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水平相关性研究

2016-09-10 19:06王君国继强王领
时代金融 2016年18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风险控制商业银行

王君 国继强 王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因素,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方面以我国2011年至2015年五年的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数据为样本,再利用spss20.0软件对各个影响因素的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法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最终得出影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的因素。最后总结结论以及提出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风险控制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伴随着全球市场的形成,金融一体化趋势加强,而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加大,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控制金融风险是其面临的难题。2007年席卷欧美的次贷危机发生之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领域都集中在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对银行绩效的影响,而忽略了其对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次贷危机发生后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关注,这次危机将银行业关注点推向银行治理结构对风险控制的影响上。大量研究成果也表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是影响银行风险控制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能够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水平之间具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商业银行治理结构通过一定的作用,会直接影响到银行风险控制,也正是因为这样,若在治理结构上缺陷频频,那么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就不会坚若磐石。通过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可以达到降低风险控制水平的目标。当前银行业状况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还存在不足,风险控制水平还不稳定。怎样通过完善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激励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等内部治理因素来提高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已迫在眉睫。基于此,本文就银行治理结构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与作用机制进行研究。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对风险控制水平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实证设计

由于信息披露机制无法量化处理,本文仅对其进行理论分析。实证部分则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激励机制三个方面研究银行治理结构对于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

1.研究假设。根据上述分析,作出以下假设:

假设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负相关

假设2: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负相关

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正相关

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正相关

假设5:高管薪酬水平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正相关

假设6:高管持股情况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正相关

2.数据来源。本文所采用的上市银行数据中,万德数据库占到了主要部分,choice咨询的数量占据较少的比例,数据库中各上市银行的数据经过整理,使用excel整理录入,部分通过手工录入、计算,并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

3.变量定义和模型。本文选取不良贷款率为被解释变量,变量符号为NPL(%)。在股权结构方面,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ZB(%))和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最大股东的比例作为解释变量,变量符号为MAIN(%),。在董事会结构方面,选取了独立董事占比和董事会规模作为解释变量,变量符号分别为DD(%)和DSM。在激励机制方面,选取高管是否持股和前三高管平均薪酬作为解释变量,变量符号记为CG和IGG。其中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虚拟变量持股取 1,不持股取0。本文还选取了银行总资产的对数反映银行规模作为控制变量,变量符号为BS。银行规模扩张有利于扩大市场覆盖面,分散经营风险。因此假设银行规模与风险控制水平正相关。模型设计如下:

NPL=a0+a1FZB+a2TZB+a3DSM+a4DD+a5IGG+a6CG+a7BS+b

其中,a0、a1、a2、a3、a4、a5、a6、a7为多元回归系数,b为回归方程的随机误差项。

(二)实证分析

1.相关性分析。为了研究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还需要根据各组变量的相关性检验表判断因变量NPL与各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根据Pearson检验的结果得到,除了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管持股情况与不良贷款率不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外,其他则具有显著线性。

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衡量银行风险控制水平的指标不良贷款率与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较强的董事会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银行不良贷款率的风险,增强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有效的高管激励方式也可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提高银行业绩,提高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银行规模与不良贷款率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与不良贷款率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股权的过度集中确实容易降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

2.回归分析。本文利用SPSS20.0将被解释变量NPL和7个自变量带入多元回归方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R方和调整R方的值分别为0.285和0.212,都比较低,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度一般。但是可以配合方差检验进行校对。回归方程sig值小于0.05,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就告诉我们模型效果显著。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回归检验的准确性,就可以被我们认可,进而对其他多元回归,进行接下来的检验,以取得更好地检验效果。自变量的VIF都在0-10之间,容差均大于0.1,说明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认为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不会造成回归系数不通过显著性检验的情况。

从回归检验结果得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不良贷款率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sig值为0.002,常数项系数为0.014,顺利的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回归分析的结果说明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不良贷款率越高,从而风险控制水平越低。因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呈负相关关系。验证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负相关。

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sig值为0.001,常数项系数为0.355,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回归分析的结果说明了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不良贷款率越高,从而风险控制水平越低。因此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呈负相关关系。验证了假设中提出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风险控制水平就越低,与假设一致。

