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测算研究

2016-08-29 09:49张忠明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6年7期
关键词:主产区金额耕地

钟 鑫,张忠明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125)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测算研究

钟鑫1,张忠明2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2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125)

基于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进行测算,补偿金额是补偿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标准的乘积。补偿面积是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和必要播种面积的差额,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是土地平均收益和粮食生产收益的差额。结果表明:13个粮食主产区的补偿面积、标准和金额均呈不断上涨的趋势。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

粮食主产区是指自然条件适合种植玉米、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同时又具有粮食生产区域比较优势的地区。一般来讲,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和四川等13个省份。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大、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率大,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点区域。然而,由于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较低,同时粮食主产区粮食种植规模大,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导致许多粮食主产县出现了“产粮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的情况。可以说,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尽管国家出台了产粮大县财政奖励等一系列措施支持主产区发展,但主产区发展缓慢的问题依然存在[2,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对粮食生产的外部性进行测算,并依此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促进主产区发展,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的假设和思路

为了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对土地的用途进行管制,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转做建设用地。粮食主产区由于基本农田面积大、比重高,受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影响更为显著。一般而言,土地用于建设用地的用途要高于农业用途,而粮食生产的收益在各类农业用途中的收益也相对较低。在土地用途管制的情况下,耕地用于粮食生产的收益则可能低于机会成本,那么就需要对这个损失进行补偿,否则,就会影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本文从机会成本的角度出发,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金额进行测算。首先测算耕地用于粮食生产时的收益,然后测算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即耕地用于其他用途时产生的最大收益,最后计算两者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就是理论上需要补偿的金额。粮食生产的收益由粮食价格和粮食产量决定,其机会成本则是由耕地的其他用途及其收益决定[5-7]。

各地需要获得一定的粮食以维持生存和发展。假定每个地区都有责任保障本区域内人口的粮食需求,那么这些地区就需要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这部分耕地是必需的。因此,这部分土地不应该得到补偿,需要补偿的只是超过维持本区域内人口粮食需求的超额耕地。因此在测算粮食生产收益和其他用途收益时,需要把各地区维持粮食安全所必要的耕地面积排除,只计算各地的“超额”耕地。

虽然耕地从总体上看用途有多样性,但如果具体到某个地区,其用途就相对确定,即某块耕地受其自然属性的影响,可能无法转做其他用途,也可能转做其他用途在经济上并不合算。如果要准确计算耕地粮食生产收益与其机会成本之间的差额,那么就需要对每块耕地的用途进行准确的调研、分析和评估。这种方法在小范围内是适用的,但如果将区域扩大到省级,那么要准确衡量每块耕地的收益和机会成本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本文假定耕地的用途是均匀的,即土地不论处于何种位置,都具有相同的用途。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金额是需要补偿的面积与单位面积补偿标准的乘积。需要补偿的耕地面积是各地区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与必要种植面积的差额[8];由于粮食生产收益低于其他用途收益,因此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是耕地使用的机会成本与粮食生产收益的差额,耕地使用的机会成本用区域土地平均收益代表(图1)。

图1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的思路

根据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的思路,可以确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测算的公式如(1)式:

C=ΔX*ΔRΔX=Xr-Xn,ΔR=Rop-Rr

(1)

(1)式中,C是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金额、ΔX是需要补偿的耕地面积、ΔR是单位面积耕地补偿标准、Xr是实际粮食播种面积、Xn是必要粮食播种面积、Rop是耕地使用的机会成本、Rr是耕地用于粮食生产的实际收益。

2 补偿面积和标准的确定

2.1补偿面积的确定

为了消除复种对耕地面积的影响,本文用粮食产量除以平均单产的方式确定补偿面积,补偿面积计算公式为(2)式:

(2)

(2)式中,Qr是实际粮食产量,Qn是必要粮食产量、Qa是粮食平均单产。

2.2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确定

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是粮食主产区耕地进行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差额。由于土地用途具有多样性,这就导致区域范围内耕地使用的机会成本难以计算。因此,本研究采用区域内土地的平均收益代表土地使用的机会成本。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3)式:

ΔR=Ra-Rr

(3)

(3)式中,ΔR是单位面积耕地补偿金额、Ra是区域内土地平均收益、Rr是土地用于粮食生产所得到的实际收益。

(1)土地平均收益。土地平均收益是区域内单位面积土地上所能产生的收益。土地平均收益是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与单位面积农用地平均收益的加权平均值。各地区除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荒地等其他用地。由于这部分土地产生的经济效益为0,因此在计算土地平均收益时将其忽略。单位面积农用地平均收益等于第一产业生产总值除以农用地面积,单位面积建设用地平均收益等于二三产业生产总值除以建设用地面积。

