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耀锋
【摘要】私募基金的发展对于全球经济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的私募基金来说,其发展一直都是处于敏感的灰色地带,在“私募基金”的定义方面以及政府的监管等角度来说,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本文主要是就目前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的分析和论述,对于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和论述,最终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私募基金 我国 发展现状
一、私募基金概况
(一)私募基金的内涵
“私募基金”主要指的是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我国主要是将私募基金直接归类于私募基金,一般指的是相对主要金融市场中的非公募资金,同时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收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属于私下募集资金。
(二)私募基金的分类
1.按投资对象分: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与产业投资私募基金。从国际市场的发展经验来说,现行的私募基金投资对象十分广阔,从美国、英国的发展经验来说,主要针对的投资对象有股票、期货以及房地产等,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高科技市场等,同时根据对象还能够进行细化分类:
2.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主要是以投资证券或者其他金融衍生工作作为主要内容的基金,以私募基金来说,其发展优势主要是能够直接以客户的需求作为依据,相对来说,投资资金更加集中化,投资管理内容也较为简单化,能够通过财务杠杆等管理方式进行投资管理,相对来说收益更大。
3.产业投资私募基金。产业投资私募基金主要是以投资产业为主导,由于基金管理者对于信息产业、新材料行业等有着较深的了解,因此,能够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进行产业资金私募。管理人员需要进行象征性的资金募集,大部分的资金都是进行募集。一般来说,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的周期为7到10年时间达到后进行一次性结清。
4.按开放程度分析:开放式、封闭式、半开放式。私募基金在完成资金募集之后,也需要面临资金中途申购以及提前赎回等问题,针对私募基金本身的发展特性来说,可以进行以下几种类型划分:
一是开放式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进行基金范围买入和赎回的方式进行操作管理,由于开放式的私募资资金本身拥有较大的客户服务体系,在成本以及实际运作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因此,完全开放式的私募资金种类和数量较少,在市场发展背景下,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在整个金融市场中无法进行快速的发展。
二是封闭式私募基金。一般来说,封闭式的私募基金的周期较长,在此周期内,投资者以及基金管理者不能够进行基金单位购买、赎回等。
三是半开放式私募基金。半开放式的私募基金主要是出于开放式和完全封闭私募资金之间的私募资金类型,齐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其中一个是基金需要在成立后,需要根据时间周期进行买入和赎回,此外还有基金私募在成立之后,投资者能够在特定时间内进行赎回,私募基金的开放程度能够进行弹性变化。
从目前的实际发展现状来说,半开放式私募基金除了能够有效的进行规模扩张化发展之外,同时还能够进行简易操作,这同投资者提出的基金管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投资者能够进行随意买卖基金单位,在基金管理等方面有着较大的随意性。
二、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与现状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过程
现今,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针对私募基金进行准确的定义,但是,目前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私募基金在规模和发展上都对整个证券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般来说,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3~1994年)证券公司开始逐渐的从经纪业务发展向承销业务,同时为了拉近更多的大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证券公司开始逐渐的承担投资代理人的角色。
第二阶段(1997~1998年),私募基金发展的一级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上市公司主要是将股市的空余款进行投资,这种资金募集方式同私募基金之间十分相似,同时大部分都是以公司形式为主。《公司法》中规定,企业的大部分固定资产部能够进行股市投资,投资咨询公司只能够进行一般的业务咨询。部分的投资公司在实质上都是兼备财务顾问等,这对于金融市场发展来说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
第三阶段(1999~2000年底)这个时期投资管理公司发展十分迅速,大量的证券公司开始独立进行业务发展,很多的证券公司内部专业人才通过利用自身专业技能以及市场营销技巧,形成很大的市场反应,此外就是很多的综合类券商通过批准进行资产管理业务,直接导致了基金业务市场竞争更加强烈。
第四阶段(2001年初至今)2001年股市大盘开始持续走低,私募基金出现严重的下滑发展趋势,很多的私募基金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严重的破产问题,同时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开始严格打击违法资金,这对于私募基金的发展来说有着严重的限制影响,同时对于私募基金的进一步完善化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2002年,开始私募基金开始获得新的发展。
(二)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业开始获得快速的发展,并且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私募基金业的发展能够对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发展,私募基金行业也开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发展,根据《中国私募基金报告》中的报告指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发展规模已经达到8000亿到9000亿,低下私募基金发展壮大,其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市场需求,很多的地下基金开始积极的学习美国金融市场的规章和公司管理章程,目前,我国证券法对于基金管理人保持着整个基金资产净值乘以1.5%乘以365分之一,其所占据的比例加高,但是这种分配方式直接导致了部分的基金管理者通过提升净值的方式获得利益。私募基金大部分都是以支付管理者固定管理费用的方式进行成本管理,同时私募基金管理者的收入主要是从年终基金分红中进行获取。现今,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在进行封闭式基金开设过程中,管理者需要持有基金3%的基金份额,中国大部分的私募基金都是通过这种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三)我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现今我国私募基金性质的地下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一般根据基金的要求,很多的基金存在着不合格问题。
1.个人委托。私募基金最原始的发展方式就是亲友委托。
2.经纪人。私募基金同经纪人相比较而言,很多的专业证券人员独立进行业务操作,通过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进行私募基金管理和发展。
三、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地位缺失 合同契约不规范
目前,私募基金都是处于法律监管之外,同时还是属于半公开的不公平状态,基金的主要操作方式为信托投资,同时还需要进行契约签订,但是这种通过非法契约管理的委托一般都是列于法律之外,无法受到法律的正规保障,一旦出现任何的纠纷或者其他问题,投资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由于私募基金本身就具备着十分优秀的业绩以及专业化的高级人才,因此,银行对于私募基金的借贷没有过多的限制要求,从而直接导致私募基金会扩大本身的财务杠杆。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局来说,他们认为商业银行本身是具备专业能力来对私募基金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避免的,并且通过不断加强针对银行的监管,能够实现控制私募基金的财务杠杆比率的目标。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应该要提出在银行进行贷款的过程中,首先是要坚持严格的信用分析,并且要对相关的借贷资金的具体流向要做备案处理,对借贷抵押的争取要做到严格的审查,如果抵押品是用贷款来买的,就不能够为其提供新的贷款,从而避免私募基金使用高的财务杠杆。即使是外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也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严格的进行审查。
