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陕西建工集团的影响及对策

2016-09-10 07:22梅璐璐
时代金融 2016年18期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对策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全面的实施营改增,建筑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此项改革必然会对其产生巨大影响。本文选取建筑业中的一个具体企业——陕西建工集团为研究对象,分析营改增对集团的整体税负、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对策

一、营改增的改革历程

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首先在上海对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年底已有9个省市推行,2013年8月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国推行并增加了广播影视服务业,2014年1月1日起,增加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同年6月1日,增加了电信业,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中的剩余行业全部改征增值税,建筑业就是其中之一。

二、营改增对陕西建工集团的影响分析

(一)对集团整体税负的影响

未实施营改增之前,建筑业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改征后,建筑业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现对陕西建工集团2015年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进行改征前后税负测算。

根据集团的施工项目自行完成应税营业收入计算,应纳营业税为2239.10万元,改征后应纳增值税2830.93万元,与改征前相比税负提高了26.43%。如果使改征后对于该工程项目承担的税负不变,既税改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于税改前应缴纳的营业税,假设X为税负平衡点则67240.39×X-4565.51=2239.10,得出X=10.12%。由此可见,营改增后可能会加重集团税负,集团应尽可能的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集团外购时所负担的进项税尽量可以抵扣进而降低集团的税负。

(二)对集团收入与利润的影响

首先,改征之前,集团根据合同价格(含税收入)直接乘以与之相应税率进行缴纳。改征后,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需把合同价转为不含税收入,所以集团的营业收入将比改征之前有所降低。其次,集团在材料采购时大多会就近取材,选择个体供料,部分供应商会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使得集团在外购时的进项税无法扣除,直接计入成本,从而增加了集团的营业成本,集团实际的利润较改征前有所下降。

(三)对集团现金流量的影响

改征前,陕建集团的营业税大多由承建单位代扣代交,而陕建集团为建造方,因此征收营业税对集团的现金流量产生不了影响。改征后,与集团相关的增值税必须按实际验工计价的价款自主核算销项税额,减去本期可抵扣进项税后结算应交纳税款。但实际中大多数单位验工计价后不立即拨款给集团,但集团却要按当期验工计价的收入缴纳增值税,改征后税率由3%增长到11%,进项税如果不足抵扣,会使集团的现金流量受到影响。当建设单位给集团拨款时,经常会收取3%~8%的保证金,被扣除作为保证金的款项不会因为没有收到而不缴纳增值税,这也会影响到陕西建工集团的现金流量。

(四)对集团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改征前,集团只在有收入时才进行会计核算,而改征后,核算方法出现了改变。集团在购进建筑材料时,一部分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情况却无法获得。改征前,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会计核算时所花费的全部计入材料成本。改征后,集团未能取得专用发票的,则改征前与改征后在会计核算上的处理是一样的统一计入到材料成本,但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建筑材料核算方法发生了改变,不再计入材料成本,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抵扣集团产生的销项税额。改征后所使用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增值税的相关业务设置了7个三级明细,可见改征后要比改征前核算方式变得复杂的多。

三、陕西建工集团做好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纳税筹划

改征后,陕西建工集团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和抵扣的意识,尽可能选择能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同时合理确认纳税时间及纳税地点。由于陕西建工集团的工程项目一般工期时间长、回款慢,导致与增值税缴款的时间不一致,集团应在条款中注明付钱限期,减少集团在建设工期长的项目中垫付大量税款,做好税收统筹工作从而降低集团的税收负担。

(二)慎重选择供应商

改征后,陕西建工集团在选择提供货物的商家时,应挑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与供应货物的商家、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应彼此商量确定每个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并说好在供应货物的商家提供增值税发票后再付钱,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时,应尽量让对方找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力争为集团降低税负。

(三)加强财务管理

改征后,陕西建工集团在买入、使用建筑材料、验工计价等方面都会涉及和增值税有关的会计核算,要做增值税的抄、报、交税等工作,与改征前相比劳动力度和应用难度都变大了,对涉税征管、账务处置的标准也有所提高,这就需要集团加强财务管理,以确保集团纳税合法合规。

(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税制的改革对于集团各方面核算影响很大,因此集团应加快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尤其是核算集团税金方面的财务人员,同时,集团应根据最新的税收制度对与税收改革相关的业务流程或财务管理方法进行调整尽快适应新的税收制度。对集团的财务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其会计核算水平,尽快的掌握新的税收政策,为集团做好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为集团争取更多的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余静.“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会计师,2014,(8).

[2]蒋明琳,舒辉,林晓伟.“营改增”对交运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J].中国流通经济,2015,(3).

[3]朱丽红.“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生产力研究,2015,(7).

[4]李兰,肖双琼.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影响研究[J].商业研究,2014,(3).

作者简介:梅璐璐,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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