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历时和共时向度

2016-09-09 01:10
中华环境 2016年8期
关键词:之友专业化民间

林 红

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历时和共时向度

林 红

总体而言,平台型与在地行动型组织之间存在较大的专业性落差。

当公众对民间环保组织的印象尚停留在“植树、观鸟、捡垃圾”阶段时,我们基于《环保法》修订过程中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的强度和效度发现: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专业化道路已然开始,但总体上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基于近三年的田野观察和对我国民间环保组织整体发展现状的梳理,我们认为:民间环保组织在其全生命周期中需同时面对历时和共时两个基本向度的现实问题。所谓历时向度,即组织/机构自身发展的阶段性问题;所谓共时向度,即所处社会情境,包括组织/机构、行业、国家、国际多个维度。对两个向度衍生问题的回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组织/机构的辨识度及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优势潜能。

总体而言,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已开始突破固有劣势出现了新的优势性特征,但对于现有民间环保组织的总体量和潜在需求量而言仍为凤毛麟角,并未形成普遍性特征。

劣势:活跃度低 不均衡 注册难

我国民间环保组织普遍存在的劣势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总体活跃度不高。据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14年底,我国各类型社会组织(注:基金会以公募、非公募、涉外、境外分类)中,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6964个,生态环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398个。相较其他类型,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数量处于明显劣势,而其中约4/5强又为政府发起和高校环保社团,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环保组织仅占约1/10,且多以民办非企业身份注册。而我们在调查中又发现,在这大约700家民间环保组织中,处于高活跃度(即常规性运转)的又少之又少,保守估计在200~300家之间,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僵尸”状态。

其次,分布不平衡,专业化发展水平落差较大。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分布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呈现较高契合,即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一带较为集中和活跃,西南地区作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重地也是民间环保组织的活跃区域,而西北地区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活跃度上都处于明显劣势。

同时,民间环保组织集中和活跃的区域,其专业化发展水平也较高。但总体而 言,民间环保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平台型与在地行动型组织之间存在较大的专业性落差,类似自然之友、重庆两江这样的平台型组织为数甚少,大多数组织的专业化水平仍旧较低,不仅仅体现在专业领域和定位不清晰,还体现在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资金管理和行动能力欠缺等多方面。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在地组织如绿满江淮、绿色潇湘、绿行齐鲁等在明确自身发展道路的前提下已开始走向专业化。

再次,民间环保组织注册社会团体极为困难。相对于民间环保组织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如筹资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仍旧是身份问题。由政府和高校发起的环保组织大多数且较易以社团身份注册,但这些环保社团中的绝大多数又处于低活跃度;民间发起的环保组织首先是注册难,其次即使注册成功也多以民办非企业身份注册。

自然之友举办的为北京空气治理征求意见公众活动。 自然之友供图

目前一些地方也在尝试民间环保组织注册社团放开,如湖南湘潭、辽宁盘锦等,但仍处于尝试性阶段,能够注册成社团的为数甚少,而注册全国性社团则又是难上加难。由于以民办非企业身份注册产生的纳税和会员渠道筹资等问题,这对事实上处于较低发展水平的民间环保组织而言可谓瓶颈性障碍。而新近通过的《慈善法》将在具体操作层面对民间环保组织可能产生何种作用力,还需要时间来做评判。

