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把脉
徐贲
读到一篇《暴民是怎样毁掉互联网的》,是从2016年8月18日《时代》周刊刊登的“How Trolls Are Ruining the Internet”翻译来的。该文描绘和分析了美国互联网上的网络暴力(trolling)行为。动词的troll是一个俚语,原指钓鱼船后面拖的线,引鱼上钩,现指在网络上发布冒犯别人的言论,故意挑衅,激怒对方,引发互相谩骂,以此取乐。做这种事情的人被称为trolls(寻衅谩骂者)。
文章作者对网络暴力深感忧虑,认为寻衅谩骂现象污染了互联网,使之变为充满敌意和戾气的泥淖。网络暴力虽然不是肢体暴力,但对被害者的伤害有过之而无不及。译者特意指出,“反思中文互联网,尽管与西方有着不同的语境,但网络暴力的蔓延同样窒息着互联网上信息流通、理性讨论的空间”。
有人寻衅滋事,聚众对抗,无论谩骂还是肢体冲突,都不是互联网时代才有的事情。在对群众行为和群氓心态的研究中,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有许多关注和讨论。互联网时代的寻衅滋事、聚众对抗,也成为传媒学者研究的课题。其自身特点中,最明显的就是它只是涉及语言暴力而非肢体暴力。而且,网络暴力经常以“蒙面作恶”而不是显露真人的方式来进行,加上“网络松绑效应”,因此更加肆无忌惮。网络具有匿名、隐蔽、无权威、非实时等特性,这些因素剥离了人类社会传统的和一般情况下的习俗规范。这种现象正突破网络的界限,从手机渗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对社会道德的败坏作用也远远超过传统社会中的聚众闹事、斗殴对抗。
网络上的“聚众闹事”与实体社会中不同,它不是人群的聚集,而是声音的汇集,其发生和过程便是传媒学所说的“信息流瀑”(information cascade),指的是这样一种群众行为:当人们不管自己究竟有什么想法,看见别人怎么,就有样学样。所学之样可以是直接模仿,也可以是凭猜测或推断别人的意思,然后亦步亦趋。这并不是群众社会的新现象,但便捷、快速的网络社交,大大加剧了这种流瀑的冲击范围和力度。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流瀑,既是一种随众行为,又是一种选群行为。参与其中的个体,并不流传和重复所有的信息,而只是流传和重复与他意气相投的信息。早在19世纪,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Jean Gabriel Tarde)就指出,人类社会行为存在着普遍的重复性,模仿是一切相似性的根源。模仿是组织最普遍的行为方式之一,一些组织把模仿作为重要的生存方式与发展手段。在这样的组织中,一个人特别容易放弃自己的信息和想法,而跟随别人散播的信息,这便是非理性的“羊群行为”。
互联网上的羊群行为也是非理性的,它受到情绪和激情的强烈感染,由于人类有羊群行为的天生弱点,“信息流瀑”只能遏制,而不可能完全消除。遏制的条件是认识它的一些基本特征,主要包括这样三个:第一,它随时都可能发生,防不胜防,尤其是当新闻或群体事件发生的时候。因此,我们需要随时保持警觉,更不要一有风吹草动,忘乎所以,卷入其中。第二,社交媒介传播的信息可能是不正确的,“信息流瀑”成为以讹传讹的渠道。第三,它的信息是很脆弱的,一般人只要动动脑子,其实并不难戳破。一旦没人传它,它也就自然会寿终正寝。
“信息流瀑”是同声相求、志同道合小圈子内的话语操作,有一种被称为“回音室”(echoing chamber)的效应。这也是一个新的老问题。早在有互联网之前,观点对立的人群也是听不进不同意见的,也有在“同仁”“同志”“战友”之间不断强化一己偏见的毛病。在网络时代,这种同声相求、自我归类的“回音室”,更容易形成与其他“回音室”对抗的社交圈。在巨量的网上便利信息中,他们只选择自己想看到的东西、想听到的声音,在做出回应的时候,经过回音壁的作用又反馈回来,不断激化、强化同一观点,将之推向极端。这是造成网络上不同意见之间两极对立、互相敌视,难以妥协、难以弥合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者为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