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管理对策

2016-08-27 06:42熊胜浙江省衢州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324002
自然保护地 2016年3期
关键词:衢州市红线全市

熊胜(浙江省衢州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324002)



衢州市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管理对策

熊胜
(浙江省衢州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324002)

通过对衢州市湿地资源情况、特点和保护现状的分析,并针对其保护管理面临的受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侵蚀、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保护管理协调机制、部分地方政府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严格湿地规划、坚守保护红线,加大湿地保护经费投入、争当“五水共治”先锋,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等湿地保护管理对策。

湿地;保护;管理;对策;衢州市

湿地是独特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态基石,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洪蓄水、储碳固碳、调节气候、蓄洪滞洪、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不仅关系人类文明兴衰和自然生态平衡,也关系淡水资源安全、粮油食物供给和应对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有“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和“物种的基因库”之誉。在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

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衢州市位于浙江省西部,地处钱塘江上游、金衢盆地西端,东毗金华、丽水两市,南邻福建省南平市,西连江西省上饶、景德镇两市,北界杭州市与安徽省黄山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l′~119°20′,北纬28°14′~29°30′。全市东西宽127.5公里、南北长140.3公里,土地总面积8841.12平方公里。

衢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丰沛。衢州市的河流分属钱塘江和长江鄱阳湖两大水系,以钱塘江水系为主。钱塘江水系流域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2%;长江鄱阳湖水系流域面积占5.8%。属钱塘江水系的衢江为衢州市境内的最大河流,干流全长81.5公里,流域面积6030平方公里。衢江的一级支流有常山港、江山港、乌溪江、上山溪、下山溪、灵山港、社阳溪、大头源、庙源、邵源、铜山源、芝溪、塔石溪、模环溪14条,属长江鄱阳湖水系的河流有苏庄溪、下庄溪、球川溪、大桥溪、新塘边溪、廿八都溪。

衢州市下辖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和开化县。2015年底,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合计为17街道、44镇、39乡、89社区居委会、1482行政村,户籍总人口256.38万人。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46.1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4.4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37.3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24.40亿元;财政总收入143.99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12元,增长8.6%;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6884元,增长10.0%。

2 湿地资源概况

2.1湿地类型与面积

据浙江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及编制县级湿地保护规划补充调查,衢州市8公顷以上湿地面积2.193万公顷(不含水田面积),占全省湿地面积1.97%,相当于全市国土面积2.47%,涉及湿地类型有3类8型。其中,河流湿地1.109万公顷、占50.5%,沼泽湿地0.012万公顷、占0.6%,人工湿地1.072万公顷、占48.9%,详见表1。

表1 衢州市湿地面积分类统计表

2.2各县(市、区)湿地情况

据2011年浙江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湿地面积为21503.39公顷。2014年底和2015年初,六个县(市、区)结合当地湿地保护的实际需要,在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外业调查,相继编制县级湿地保护规划,补充调查后全市湿地面积为21936.20公顷,除柯城区外,其它县的湿地面积都略有变化,详见表2。

表2 衢州市各县(市、区)湿地面积统计表

2.3湿地资源特点

2.3.1河流湿地突出,区域差异显著

衢州市地处浙中丘陵盆地区和浙西中山丘陵区,全市以永久性河流占优势的湿地可划分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3大类,上述3大类湿地面积分别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50.5%、0.6%、48.9%,充分体现了浙江中西部地区的湿地特点。全市湿地总面积以河流湿地占优势,衢江是全市最大的河流,而衢州中部包含了衢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江山港、常山港、乌溪江,故中部不仅是全市河流湿地主要分布区,也是全市湿地面积最大的区域。由于海拔较高,南部和北部,汇集了全市蓄水区湿地中的所有大型水库,并零星分布着小面积的沼泽湿地;中部则是淡水养殖水面、灌溉用沟渠、水田等人工湿地主要分布区域。

衢州市湿地不仅分布范围广,从沿江平原到山地都有湿地的足迹,而且湿地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全市按地形地貌大致可分为北部低中山、中部低山丘陵平原、南部低中山三个部分,湿地资源空间分布特点也遵循此区域特点。

