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光
一、规划实施情况
(一)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规划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规划进行了延伸细化,对规划提出的各项布局、目标、任务、政策涉及黑龙江省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主要发展方向,制定了7项主要任务的实施路径、具体措施和重大项目,提高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哈尔滨新区建设顺利启动
一是按照构建“大部门、扁平化,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管理体制的原则,积极筹建新区管理机构。二是加快规划编制,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三是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文化时尚等六大重点产业,重点推进89个产业项目建设。四是推动新区招商引资,今年1—4月新签约项目21个,协议总额94.95亿元。五是加快推进53个道路交通、20个市政基础设施、6个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区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4项具体举措。
(三)加强与吉林省协调联系
黑龙江省与吉林省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协商会,与吉林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合作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在加强两省会商协调、推动建立合作框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以及共同争取国家支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四)谋划了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
哈尔滨市组织五常市、双城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吉林省扶余、德惠、榆树、舒兰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协商,在交通、文化旅游、电信服务、金融、医疗、教育、产业、水利工程、生态保护等领域达成了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识。
(五)规划实施工作全面展开
规划涉及的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正在开展本地实施方案制定及专项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主动作为,结合全省“十三五”规划以及本领域专项规划开展相关任务落实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以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榆树、五常、双城、德惠、扶余、舒兰等县(市、区)为基础,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進行探索和试点,切实形成可复制推广、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示范区。
(二)推进哈尔滨新区建设
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以实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同步推进体制创新。全力推动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和3个功能组团建设。
(三)推动创新创业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城市群内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激发创新创业人才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坚持域内畅通与对外辐射并重,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哈长城市群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体系、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和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增强城市群建设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五)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依托城市群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群发展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农业,形成辐射东北亚区域、支撑东北振兴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统筹城市群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共享,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适应城市群发展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七)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不断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
(八)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研究建立黑龙江省与吉林省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四是抓好工作落实,抓好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跟踪、指导和帮助有关地方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
(作者为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