去产能“34条”等10多项配套政策措施,逐步推动压减产能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经济、法律、市场、行政手段相结合转变。二是加大财政奖补。在省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共安排淘汰落后和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专项资金12亿元,任务集中的市县财政也拿出资金对压减产能进行奖补。三是用好差别价格政策。对能耗、电耗、水耗、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钢铁企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实施超能耗限额惩罚性电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将征收和使用权限下放,鼓励各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同时,加大环保、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实施力度,提高企业违规排放、超标排放成本,倒逼过剩产能退出。
四、推动结构调整
一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国有钢铁企业的整合重组工作已经完成,首钢、河钢两大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民营钢铁企业整合重组进展顺利,邯郸武安市首批将8家整合成2家,峰峰矿区将7家整合成1家,唐山丰南区将10家整合成1家,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二是促进企业合理迁移。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动首钢京唐二期、唐山渤海钢铁搬迁、石钢搬迁、武安围城钢铁搬迁等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重大项目实施,实现钢铁产能向沿海临港和资源富集地转移。三是实现过剩产能“走出去”。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建设,为企业搭建政策服务、融资支持、风险防范和项目对接公共平台,鼓励钢铁企业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样板。目前一批合作项目正在顺利推进。
五、做好职工安置
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职工岗位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防止出现大规模、一次性裁员。在全国率先实施“三补一降”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轮岗、转岗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企业安置不了的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实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加强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2015年,共为298家企业(包括其他行业)发放稳岗补贴5.87亿元,惠及职工28.7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