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冯绍宽
尊重宪法精神敬畏宪法权威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等,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又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首先,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保证宪法得到遵守和执行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这既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其次,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带头学好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学习宪法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使宪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我们要按照全国人大决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活动,让公职人员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和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以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精神渗透到每个公民生活之中。
第三,要尊重宪法精神、敬畏宪法权威,关键是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推进国家机关依法治理、依宪执政的进程。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宣传宪法、执行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提高行政司法机关干部和人大干部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民意识。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增强宪法意识,用宪法精神指导其他各部法律的实施。
第四,要深刻领会宪法的内涵,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宪法规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人大内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宪法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三是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宪法规定,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四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全体人大干部要成为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宪法知识的主力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动员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全体人大干部也要成为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宪法知识的主力军。
一要进一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的覆盖面。搞好学习宣传是贯彻落实宪法的前提,学习宣传活动要做到既有声有色,又注重实效。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宪法,采取开展宣讲、举办讲座、座谈讨论、学习交流、举行知识竞赛以及通过宣传栏、宣传专刊等方式来学习宣传宪法。要开展好青少年宪法教育,组织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要开展好群众性宪法宣传,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普法助力校园行、普法助力社区行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全体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宪法,理解宪法的内容和涵义,提高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
二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工作中既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又要制定具体的计划,把学习宣传宪法扎扎实实地引向深入。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培养和强化广大干部、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依宪治国、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区的进程。
三要建立和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各项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保障宪法在本行政区域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要通过开展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违宪的现象,促进国家根本大法的更好实施贯彻。“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据宪法的内容,建立和修订有关制度,确保把宪法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全体人大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成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照宪法规定办事的模范,带动全体公民共同推进宪法的实施。
四要以宪法为最高准则,推动我区五个文明建设。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准则,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与推进和平区中心城区核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法润和平,让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为主题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和平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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