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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11:05
中国民政 2016年13期
关键词: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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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的成绩、慈善法的出台历程、慈善法解决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关注。相关链接模块展现发展成绩、回忆诞生历史、直面回答问题,以多元角度、立体层次展示了慈善事业的发展全貌。

数读慈善

截至2014年底,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超过 60万个,涉及扶贫济困、救灾救援、助医助学等多个领域

我国基金会发展不断提速,目前数量已达 4600多个,总资产超过 1000亿元,年支出超过400亿元

社会捐赠从2006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2014年的1000亿元左右,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经常开展慈善服务的志愿者达 6500多万人

慈善法十年磨一“剑”

研究阶段2005年

我国的慈善立法工作开始于2005年。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一直致力于慈善领域立法的研究。

建议阶段2005年9月

2005年9月,民政部正式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提出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立法建议。

规划阶段2008年

慈善法相关法律在经过民政部审议通过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并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2008年,慈善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提交阶段2009年

2009年,民政部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立法草案,慈善法就此进入立法程序。

初步成形2010年7月

201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慈善法草案已经初步成形,草案共分为9章,对包括慈善组织、信托、境外慈善组织在华活动管理等方面均作出规定。

“开门立法”2014年2月

2014年2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慈善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马主任委员担任慈善事业立法领导小组组长。之后,小组研究了立法时间表和法律案框架,并确立了“开门立法”的总基调。

审议阶段2015年10月

2015年10月,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审议阶段2015年12月

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慈善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部分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增加对信息公开方式的规定,对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作出约束性规定。

审议阶段2016年3月

201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修改草案2016年3月13日

2016年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修改稿,审议报告进行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4处。

表决日2016年3月16日

2016年3月16日上午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表决通过。投票结果: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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