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于近期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共选择省、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州市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以及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共17个短缺药品监测试点。
17个短缺药品监测试点监测的主要内容将包括:接收监测点报送的短缺药品信息,核实短缺是否属实并分析原因。监测全省范围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无企业供应和配送率低的药品信息。收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短缺预警信息。要求自今年5月起,监测点实时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填报短缺药品信息。自今年6月起,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每月汇总审核上月监测点报送信息以及平台监测的藥品短缺信息,并上传国家药管平台和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要求,设置专门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功能。各地按照规定数据格式汇总相关药品短缺信息,通过与国家药管平台的联通渠道上传。针对短缺情况,省卫计委将会同省采购出让中心,汇总分析上报信息,组织专家开展培训指导,并实地调研核查药品短缺和应对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