(二)私募基金的承诺保底收益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一般,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其本身的保底收益就是违法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社会信息体系构建来说有着严重的限制影响,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私募基金除了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之外,同时其在保本以及保底承诺方面做法较少,同时还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监管,目前,我国国内的私募基金中所出现的保底分成中直接违法了我国《信托法》中的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侵害规定,此外就是私募基金所承诺的高收益同银行的收益相比较而言之间有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存在着“非法集资”的嫌疑。对于我国来说,本身就存在着信用基础发展薄弱等问题,因此一旦私募基金的保底收益出现任何问题,就会导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受到严重的威胁。私募基金还要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以及保证金交易来提高投机冲击的强度,因此,金融监管当局要通过提高金融衍生生产品交易保证金的方式来进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实际发展成本,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比率[16]。而针对国内外汇市场中的外国私募基金,更要对持有人民币远期合约部位的状况进行分析和监管,不断的鼓励汇率套期保值以及适度的进行投机。因此,要不断的加强对人民币汇率的弹性管理,并且要对相关的衍生产品进行外汇市场的建设问题,才能给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发展。
(三)私募基金的隐形规模及内幕交易加大了系统风险
现今,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之之前已经有了明显的降缓,系统性风险十分大,从股市的角度来分析,大盘股估值普遍较低,但是,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等都处于高位,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更加倾向于小市值的股票类型,部分的私募基金本身没有合法的备案,因此,其发展规模无法进行预估和准确分析,因此,更加为私募基金带来了不确定性,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国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衍生工具发展并不全面,私募基金大部分都是依赖股市坐庄或者是跟庄的方式进行获利,这对于整个私募基金系统的发展来说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加大了私募基金系统的发展风险,对于私募基金发展来说有着较大的风险,不利于我国整个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四)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展望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业开始获得快速的发展,并且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私募基金业的发展能够对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发展,私募基金行业也开始进行规范化的发展,通过多种发展方式对私募基金进行指导发展,最终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目标。
(五)私募基金将全面获得合法身份
长期以来,我国针对私募资金的法律规定以及原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同时也没有针对私募基金进行完善化的司法解释,直接导致了很多的私募基金长期都是出于灰色的敏感地带。我国证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私募基金提出私募需要经过基金行业协会的申请批准才能够进行资金私募。同时近日所出台的《条例》中则是提出了对于各种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需要严格按照各个地区基金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资金募集之前进行主动申请和登记,便于基金行业协会对其进行管理和跟踪,同时在私募资金完成之后,还需要根据基金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因此,在未来的中国金融市场中,私募基金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和许可才能够实施。
(六)募资规范 合格投资者门槛或提升
针对私募基金中投资者的相关规定,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中主要提出“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高于200万人民币”的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但是《条例》中则是提出资金募集主要向合格的投资者进行募集,同时还需要准确保障委托资金的合法性,不能够进行非法资金募集。目前,我国针对合格投资者并没有进行准确的限定和出台,但是预计合格投资者要求将会要要与阳光私募的投资者要求,根据基金行业协会的相关建议和规定来说,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资金私募。
(七)阳光私募基金管理行业市场集中度将提高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是利用信托公司,通过建立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代客理财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银行托管以及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的制度,同私募证券投资资金机制相比较而言,阳光私募在操作以及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化以及透明化发展,同时,这些相应的管理和运行制度也直接导致了阳光私募在资金规模的管理问题上更加的健全化,相对来说集中管理力度更加大,这对于民间私募基金的进一步透明化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逐渐的被更多的投资者进行接受和采纳。
(八)监管更加全面 信息披露要求更高
对于进入我国的私募基金,管理当局对其交易策略以及交易头寸和财务报表等信息要进行更加的细化处理,这样政府监管部门就能够对私募基金的发展以及动态进行监控,保证其在受到攻击时能够有效的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避免危机的目的。同时信息披露还能够帮助其他的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根据以往对于私募基金的投机冲击的分析和探讨,如果出现“跟风运动”则是会产生“羊群效应”,这样的情况会更加地加剧金融市场的危机以及货币危机。但是,如果出现跟风情况,则是会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发展危机。而入过私募基金能够对其具体的实际运作信息以及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的披露,投资者则是会根据相关的披露信息进行投机分析,如果成功的几率过小,则是会放弃“跟风活动”,或者是走向私募基金的发展反面,从而有效的避免货币危机的发生。私募基金本身在产品业绩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条例》等在投资运作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来说,不能够从不同的私募基金进行利益传输,同时也不能够进行信息透露,近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投资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有着较多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向投资者进行真实投资状况回报,同时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材料需要保存和备案10年或以上。
四、总结
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业开始获得快速的发展,并且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私募基金业的发展能够对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发展,私募基金行业也开始进行规范化的发展,本文主要是就目前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的分析和论述,对于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和论述,最终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实现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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