2.3.2生物资源丰富,稀有种群较多

衢州市森林覆盖率高,水源充足,生境多样,保存着丰富的湿地生物资源。全市有湿地脊椎动物5纲24目59科21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种;维管束植物计有115科578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3种。此外,衢州市还分布有特色湿地动植物群落,如常山太公山鹭鸟自然保护小区栖息着鹭鸟6000只,是浙江省重要的鹭鸟栖息地;开化渔坑水库的长柄柳林,是浙江省稀有的植物群落。

3 湿地资源保护现状

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近年来,严格按照《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在全市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县级湿地保护规划,完善全市湿地资源数据,划定湿地保护红线,成立湿地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湿地保护名录,开展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

3.1编制湿地规划,划定保护红线

2009年衢州市着手编制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0年1月12日经衢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批复实施(衢政发〔2010〕2号)。2011年,配合浙江省林业厅开展了浙江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全面查清了湿地资源现状,并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2014年底,六县(市、区)相继编制县级湿地保护规划,完善全市湿地资源数据,划定湿地保护红线。

表3 衢州市湿地保护红线面积统计表

3.2成立管理机构,公布湿地名录

(1)市、县政府成立湿地保护委员会。2013年10月衢州市政府率先成立衢州市湿地保护委员会(衢政办发〔2013〕150号)后,截至2015年底前,六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部成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2)公布湿地保护名录。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按照《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提出需要保护的湿地名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3建设湿地公园,实施生态修复

2016年新年伊绐,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试点)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登榜国家湿地公园名录。这是衢州市首个国家湿地公园,也是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国家湿地公园。公园在2009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创建工作,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立足乌溪江湿地自身优势和特点,结合“五水共治”,全面禁止库区生猪养殖,以饮用水源和湿地保护为核心,生态恢复和湿地科普宣教为重点,累计投入资金用以保护和生态修复,增加湿地植被,使乌溪江湿地的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公园钠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水质从部分水域存在Ⅲ类Ⅳ类水,提升到长年控制在国家Ⅱ类水质标准以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2013年首次出现在乌溪江湿地内,有力地证明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改善。

4 湿地保护管理面临的问题

4.1受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侵蚀

近年来,全市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遍地开花,城市化进程也逐步加快,人口等要素向市区聚集,城市扩张和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土地紧缺压力,使得自然湿地逐渐受到侵蚀而减少。

4.2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保护管理协调机制

湿地保护是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湿地保护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政府投入是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的主渠道。衢州市地处浙江西部边陲,是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薄弱,难以保证充足的湿地保护资金投入。由于资金短缺,使许多湿地保护项目和行动难以实施,必要的湿地保护基础工作难以进行,制约了湿地保护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4.3部分地方政府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淡薄

部分地方政府往往将湿地作为后备资源来对待,担心受保护之后困住了手脚,影响地方经济建设。部分公众对湿地的概念尚处于模糊状态,对湿地的价值也缺乏科学的认识,社会对湿地的保护意识普遍淡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滞后,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力度不强。

5 湿地保护管理对策

5.1严格湿地规划,坚守保护红线

湿地红线与森林红线、物种红线构成林业三大生态红线。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处罚。”建立湿地保护区是保护湿地最积极、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全市各县(市、区)要结合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辖区内湿地公园的发展,促进湿地保护面积不断扩大。重点抓好现有的衢江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开化钱江源省级湿地公园、龙游绿春湖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设,有条件的要创建自然保护区。同时,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建立县级自然保护小区,形成完善的湿地保护区网络。

5.2加大湿地保护经费投入,争当“五水共治”先锋

衢州市委、市政府要继续以“钱江源头筑屏障一江清水送省城”为责任担当,大力实施“五水共治”。湿地保护和修复与“五水共治”休戚相关,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湿地资源管理的投入,着力解决当前湿地资源管理经费严重不足的局面。在明确湿地产权的基础上,试行引进民营资本,对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外围保护带等湿地资源开展可持续利用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通过与有关非政府组织、学术团体、基金组织的合作交流,争取国外官方和非官方的资金、技术和项目援助。强化湿地污染治理,结合“五水共治”、“生态衢州”等建设行动,对各类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争当“五水共治”先锋。

5.3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

开展湿地保护日宣传活动,大规模、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湿地功能、湿地保护意义,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大表彰奖励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湿地保护管理,为湿地保护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纷围。

[1]国家林业局.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Z]. 2010.

[2]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湿地资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Z].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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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克林主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

S718.5

B

1004-7743(2016)03-0043-04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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