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托马斯·博格致力于研究和推行全球正义,他师从罗尔斯15年,跟随罗尔斯学习和研究全球正义。随着全球化对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的冲击,全球正义是全球化过程中,国与国、区域集团间解决矛盾与冲突的高层次的伦理价值取向。全球正义的核心观点是“公平对待世界上的每个公民,不论国籍和种族;在分配基本权利、机会、资源和财富时,要把种族和国籍等因素忽略掉,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平等地尊重与关怀地球上的每一个人是人类共同的情感期待,托马斯·博格相信“全球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所要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关键词:托马斯·博格 全球化 贫富差距 全球正义 制度层面
中图分类号:F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43-02
我们正处在全球化时代,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全球化使全球财富急剧增加并不断加大贫富差距,随之而来的是国家间和区域集团间的矛盾与冲突,经济全球化使一国的正义问题走向了全球正义。虽然全球正义观念最早源于古希腊的犬儒学派,但“全球正义”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通过托马斯·博格等人的著作才逐渐流传开来。
托马斯·博格是全球正义的积极推行者,是当今西方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致力于将其老师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提出的正义原则推广至全球。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以及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和万民法是博格全球正义理论的两大思想渊源。
一、托马斯·博格全球正义理论形成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一)信息化时代加速全球一体化进程
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革,在全球化进程中,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和科技发展的迅猛,人类的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和军事等各个领域逐渐走向一体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紧密相连和休戚与共的特点,但它们的联系是对立统一的,因此也伴随着冲突、矛盾与对抗的复杂的历史过程。其中由于市场机制在全球的推动作用,加速全球资本的流动速度,使全球财富快速增加,国与国之间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使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国家与国家间以及区域集团间的矛盾和冲突使一国的正义问题走向了全球正义,从本质上来说,全球化给全球正义创造了环境和条件。
(二)全球正义逐渐成为国家间解决冲突与问题的价值选择
全球化的发展本质上是一个现代性的扩张过程,全球化的发展结果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因为其过程充满了偶然性、矛盾性和不确定性。当前,无组织无管理的国际社会、处于冲突和对抗的全球利益和国家利益、不统一的国际政治道德原则,以及全球贫富差距问题、全球环境问题、全球安全问题等都需要一个关于正义的最高层次的伦理价值取向,而全球正义是建立新的全球秩序所要依从的基本道德取向。
二、托马斯·博格全球正义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一)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和世界公民思想对博格的启发
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晚年发表的《永久和平论》探讨了国际社会中对和平的不同观点和建立在差异需求上的共同呼吁,康德认为实现全球正义是实现国内正义的前提和条件。他所提出的世界政府的构想,生活于世界政府中的公民渴望本国政治的自治和自由,因此要想实现全球正义,世界政府必须实施专制统治,而在这种统治下的公民是最重要、最活跃的社会因子,只有通过每一个公民对正义这种价值观的接受和推行,我们才能最终实现永久和平。在现实社会中,只有各国公民都接受、认可新的国际法体系和国际秩序体系,我们才能实现全球正义和永久和平。
平等、尊重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吁求。康德“永久和平”的思想中所描述的和平状态不是一种原初的自然状态,而是在约定的制度、规则和条款下的和平状态,人们都按部就班、各行其是,大家都认可、接受和遵守规定,这样才能远离战争。同时,要想把一个国家的体制推向全世界,实现世界公民体制,我们必须尊重各国公民的个人权利和国家的主权,康德的世界公民理念给博格的全球正义观带来了启发和引导;博格把康德所提出的“世界公民权利”加以拓展和延伸,博格以“非现实乌托邦”的角度,提出人权应该是全球以及一个国家权力的基础,人权是一切权利最基础的基石,人权在某种程度下高于主权。康德的世界公民思想对博格道德普世主义思想的影响颇为重要,但博格把关注点落在了如何实现人权上,博格认为实现人权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实现全球正义的前提,博格致力于提出新的全球制度的构想,因为这也是实现正义必须的制度保障。
(二)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和万民法对博格的影响
