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优化数字化城管模式

2016-09-10 11:01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6年11期
关键词:城管部门数字化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它把城市管理的模式推进到数字化的时代。

烟台是200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批数字化管理模式的试点城市之一。烟台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年底前建设并运行。

建设原则和系统架构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结合地区实际,以经济、实用、高效的开发原则对数字化系统进行建设,在原有12319服务热线平台的基础上,依托综合信息服务中心的服务器系统、共享国土部门的地理信息系统、租赁网络提供商的专线业务、整合市区城管各部门的视频监控设备,以招投标的方式采购信息系统、采集服务,节约了很大的成本。

体制架构上实现“两轴垂直、高位监督”的两轴运行模式,市里只设监督中心,区里只设指挥中心,市里集中对案件进行采集和核查结案,区里只负责派遣和处置,监管体制更加分明。系统采用“分层构筑,条块结合”的方式,把系统分为数据库层、网络层、系统服务层、应用层等几个层次,系统设计架构建立在安全和稳定的基础之上,使操作的功能界面符合不同部门的业务要求;管理模式实现“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模式,驻区各部门服从区指挥中心的派遣和协调,把城管的执法权和审批权进一步的下放,使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解决各种问题,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采集工作的“市场运作,统一管理”实现市场化的运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采集服务进行招标,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服务质量高的采集公司进行服务,既节约了成本,又做到了客观和公正。考评的“内外结合、以外促内”避免内部考核的包庇和人情,通过外部的投诉对考核进行客观、有效的控制。

运行原则和运行效果

按照国家标准,数字化城管的业务流程包括六个环节,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问题处置——核查结案——统计考核等环节。其中信息采集、案卷建立、核查结案、统计考评由市级监督中心负责,其他环节由指挥中心派遣、专业部门的处置,既保证了指挥、处置,又实现了市级部门的监督。

自2008年8月至2016年3月,烟台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共受理监督员上报案件约为3120975件,立案约为2948035件,结案约为2784617件,结案率约为94%。每个月的立案数量约为32395条,主要集中在城市执法的街面秩序类、市政实施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数字化运行以来通过体制创新、流程再造和人员的调配,数字城管模式对城市管理的日常问题做到了“早发现、发现多、反应快、处理好”的效果。

按照采集、派遣、处置的各项标准,系统运行几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项指标都有很大的提高,特别是采集数量、处置时效和结案率都很高。工作目标是对案卷处理的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减少问题的发生,使结案率高于90%,投诉率低于立案数的10%。使得城管执法更和谐,市政服务更到位,得到市民的拥护、理解和支持。

完善数字化城管模式的对策建议

1、实行加权计算提高采集质量

从根本上纠正采集重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把握好三个方面:一、纠正过分看中上报数量、结案数量的错误观念。二、在合同中,优化考核的指标,通过加权的方式来对数量进行重新计分。比如在规定采集100个为100分的情况下,要把案件分成一般问题、次重要问题、重要问题三个等级,小广告为一分、污水外溢为3分、管道爆裂为5分,通过制度的制约,让采集公司在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三、结合地区实际,指定更切合实际的立案标准。在立案过程中,对于一些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类问题,一些临时性问题,一些性质不严重的执法问题,如:小规模的晾晒被褥、拖把的晾晒、商品的小规模依门堆放等自然结案的问题,暂且不予立案处置,先上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

2、提高数字化管理模式部门执法、处置的整体功能

首先,建立城市管理法、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理顺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从法律的层面赋予执法者必要的权威性。其次,加强城管部门的参与度,参与到规划的制定、建设的监督中去,提高城管部门的话语权。第三,加强内部的协调、归口管理,提高人员的素质。第四、发挥好投诉热线、网上上报和政协、人大信访等渠道,同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增加更多的渠道吸收民众的参加。第五,采用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3、加强对数字化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思想认识

一、领导人员管理理念的转变。1、领导人员要逐渐打破部门的利益垄断格局,形成部门之间互相评比、互相制约、互相合作的管理方式。2、领导人员在部门利益之外,创造条件让民众更多的参与到监督和管理中来,让“包容性治理”的发展理念更加的现实化。3、领导人员树立起开放的发展理念,适应新形式下的创新和科技成果,提高本单位的管理质量。二、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要重视基础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关于信息化理论、管理实践业务和技术培训,逐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真正做实网络化和社会监督基础工作,努力为数字城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三、管理和处置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强数字城管工作队伍建设,要抓好平台管理、技术保障、岗位培训和数据分析等四个工作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激励机制,增强岗位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力提高工作队伍综合业务能力,为数字城管工作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4、加强数字化方式与原有城市管理体系有效结合的对策

一、区级政府根据实际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把涉及城市市容、市貌的单位由城管委统一管理,便于指挥调度,将大大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各部门城市管理问题有专门的科室负责承办,设置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置流程,有专人负责指挥派单、督促处置等业务,并整合原有的资源成立一支专门的处理队伍与数字城管模式相衔接。二、加强内部资源的规范管理,在明确责任范围、部件和事件的责任归属后,部门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内部的管理要求,实行精细化的管理标准。三、开发城管“执法通“等PDA终端。开发并运用智能化的处置终端设备与数字化系统进行无缝的对接,及时处置提高了工作效率。

5、完善数字化管理模式中的考评机制

对考核公式进行优化,分门别类的设置不同分值。把不同类别的分值按权值进行分配,把相同类别的处置率、结案率按照不同的分值进行权值分配,把权重的计算公式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做到“奖勤罚懒”的效果。在部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地域、部门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考核指标。在现有的对立案率和结案率的指标下,加入返工数、二次返工数、超期未处置数、等指标加强对拖延处理、多次处置仍复发、不予处理情况的考核处理力度,并适当的调整各指标的比例。把考核的结果纳入奖罚制度,增强结果的权威性,建立严格的问责。通过工作简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每月公布各部门工作绩效和考评结果,接受领导和市民的监督。

6、强化数字化管理模式的督查督办功能

督查督办与案件的处置质量有直接的关联,督办的措施:组织专人对长期未处置的超期疑难案件进行追踪监察,直到处理完成为止,并制定督查制度。对于部分无主井盖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数字化城市管理启动应急督查处理机制,联系诸如市政管理处等兄弟单位进行代为处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区行车行人的安全。

7、加强技术应用促进数字化方式的持续发展

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数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涉及城市管理的许多方面,作为一个综合的应用平台,具有应用的拓展性。制定系统软硬件升级长远的规划,把计划纳入财政预算之中;简化财政部门的审批、采购流程,提高信息系统的财政支持;建立谁使用谁采购或者联合采购的协调管理机制,消除“管的不用,用的没法管”的现象,使系统及时的升级更新。拓展城市事部件管理对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与大城管职能相关的诸多领域,拓展城市管理的物理对象和人文对象,借助物联网、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传感器、视频识别等技术,做到智能化的感知和识别,结合智慧化的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对象与管理服务的有机融合,最终为城市提供全面、便捷的智慧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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