优势:能力提升 领域细化

一般性的劣势性特征固然存在,或许将长期存在,但基于长期田野调查我们也发现,一些优势性的新特征正在出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基于专业团队的组织化发展逐渐取代“魅力领袖型”模式。以自然之友为例,经历2008年艰难转型后逐步走出梁从诫的个人影响,以基于专业团队的组织化发展取代了“魅力型领袖”的发展模式。类似自然之友的发展转型,其实质是从“一个人=组织/机构”转向“多个人=组织/机构”的平面化发展,把个人影响力纳入组组织化的框架内,而不是让个人的影响力超越组织/机构。实际上,目前国内像自然之友这样实现了成功转型的民间环保组织为数不多,但这一发展路径已成为领域内的基本共识,只是目前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二,整合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化路径和资源的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在参与《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自然之友对多样化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化路径和资源实现了高效的整合,这在国内(民间)社会组织中具有开创意义。多样化的参与途径意味着多样化的社会资源,自然之友在其二十余年发展过程中建立的社会声誉、人脉网络、资源支持网络(包括经费来源、媒体、专家、会员、人大和政协、非政府组织伙伴、环保志愿者等),对其多样化的参与途径形成了有效支持。对多样化路径和资源的整合能力基于两个前提,即路径和资源的占有、专业的路径和资源整合能力,而这两个前提的获得又需要时间和空间。自然之友二十余年的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其优势,但相较而言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即使在当下更为有利的空间条件下获取资源和专业化能力的时间不必需另一个20年,但5~10年则是必要的时间段。

第三,与利益相关方的专业对话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环境保护法》修法参与过程中,自然之友通过多种途径与立法、行政、司法、媒体、专家、同行组织/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建立了沟通渠道,并基于其法律实务专业性和对资源、渠道的整合能力与多利益相关方展开了有效对话。同时,其它环保组织也意识到与利益相关方开展对话的重要性,并已从不同的关切点入手尝试与政府和企业建立对话机制。例如,自然大学基于工业污染源监督尝试与各地环保局建立对话渠道,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基于企业超标排污数据与地方政府推动企业达标排污整改,阿拉善SEE基金会的企业家对话渠道,以及一些地方环保组织如襄阳绿色汉江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渠道、山东绿行齐鲁参与省环保厅排污监察行动、湖南曙光环保就重金属污染推动的地方“七方共治”、绿色河流针对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的专家合作团队等。这些全国性和地方性环保组织基于自身能力和资源渠道搭建的对话平台正日趋专业化,其正向影响力也日渐凸显。

第四,环保组织之间领域分化和组织/机构定位更趋细化。不同类型的环保组织,从创始之初基于生存需求的“有钱就干”到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有选择地干”,需要一个必然的时间段,只是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这个时间段可长可段,长的如自然之友,短的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虽然目前大多数环保组织尤其是在地行动型组织仍处于摸索阶段,尚未找到自己的专业领域和明确的发展定位,但一些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环保组织已确立了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发展定位,并基于此开始做深做广,而一些在地行动型组织也在不断摸索中明确了“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开始从单纯的在地行动型转向辐射范围更广的支持型组织。这种领域区分和定位细化,一方面推动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理性化和专业化,另一方面也建立了民间环保组织以专业性身份参与到政府主导的环境保护大格局中的可能性。

民间环保组织必经的三个阶段

基于自然之友二十余年发展历程的梳理和分析,并将之置于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整体性进程,历时向度上的三个阶段及其相应特征自然浮现。我们初步认为,这三个阶段是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只是从一个阶段过渡到下一个阶段所经历的时间或长或短而已,且不同阶段之间的过渡在具体情境下存在阶段性特征混杂共存的可能性。

自然之友·盖娅自然学校举办的亲子团活动自然之友供图

第一个阶段,即领袖型发展阶段。清华大学的王名教授和深圳社科院的徐宇珊曾对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2003现象”进行了分析,指出其此现象出现的两大原因:其一是以社会组织注册困境为代表的法律环境不乐观,其二是领袖型组织治理模式的弊端,“考察现有的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就不难发现几乎任何一家成功的组织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领导人”。进而提出:在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生长的环境依然不容乐观的条件下,结束魅力型领袖的时代是否真正到来?一旦组织失去了这些具有特殊社会资本的领导人是否还能像以前那样发挥巨大的作用呢?当时的自然之友,也处于这样的焦虑期。其2001年-2004年之间将“环境教育”确定为机构核心业务即是在梁从诫主导下的一次改变尝试。但是基于固有治理模式下做出的自我调适并未能走出旧有力量的惯性力,进而带来了之后更大的阶段性震荡。