董事会规模的常数项系数为-0.013,但sig值为0.602,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其与不良贷款率的负相关性不显著,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无法验证,只能证明董事会规模与风险控制水平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独立董事比例的常数项系数为-0.016,但sig值为0.149,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其与不良贷款率的负相关性不显著,也就无法验证独立董事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只能证明独立董事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高管薪酬水平的常数项系数为3.621E-05,与原假设方向不符,且sig值为0.906,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高管持股比例对风险控制水平影响不显著。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本文选取的样本不多,且都是上市商业银行,其采取高管薪酬激励的方式较早,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相关报告也指出,金融业的工资水平是其他行业工资水平的十倍,可能采取的薪酬激励过大,导致其研究结果与研究假设相反。

高管持股情况的常数项系数为0.045,与原假设方向不符,且sig值为0.730,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高管持股情况对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不显著。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第一,本文对高管持股情况采取的是模拟变量研究,其值只有0和1,高管持股变化情况无法准确表现出来,难免会导致研究结果有所偏颇。第二,上市商业银行的现状是:目前具有高管持股情况的银行只有五家,其中不但包括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交通银行,还包括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大部分银行并没有实施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政策,还不能表现出高管持股对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发挥出的积极作用。

三、研究结论

(一).股权结构对风险控制水平具有显著影响

股权集中度与风险控制水平呈负相关关系,股权制衡度与风险控制水平呈负相关关系。说明适当降低股权集中度有利于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当然,股权过度分散也并不理想,这主要是因为其会降低股东的监督效果,股权经理人的权力就会膨胀,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二)董事会结构对风险控制水平具有一定影响

调查表明,董事会规模与风险控制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与风险控制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但对风险控制水平的影响都不显著。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对董事会保持独立、客观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对管理者的行为也可以更好地监督,也正是因为如此,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点。

(三)激励机制对风险控制水平具有一定影响

由对激励机制的实证研究表明,高管薪酬水平与风险控制水平通过了相关性检验,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只能验证高管薪酬水平与风险控制水平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高管持股情况与风险控制水平未通过相关性检验和显著性检验,无法验证高管持股情况与风险控制水平呈正相关关系。说明激励机制对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有一定的影响,但起到的作用有限。

四、相关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一)完善股权结构

为了更好地优化股权结构,就需要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予,改变以往国家完全控股的局面。分散商业银行股权结构,避免“一股独大”等现象。此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除了可以将更多的自由资本引入,还可以更好地完善技术和管理制度,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更好地完善。

(二)完善制衡机制

一方面,完善股东大会运行机制。为了避免中小股东利益受到大股东过大控制权的侵害,防止“一股独大”情况的发生,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确定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一股一票”原则,对经营目标、战略予以明确,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予以阐述,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提高独立董事占比,逐步扩大董事会规模。要想承担更小的信用风险,就需要逐步缩小董事会规模。

(三)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防范道德风险,虽然管理层的积极性可以通过短期激励调动起来,但是对短期目标的过分看重,会直接影响银行的长远利益。也正是因为这样,避免过度依赖短期业绩应该成为银行设置薪酬规模时需要加以考虑的问题。只有灵活运用长期激励,才能逐步培养高管人员的宏观分析和思考能力。此外,银行需要完善员工录用、淘汰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适应的用人机制,优胜劣汰,提拔年轻管理人员,辞退“害群之马”,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银行经营管理效果。

(四)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信息披露是巴尔塞委员会十分重视的领域。在新资本协议里面,从四个方面对铺披露规则、内容进行了阐述,其中不但包括适用范围、风险敞口,还包括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比照国际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还不成熟,这不但包括资本市场、股票市场,还包括货币市场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旧巴尔塞协议仍然占据着主导作用,我国银行业还难以适应《巴塞尔协议Ⅲ》的最新要求。对于国际标准,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学习,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披露标准,着力提升披露信息可比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友谊.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商业银行财务风险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22):52-53.

[2]刘银国,张琛.基于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风险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7):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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