(2)粮食生产现实收益。粮食生产的现实收益是区域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与粮食平均收益的乘积,其中粮食平均收益是单位面积粮食总收益减去各项成本。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各省分布南北差异较大,不同省份粮食熟制不同,这就导致不同省份粮食生产的收益不同。其中,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为一年一熟,粮食作物以玉米和粳稻为主,因此东北地区粮食收益取玉米和粳稻收益的均值;黄淮海地区的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普遍为一年两熟,种植粮食作物为玉米和小麦,因此黄淮海地区粮食收益为玉米、小麦的收益之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江苏、湖南、湖北、江西、四川为一年两熟,种植粮食作物为籼稻,考虑到早籼稻种植逐步减少,因此长江中下游地区粮食收益取中籼稻和晚籼稻收益之和。

(3)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确定。在确定了单位面积土地平均收益和粮食生产收益后,计算两者之间的差额就可以得到单位面积补偿金额。计算结果见表1。

表1 单位面积补偿金额 单位:元

数据来源:根据2007—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汇编计算

3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的确定

在确定了补偿面积和标准后,可计算利益补偿的总金额。计算结果见表2。

4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分析

4.1补偿面积的分析

13个粮食主产省粮食播种面积都比本省必要播种面积小,需要补偿的面积即为这些盈余的面积。粮食主产区补偿面积(土地盈余)呈波动增长趋势,2006年至2012年,12个主产区补偿总面积从1 838.68万hm2增加到2 513.5万hm2,增长了36.7%。需补偿的耕地面积的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各省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带来的粮食总产量的增加,即实际粮食产量增长的速度要快于各省必要粮食产量增长的速度,这就使得各省粮食盈余增加。

表2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总金额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根据单位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金额计算

图2 粮食主产区各省土地盈余排名

分省来看,13个粮食主产区中,黑龙江省土地盈余面积最大,2006—2012年平均土地盈余面积为666.88万hm2;其次为河南,平均盈余土地面积为332.54万hm2;此外,内蒙古和吉林的盈余土地面积也较大,均超过了200万hm2。土地盈余最少的为四川省,仅为26.71万hm2(各省平均土地盈余详见图2)。由于土地盈余面积与必要粮食产量负相关,与实际粮食产量正相关;而必要粮食产量主要受人口的影响,人口越多,则土地盈余越少;实际粮食产量受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影响,播种面积越大、单产越高,土地盈余越多。黑龙江省耕地面积大、粮食产量高,但人口较少,这就使得黑龙江存在最多的土地盈余;河南虽然人口众多,但由于粮食种植面积大、复种指数高、粮食总产量大,因此土地盈余也较多。四川等长江中下游省区人多地少,导致普遍土地盈余面积较少。

4.2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分析

粮食主产区单位面积利益补偿金额上涨速度比较快。2006—2012年,13个粮食主产省平均的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从5.73万元/hm2增长到15.02万元/hm2,7年时间翻了2.6倍(图4)。由于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是区域内土地平均收益与粮食生产现实收益的差额,而土地平均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二三产业收益的影响,因此,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快速上涨反映了二三产业与粮食生产的收益差距也在加速增加。

在13个粮食主产省中,2006年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最多的是江苏,达到了24.01万元/hm2,最少的是内蒙古,为-0.18万元/hm2,之所以是负值,原因在于内蒙古地广人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土地平均收益低于种粮收益。到2012年,13个粮食主产省的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全部为正值,这表明各省的土地平均收益已全部高于种粮收益;其中,江苏依然保持最高,为59.89万元/hm2,最低的依然为内蒙古,为0.15万元/hm2。从近7年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平均值来看,江苏、山东、河南、辽宁、河北的补偿金额较多,均超过了10万元/hm2,其中山东超过20万元/hm2,江苏超过40万元/hm2,内蒙古、四川、黑龙江单位面积补偿金额较少,仅不足2万元/hm2(各省平均单位面积补偿金额见图3)。

图3 每公顷补偿金额最高值排序

各省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多少,实际上反映了各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江苏、山东等沿海省份经济发展水平高,二三产业发达,单位面积土地的平均收益高;河南、安徽、湖南、湖北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沿海,但高于西部地区,因此,土地平均收益中等;内蒙古、四川等西部省份经济发展落后,二三产业不发达,土地平均收益少,因此单位面积土地补偿金额最少。