第二个阶段即转型阶段。走出“在组织内部靠着独特的领袖魅力,凝聚起了一批愿意为民间组织奋斗的员工;在组织外部,他们靠着广泛的社会资源,为组织赢得了各方面的支持,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领袖型庇荫,改变“权威管理和人治,导致内部缺乏民主,财务管理一枝笔”,对外形象以“个人”代替“组织””的状态,寻求更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是这一阶段主要任务。自然之友从2004年理事会做出转型的决定,直到2008年完成机构历史上第一次战略转型规划,以长达五年的时间完成艰难的转型,完成自我调整并确立新的发展战略。走出创始人影响力的庇荫,重新出发,是这一阶段的重点。

第三个阶段即组织化阶段。经历转型阶段的诊疗,基于更具可持续性的治理架构,摆脱对特定资源的单一性依赖尤其是创始人社会资源的依赖,机构/组织作为统一的、整体的身份和社会形象得以强化,建构起类似“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现代治理模式,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自然之友在2008年战略转型之后,集两任总干事之力,基本实现了这一阶段目标。自然之友2014年“二次创业”确立的目标是平台化,这是实现组织化之后的发展目标自主选择。

四个维度看环保组织发展

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历时性发展历程中,虽呈现阶段差异性,但身处不同阶段的组织却都需要面对同样的共时性问题即“个体化组织/机构——行业——国家——世界”这四个维度,我们称之为微观(组织/机构)——中观(行业)——宏观(国家—世界)。民间环保组织在寻求自身更好发展的探索中,这四个维度都需要作为一种关联视角纳入具体的操作性实践中。每一个维度作为一种关联性视角被纳入实践,则又是通过对三个根本性问题的关照得以实现的。

首先是身份问题。每一家民间环保组织/机构自其创立之始,“我是谁?从何而来?将去往何处?”的问题即伴随其发展始终。某种程度而言,基于这些问题的自我身份建构是贯彻民间环保组织全生命周期的发展性命题,也是处身不同阶段的组织/机构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在基于组织/机构自身有效的自我评估,还需要纳入行业、国家和世界的视角,即分别在行业、国家和全球发展的框架中进行自我定位。

其次是路径问题。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选择哪一条路却是一个技术性论题。如何让机构/组织的愿景、使命和中长期战略落地,并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专业化道路是民间环保组织在路径选择上达成的共识。一旦细化到专业化道路的类型,则需要考量自身的差异性,并需要同时纳入行业、国家和世界的多维视角,将个体组织/机构的专业化进程置于整体行业的规范与制度化建设,以及民间组织作为行业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的制度化路径建设,乃至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路径的制度化建设的过程。再次是结果问题,即行动有效性,亦存在机构/组织、行业、国家和世界多个维度。例如,针对某一具体环保事项的行动,其行动产出是否贡献于机构/组织自身的使命,是否有利于推动行业格局的升级完善,是否有利于推动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是否贡献于全球环境治理等,视野的不同维度最终将决定某一具体行动或项目的影响范围。

总体而言,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已开始突破固有劣势出现了新的优势性特征,但对于现有民间环保组织的总体量和潜在需求量而言仍为凤毛麟角,并未形成普遍性特征。或许,在这一现状之下,我们提出共时和历时两个基本向度的问题为时尚早。毕竟,对于占绝大多数的、成立仅十年左右的民间环保组织而言,所谓转型尚未开始甚至还未提上议程;而对于占绝对数量的、尚未解 决生存问题的民间环保组织而言,自我身份建构的问题尚未解决,更无暇顾及行业、国家乃至世界的视野维度。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这两个向度的问题是一个时机适宜与否的问题,而是自民间环保组织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行的坐标系,不论基于何种条件限定而无法顾及,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一个组织/机构的发展全过程。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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