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里,20世纪80年代看电影是在村里小学的操场上,90年代看电视是在客厅里,21世纪初的上网是在房间里,最近几年则是随时随地用手机刷屏,有种“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感觉。从媒介的物理空间看,屏幕出现的场景越来越私密,屏幕的大小也发生了巨大的迁移,文化实践从以往的集体仪式转向了日常生活。显然,技术变革对文化空间、社会文化中心的转向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也由此改变着文化逻辑和文化价值的走向。
传统媒体时代,编剧、有资质的制作者、投资机构、审批单位和播出渠道,一同建立了电影和电视剧的精英壁垒,使得外面的人既不能参与,也无法了解。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则打破了这一封闭性的权力生产结构,拆除了这一神秘的围墙,使得曾经高高在上的精英在这个平台上与平民互动,甚至受到后者的挑战。草根们不仅可以主动选择自己喜欢的影视作品,还可以通过弹幕、恶搞等方式对精英作品进行评头论足,甚至自己亲自操刀,拍网络电影、网络剧、微视频,搞网络直播甚至VR/AR直播。草根作品尽管“粗制滥造”,但暗含了大众对文化产品的话语权重新配置的要求,极大满足了大众参与、体验、分享文化生产的快感。因此,如果文化产品要更加满足文化想象的话,就需要在文化逻辑和文化价值上努力,需要跟公众心理有一个互动创造的过程。由于技术的赋权,使得文化生产和消费变得日益自主、自在和自为。
网络空间是全新的,充满诱惑力的,但又和某种意识形态相关联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防止人的欲望进入这一新的空间逻辑中。文化产品绝不仅仅是一个艺术幻像,而是一面投射现实复杂生活和心理的镜像,通过外在的视觉表达来隐喻内在的精神状态,从而寻找身份认同、群体认同,调适躁动不安的社会情绪。在网络空间中,由于社会心态和价值取向的复杂性,多元文化汇聚膨胀甚至交锋对立。各种角色正在争夺网络空间的文化主导权。商业利益正在强力控制网络空间。绯闻、丑闻、作秀、作呕、无厘头之类的剧情充斥屏幕,不断侵蚀着网络文化生态空间。网络文化作品不应仅仅是娱乐消遣、商业价值,还要有正能量、接地气。文化供给侧如何引导社会需求,如何让文化生产和消费变得多元而健康,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议题。
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是地方空间向流动空间的转向。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通过网络空间,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华优秀文化,让中国人民了解各国优秀文化。文化生产和消费的空间转向互联网,需要我们站在更广阔的视野上思考文化逻辑和文化价值。要根据文化情景和文化语境,寻求中国的文化“模因”,通过各种复制、包装或模仿的方式繁殖,使“模因”具有话语权、竞争性和生命力,能让西方人听得见、听得清、听得懂并最终为西方人所借鉴。互联网时代,中国传统文化、优秀文化的全球视觉表达、创新和传播,也是中国文化价值和文化逻辑的要义所在。
评《南风窗》第16期封面报道《那些年我们追过的电影 渴求与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