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冶
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关于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这是从国务院层面对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工作的一次检查、督促和再部署。
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为代表的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能源供应和安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要推进“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与能源行业深度融合,促进智慧能源发展,提高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水平,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一、“能源互联网”的概念在国内外都引起了高度重视
普遍认为“能源互联网”(或者“互联网+”智慧能源)确实对能源产业发展会带来一些机遇。可以极大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利用,采用能源互联网的方式可以有一个大的促进。
通过能源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能源技术、装备本身的智能化意义十分重大。我国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尤其是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很多能源互联网的装备,同时也是中国的技术标准“走出去”的有利方向。
通过实施能源互联网这一新的技术和新的业态,将会对能源体制改革提供一些重要的突破点和试验田。因此,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今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大任务,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勾画得比较清晰。
二、能源互联网从理论到实践总的还是处在探索的阶段
在《指导意见》中提出分两个阶段,先用三年左右的时间,2019年之前重点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类应用探索,积累可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后续再用几年的时间,甚至到2025年再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对一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模式进行推广应用确保实效。
也就是说,根据《指导意见》部署,2016年到2018年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具体而言,2016年到2018年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能源互联网综合试点包括“能源互联网+分布式光伏”全覆盖,“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全覆盖,互联网+需求响应和灵活性资源以及互联网+售电公司和能量交易平台。比如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光伏全覆盖,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要允许分布式发电直供,在直供模式下,分布式光伏的价格由购电方和售电方参照当地工商业电价水平协商定价,电网只收取一定的过网费,鼓励专业化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公司发展为售电公司,其中明确光伏直供的过网费,建立光伏直供的市场机制和交易平台,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分布式电动汽车全覆盖呈现了一个能源互联网的核心特质,也就是说移动式能源通信设施的全覆盖,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以及互联网+充放电、辅助服务、应急发电等,激活电力市场成立分时和实时售电公司等。数据显示,到2030年,电动汽车可以形成大约1亿千瓦的低谷电负荷。总体来说,这一发展将推动电力系统通过互连网+,实现需求和响应的灵活机制。
三、推动具体方案的落实重点开展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启动试点示范。国家能源局编制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主要是鼓励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明确建设试点示范工程项目的一些路线图和时间表。目前,各地非常积极踊跃,有很多项目已经跃跃欲试了。预计在今年至少会带来超过400亿元的投资。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也安排了3—4个亿的专项建设资金,对像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是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开展重点技术装备的科技攻关。最近,國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也印发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重大战略中能源技术革命的一个具体贯彻落实的方案,即《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涉及能源互联网的很多重要领域,比如在能源的生产、智能消费、能源系统集成等方面部署了九个重要的创新行动,作为这个能源技术革命计划的15项重大任务之一,同时明确技术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构建标准体系。因为能源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如果再加上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技术标准尤其重要。我们组织能源行业和信息行业有关专家共同开展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的专题研究,在工作中寻找传统能源领域和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共同结合点,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和行动路线。同时中国也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智慧能源系统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这标志着我们正在制定的能源互联网的标准和国际上是同步和接轨的。
四是持续推进配套改革,预留发展接口。我们试图通过能源互联网的一些试点示范项目,从行业的准入,包括价格机制、互联互通等等方面要研究一些配套的措施。当前9号文件发了以后,电力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我们希望能源互联网能够促成电力体制配套改革中产生一些新的模式和新的业态,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预留空间。同时在实施中,我们积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来大力推广和利用社会资本进入这个领域,拓宽能源互联网的融资渠道。
四、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把工作做深做实
一是技术创新。发展能源互联网以技术创新为先。我们准备研究设立国家级的能源互联网的研发平台,比照国外的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的做法,设立国家能源领域的互联网的创新平台。同时也支持设立国家能源网创新的产业技术联盟,现在很多企业都呼吁,希望能够以联盟的形态把几个大的领域,特别是能源和互联网信息这几个领域结合起来。同时,还将开展很多项目、技术装备研发。
二是抓紧制定标准。标准涉及到能源领域的方方面面,现在初步形成了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和行动路线。根据试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要抓紧制定一批急需的标准和规范,为试点项目提供支撑。同时积极与包括像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组织加紧联系,使得我们的标准跟国际上正在研究的一些标准能够接轨,甚至我们的标准成为国际通用的标准。
三是抓紧推进示范工程。现在已经陆续有一大批工程正在组织,并加紧进入工程化的状态。同时国家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服务,在跟踪、监测、协调服务、专家咨询以及像指导、评价、总结、推广、应用等方面,尽力做好国家能源局应该做的工作,争取尽快形成一批经得起市场检验,也能够和国际通用的范式相接轨、相融合的新的技术、新的模式和新的业态。
四是尽快研究完善配套政策。业内也有专家说,发展能源互联网需要“三分技术、七分政策”。是不是三七开,我们可以讨论。政策对于能源互联网产业的推进非常重要,这方面我们要抓紧实施能源领域的国家大数据战略,来实现能源大数据的集成、共享和交易,也鼓励互联网企业和能源企业合作,促进应用创新、加强安全监管,完善试点项目的配套措施,研究一些专项建设基金,包括财税、价格等等的配套政策。
(本文为作者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开场白,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