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滨
【摘要】本文对小微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发展所具备的优势进行了分析并对国外普惠金融发展经验进行介绍,最后针对发展小微金融机构来促进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建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金融机构 普惠金融 发展
一、小微金融机构对推动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的优势分析
(一)经营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开展
普惠金融的理念就是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能够享有平等的机会、合理、便捷的获得金融服务。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商业银行从机构、管理和产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创新。与大中型商业银行相比,小微型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简单,扁平化特征明显,决策链条短,决策机制灵活,可以在不放松风险管理要求和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能够较快的实现组织、制度、产品、技术、流程、服务等方面的创新,能够较好满足普惠金融方便快捷的要求,以及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普惠金融发展方式。
(二)在市场定位方面小微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正是普惠金融重点关注的对象
市场定位是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选择目标客户的过程,由于小微金融机构受经营规模、风险集中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他们无法满足大型企业的大额融资需求。因此,小微型金融机构在制定自身的市场定位时,也通常聚焦于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重点关注对象的身上,即:为当地广大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满足辖区内客户小额度金融需求为主。因此,小微金融机构在准确的市场定位不仅能够实现自身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和促进其所在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小微型金融机构与大中型金融机构相比具有服务成本低的比较优势
由于普惠金融所关注的对象在信用记录、财务数据等方面都缺乏规范性和标准化,大中型金融机构为此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就变得相对高昂。而小微金融机构则可以发挥本土优势,利用较强的地缘与人缘优势,可更为容易地收集客户的一些非标准化软信息,如:个人特征、人际关系、社会声誉等,从而有效降低和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帮助小微金融机构有效控制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自身还可以根据收集到的软信息,较快速的为客户设计和提供个性化较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仅能较好的适应普惠金融发展对合理成本和价格的要求,也便于和普惠金融对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些是其他大中型金融机构难以比拟的。
(四)小微型商业银行数量众多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重要力量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小微型商业银行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均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且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他们凭借自身优质便捷的服务、遍布城乡的网点,通过补位发展的形式,有效填补了国有大中型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盲区,较好的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融资需求,进一步解决所在区域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为繁荣地方经济,支持实体发展和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国外小微金融机构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情况
从一些国家来看,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小微型金融机构在这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和低收入群体等方面具有其他大中型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是经济落后地区、弱势群体获得及时、周到金融服务的重要途径。
(一)美国
社区银行作为小微型金融机构的代表之一,它主要从事小型商业房地产贷款、建设和土地开发贷款、小农场贷款等小额贷款。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在服务社区成员上具有比较优势。因为,社区银行专职于特定区域的金融服务,从而具有良好的人缘和地缘优势,容易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有利于识别信贷风险,便于开展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社区银行以社区居民、中小企业和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这种差异化的客户定位构建了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保证了不同人群均可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二)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的普惠金融发展,政府通过政策的创新和金融机构改革,向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金融服务,增强金融的包容性。当地拥有众多的微型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印尼人民银行是世界上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最大国有商业性金融机构依靠遍布全国的村级信贷部和服务站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化经营。印度尼西亚政府也在致力于发展无网点业务模式,进一步让偏远的农村地区居民享受金融服务。
(三)孟加拉国
该国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作为世界金融史上第一个属于穷人的“草根银行”,它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穷人为贷款对象,通过特殊的制度安排以及贷款技术与业务流程方面的创新,不但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为穷人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和社会地位,而且达到了有效降低业务成本、控制信贷风险的目的,实现了扶贫和金融可持续的双重目标。
三、相关启示与政策建议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普惠金融发展夯实根基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推动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构建的发展的基础。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对逃废债务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地区金融秩序,以此不断优化和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发展打造金融生态环境高地。
(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在欠发达地区积极培育有一定竞争性的金融市场
在未来的金融改革过程中,进一步放宽对县域农村地区金融的管制,大力引导外资、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在内的各种资本以直接参与或通过入股等方式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参与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不断增加“毛细血管”数量,进一步解决当前区域间金融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高金融供给水平。
(三)鼓励小微金融机构要加强基础金融服务的设施建设
在欠发达地区,推动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不仅仅看普惠主体在融资需求方面的满足程度,还要包括存取款、转账、支付等诸多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要鼓励当地小微型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能够主动作为、积极作为,鼓励其在县乡开设自助银行、金融便利店等新型网点。通过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支付结算服务环境通过提升现代化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推动和促进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
(四)对小微型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
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业务特色和风险特征也各不相同,因此对他们的监管也应该根据各自的特征实现差别化。针对小微型金融机构特别是地处欠发达地区的县域农村的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范围、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监管要区别于其他大中型金融机构,通过适度放宽的容忍度,鼓励其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要大有作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小微型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随时关注金融机构的风险,做到及时控制、防范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