当代西方的伟大思想家罗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正义理论后,各国学者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研究持续高涨,罗尔斯的理论限于一个良序社会,通过思辨为非理想社会提供一个参照。
罗尔斯在对国家制度和国家内部系统研究分析时,意识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种族的平等、自由的价值取向是有所差别的,同时,不同的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后,会形成不同的国体和政体,显示出不同的社会制度,由此罗尔斯提出了著名的 “差别原则”,罗尔斯正义原则中的这些思想给博格后来对全球正义的研究和推行带来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罗尔斯在正义课题的研究中通过对国家内部人民的剖析和对照,意识到道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为道德往往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和价值理念。在罗尔斯的《万民法》中,罗尔斯示范性地将道德分析运用于国家内部,试图更科学、完善地把国内正义推行到全球社会,它强调不同国家、区域以及集团间的差异性,但也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努力设定一个由自由国家联盟组成的大框架,并在这个大框架下为非自由社会的人民制定准则。罗尔斯《万民法》中的这些对正义的推广和研究方式也是博格所推崇的。
托马斯·博格作为罗尔斯的学生,虽然曾长时间追随与老师的学习和研究,但博格最终在理论的某些方面与自己的导师发生分歧。他认为在当今社会我们所处的唯一的“封闭社会”是全球社会而不仅仅局限于老师所著正义论中所认定的“主权国家”。他要把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关注点拓展到全球社会的层面。他一直努力立足于全球来发展符合时代潮流的全球正义观。他相信“全球正义”是人类随着全球一体化发展所要实现的最为重要的目标。
三、托马斯·博格全球正义理论主要内容简述
(一)博格全球正义理论主要内容概要
托马斯·博格在把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关注拓展至全球的同时开创了他自己的全球正义理论, 即把正义理论的终极关切目标由国内公民转变为全球公民。博格认为,我们所有人对世界上的不平等和贫困都负有责任,不同国家、区域和集团的人们的差异化的道德观念是导致全球贫困问题存在的根本,因此应当立足于个人来探讨全球正义,而“个人”是构成全球社会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社会因子。
托马斯·博格的全球正义概念把国家内部与国家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和冲突统一到了一个层面,并且将制度性的道德分析运用到所有领域。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原本固有的世界概念正在迅速地没落;另一方面博格认为,对于不同的社会而言,“正义”的标准是多样化呈现的,因此在全球层面,必须有一个具有普世价值的正义标准,以超越各种价值观念和文化取向。就全球正义和对全球新秩序的取向来看,我们需要统一、和谐的能被全球公民广泛接受的共同价值取向。博格构建了一种在全球范围内能被普遍接受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标准。第三,博格提出了不少惠及全球贫困人民的制度和设想,例如全球资源红利(GRD)的构想,与同道们成立非政府组织全球健康推进计划,推动各国政府和基金会参与健康影响力基金,从制度层面改进不平等的资源与医疗分配体系,减少本可避免的贫困、疾病和死亡。
(二)博格的世界主义和道德普遍主义的主张
自从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以来,分配正义问题变成一个核心论题,因为在现行的全球秩序下,全球的资源、财富等的分配很不公平。博格赞同康德对于人类之善的理解,只不过摒弃了其中的先验成分,在康德和罗尔斯的理论基础上,博格提出了世界主义和道德普遍主义的主张:一方面在世界主义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有人有一个统一的、兼容并蓄的社会正义观,并且新的全球制度、秩序和规定把所有人的利益都考虑在内,而道德普遍主义其实就是世界主义在道德层面的必然要求,博格在这里运用康德的实践理性的可普遍化原理,并试图在全世界范围内把道德普遍主义推行开来。
(三)博格提出改革现行全球经济秩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趋普遍,全球贫富差距日益加大,问题越来越凸显。现行全球经济秩序的不合理日渐显现,但在发达国家,很多人会为现有的国际秩序做辩护,他们觉得落后国家的贫穷与我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确实这在某种程度上,这与我们日常的道德直觉并不违背,基于这种事实,博格在他的全球正义理论中提出富裕国家的人民应该积极援助贫穷国家的人民,他指出了现行全球经济秩序的不公平和不合理性,指出这是导致全球贫富差距的问题所在。与此同时,博格在他的全球正义理论中通过对基本人权的剖析,探讨了富裕国家对贫困国家贫穷问题所负有的责任,力图转变人们对待贫困问题的传统看法,呼吁人们积极地参与到解决全球贫困问题的行列中来。博格积极倡导要想改变全球范围内的贫困和不平等只有通过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全球经济秩序,建立一个正义的全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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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6)
(作者简介:李艳霞,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全球化理论。)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