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持续推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
本刊讯(李明爽报道)7月22日,全国近海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浙江省台州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一年来全国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举措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新中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去年4月份,农业部在浙江省象山县召开的全国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现场会,取得了良好效果。沿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纷纷召开会议,制定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清理整治方式,掀起了清理整治“绝户网”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沿海各省(区、市)共开展执法行动1万多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2015年起至目前共清理违规渔具近55万张(顶),使禁用渔具和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绝户网”蔓延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会议指出,“绝户网”等违规渔具蔓延的态势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由于清理整治涉及面广、清理复杂,还存在网目尺寸不符合标准的现象比较普遍,专项整治容易出现反弹;渔业资源衰退,加剧了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难度;执法难度高压力大,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同时还要树立信心,以对事业、对国家、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抓住机遇,攻坚克难,争取清理整治工作的决定性胜利。
当前渔具管理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不进则退。会议要求,各地要学习浙江经验,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汇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将清理政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要下定决心,施重拳,用猛药,以钉钉子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执法,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坚决打好清除“绝户网”等违规渔具这一仗。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创造宣传方式,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手机有信”,广泛宣传渔具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违规渔具整治的重大意义,充分告知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渔民看到政府在整治违规渔具上的决心,消除侥幸心理,提高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二是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抓紧制定下一阶段清理整治“绝户网”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确定工作目标,制定详细时间表,通过倒排时间,督导检查,统计总结,通报表彰等形式,确保清理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与公安、海警、工商、经信、质检等部门建立协作执法办案制度,开展海陆同步执法,加强源头管理,形成执法无缝衔接,消除执法死角和盲区。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渔具管理执法工作高压态势。
三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当前,要着力针对农业部和各地公布的禁用渔具以及群众反映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网目尺寸严重偏离规定的密眼网以及拖网、张网加装衬网等违规渔具集中开展执法行动,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对没收的违规渔具公开集中销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坚决遏制其蔓延态势。
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要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清理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并督促落实。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定期组织地方自检、统一督导检查和各地交叉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对典型案例可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在渔具整治中的自律作用,协助、配合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贯、渔具摸排登记工作。今年年底前,农业部将组织一次全国沿海省(市、区)的督导检查,请各地高度重视。
五是强化基础研究,加快推进法规和制度建设。要加强渔具基础研究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主捕品种渔具标准的研究、论证工作,完善网目尺寸、网具规格、灯光强度等相关内容,完善渔具准入标准和制度。同时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对《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明确渔具准入制度的法律地位,细化渔具执法管理具体规定和处罚标准,为加强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抓紧做好渔具技术鉴定指导工作,为渔具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服务。
六是采取综合性措施,全面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违规渔具的清理整治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导,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契机,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按全国渔业渔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千方百计拓宽渔民就业增收渠道,有序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提高减船转产补助标准,压减捕捞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进一步完善禁渔休渔制度,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加大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和渔民增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限额捕捞和标准化渔具生产使用试点,探索渔业资源量化管理新模式,引导自觉使用标准化渔具。
沿海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和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捕捞渔具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