4.3利益补偿总金额的分析

由于粮食主产区土地盈余持续增加,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不断提高,利益补偿的总金额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2006—2012年,13个主产区补偿总金额从6 705.57亿元增加到26 246.74亿元,7年时间增加了3.77倍。虽然需补偿的耕地面积也对利益补偿金额的上涨有一定贡献,但利益补偿金额的快速增加,主要来自于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快速上涨,这实质上反映了单位面积土地的平均收益与粮食种植收益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

从各省来看,利益补偿金额最多的是河南,2006—2012年河南利益补偿金额均居13个粮食主产区首位,2006年利益补偿金额为2 039.71亿元,占利益补偿总金额的30.42%,到2012年补偿金额上升至6 819.96亿元,河南利益补偿金额位居首位的原因,在于需补偿的耕地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均较高。虽然黑龙江省需补偿面积居首位,但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很低;江苏虽然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最高,但补偿面积很少,因此黑龙江和河南利益补偿金额均少于江苏。山东、江苏两省利益补偿金额也较多,两省占利益补偿总金额的比重分别达到18.7%和15.24%,两省利益补偿金额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两省均属于沿海发达省份,二三产业发达,单位面积土地的平均收益远高于粮食种植收益(图4)。

图4 各粮食主产省利益补偿金额

利益补偿金额最少的是内蒙古,2012年仅为45.51亿元,占总金额的0.17%。内蒙古虽然耕地面积和需补偿的耕地面积均较大,但由于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单位面积平均收益很低,有的年份甚至低于种粮收益,这就导致内蒙古利益补偿金额很少,有时甚至为负值。此外,四川、湖南、湖北的利益补偿金额也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以上地区人口众多但耕地稀缺,这就使得需补偿的耕地面积较少。

5 结论

本文从各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为突破口,对各主产区利益补偿金额进行了测算,研究发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粮食播种面积均比本省必要粮食播种面积大,吉林、黑龙江、河南等省份由于耕地面积相对较多、粮食产量也比较大,是需补偿面积最多的3个省份;四川由于人多地少,成为需补偿面积最少的地区。

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是区域土地平均收益与粮食生产收益之间的差额,区域经济越发达,单位面积补偿金额越高。从计算结果来看,东部沿海地区的江苏、山东由于经济发达,单位面积土地平均收益远高于种粮收益,使得两省单位面积补偿金额位居各省前列。内蒙古由于地广人稀,经济发展水平低,单位面积平均收益与种粮收益差距不明显,有的年份甚至低于种粮收益,导致单位面积补偿金额最低。

需补偿的耕地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金额的乘积就是利益补偿的总金额。近年来,各省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大幅提高,导致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总金额大幅增加。从各省来看,得益于补偿面积和单位面积补偿金额均较多,河南成为利益补偿金额最多的省份,山东、江苏由于经济发达、单位面积补偿金额高,利益补偿金额分居二、三位。内蒙古虽然补偿面积大,但单位面积利益补偿金额少,导致利益补偿金额最少。◇

[1]曾福生,等.粮食大省对粮食安全的贡献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6:14-19,110.

[2]国家粮食课题组.粮食支持政策与促进国家粮食安全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3]蒋和平,吴桢培.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09,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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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仕菊.基于耕地价值的征地补偿标准[J].中国土地科学,2008,11:44-50.

[6]朱新华,曲福田.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途径与机制设计[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1-7.

[7]诸培新,等.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9:32-37.

[8]沈琼.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经济分析[J].世界农业,2014,5:6,1-5.

[9]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EB/OL].http://www.gov.cn/test/2008-11/14/content_1148698.htm.

(责任编辑李燕妮)

Calculation of Interest Compensation in Main Grain Producing Areas

ZHONG Xin1, ZHANG Zhong-ming2

(1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and Development,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Beijing 100081,China;2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Beijing 100125,China)

Based on the opportunity cost of the grain productivity in China, this paper researched the 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the main grain producing areas, and concluded that the amount of interes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the main grain producing areas equals to the product of compensate area and compensate amount per unit area.In particular, compensate area was the balance of the real actual area was grain and the desired area of grain,compensate amount per unit area was the balance of benefits from using the farmlands for other purpose and the benefits from grain production.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mpensate area, compensate amount per unit area and the amount of interest in China’s 13 main grain-producing provinces were tending upwards.

main grain producing area;interest compensation;calculate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粮食主产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机制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08AJY019)。

钟鑫(1986—),女,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张忠明(1984—),男,博士,研究方向:现代农业、区域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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