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河有
(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2)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旅游吸引力提升研究
——以呼和浩特为个案
宋河有
(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遵循从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化的一般趋势。文章以呼和浩特为个案,发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城区缺乏高级别旅游吸引物,旅游服务职能面临周边城市的竞争压力,旅游吸引力受到民族区域环境的制约,面临周边高级旅游吸引物的竞争威胁。城市的旅游吸引力主要取决于旅游吸引物魅力、优质的旅游服务和旅游亲和力三种因素。旅游吸引力提升措施包括:挖掘自身与区域文化资源打造差异化的旅游吸引物,优化旅游服务并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进而强化旅游服务中心地位,同时优化城市旅游环境。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旅游吸引力提升;呼和浩特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旅游市场竞争从重点旅游景区竞争发展到了大尺度旅游目的地之间的竞争,中心城市的支撑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省会城市被赋予区域旅游中心的重任[1]。然而,很多省会城市由于缺乏高品质旅游资源,没有形成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旅游吸引物,缺乏旅游市场招徕力量。民族地区省会城市依赖其民族区域旅游吸引力,吸引了大量外来客源,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机会。但对于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如内蒙古的呼和浩特、甘肃的兰州、云南的昆明、广西的南宁等,如何利用市场潜在机会实现城市旅游发展的突破,是其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
根据旅游资源禀赋状况,可将省会城市分为两大类,即旅游资源优越型和非优型。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就是指那些城区中缺乏高品质旅游资源,没有高知名度旅游吸引物,但城市具有政治、经济、交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旅游企业集聚程度较高的省会城市。它们常扮演着游客集散地、中转地和服务中心地的角色,但并不是真正吸引游客前来本区域的终极旅游地,典型代表如石家庄、郑州、合肥、呼和浩特、兰州、昆明、南宁等城市。
(二)旅游吸引力与城市旅游吸引力
旅游吸引力不等于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两者有严格区别。因为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是难以驱使潜在旅游者实施旅游行为的。就旅游目的地区域而言,影响其旅游吸引力的因素包括处于核心吸引地位的旅游资源(旅游吸引物),也包括可进入性、配套的旅游设施以及相应的旅游服务,同时还包括外在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环境。这些因素对潜在游客共同产生吸引力才会最终驱动潜在游客前往目的地。所以旅游吸引力是由旅游资源决定、其它相关因素制约、对旅游者参与和选择旅游地区以及旅游方式的影响力[2],是驱动潜在旅游者实施旅游行为的综合动力。
城市旅游吸引力是城市在旅游市场上的号召力、招徕力与影响力,是人们对该城市旅游形象与产品的感知程度以及由此反映于旅游市场上的城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它是引导游客前往旅游的主要动力源泉。城市的旅游发展取决于城市整体形象、整体活力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综合吸引力[3]。对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来说,旅游资源禀赋匮乏必然致使其难以形成高知名度景区。但这种制约不是完全绝对的,如果经济实力允许,这些城市可以通过创造人造资源打造高知名度旅游吸引物,例如深圳、香港、上海等城市的主题公园建设就是典型例证。
除传统知名旅游城市外,我国大多数城市都属于旅游资源非优型城市。关于旅游资源非优型城市的研究,以往学者多关注于中东部大城市以及一些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宋河有(2006)对旅游资源非优型城市的旅游业发展进行了综合分析,指出应从提升城市自身魅力和强化城市的旅游服务职能作为发展方向[4];李东和(2007)[5]、章尚正(2008)[1]分别以合肥市为例,对旅游资源非优型大城市的旅游业空间拓展以及旅游吸引力提升问题进行了研究;余中元(2010)以海口为例,对旅游资源非优省会城市旅游发展进行了探讨[6];刘立平(2012)以攀枝花市为例,对属于资源型城市的旅游资源非优型城市的旅游驱动力系统进行了构建与评价[7]。综合来看,针对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专门研究还没有。民族地区即指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的省会城市在旅游吸引力及其提升方面面临着独特的挑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城市——呼和浩特为个案,着重分析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旅游吸引力提升问题,期望对民族地区省会城市旅游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从概念上说,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有大有小,它可以大到一个城市、省区乃至一个国家,可以小到一个村镇或景区。杨振之、陈顺明(2007)认为,从旅游者视角看,旅游目的地就是游客最终要到达并实现旅游目的的地域空间,有直接吸引旅游者前来的旅游吸引物。而旅游者到达或离开旅游目的地过程中所经过的地方为旅游过境地[8]。对游客而言,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属于纯粹的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地,承担集散地或过境地职能,而常常不是终极旅游目的地。根据简王华等人(2008)的研究[9],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作为区域旅游服务的中心地,其形成、发展与演变有两种基本模式:A.区域中心城镇——旅游依托地(过境地)——旅游集散地(服务中心地);B.区域中心城镇——旅游依托地(过境地)——旅游集散地(服务中心地)——兼具集散功能的旅游目的地。这说明,第一,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过渡没有绝对必然性;第二,具有旅游资源潜力或其它优势(例如经济优势)的旅游集散地可利用自身的集散功能优势发展成为终极旅游目的地。
虽然在实践中并不是每座省会城市都能成为旅游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的集合体,但为了提升自身在区域旅游业中的地位,它们都会努力从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化,都遵循从旅游服务中心地向旅游目的地演变的基本逻辑。只不过发展路径有所区别:有的城市通过打造高知名度旅游吸引物提升城区旅游魅力,这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撑,例如广州、深圳对人造旅游吸引物的建造;有的城市则通过打造旅游新兴业态来增加旅游吸引力,例如城市会展会议中心的兴起。
(一)城区缺乏高级别旅游吸引物
决定一个城市在旅游市场上强弱与兴衰的并不一定是旅游资源,而是城市的旅游吸引力[1]。尽管如此,高品质旅游资源却可为城市形象锦上添花,高知名度旅游吸引物可成为吸引游客前来或停留的核心动力。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首要特征就是城区缺乏高品质旅游资源,加上地处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环境欠佳,这些城市一般不会花巨资打造大型人造旅游吸引物。所以缺乏高知名度旅游吸引物成为其从旅游集散和服务中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化的主要障碍。呼和浩特虽是内蒙古中部地区旅游中心城市,但却缺乏高级别旅游吸引物,在市区仅有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和昭君博物院两家AAAA级景区,属于旅游吸引物匮乏类省会城市。兰州、南宁、昆明等城市也是如此。
(二)旅游服务中心地位受到周边旅游城市的竞争
省会城市作为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它在区域旅游业中的地位由其对区域辐射的中心性大小来决定。对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来说,其中心性主要体现在城市对区域旅游流的服务职能地位上。旅游者前往民族地区,以哪个城市为集散地,除旅游吸引物原因外,一般取决于城市的交通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民族地区经济落后时,省会城市经济地位相对突出,其旅游服务功能一般也最强大。但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省会城市的旅游服务中心地位就会受到那些旅游资源优越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城市威胁。例如,昆明作为云南省旅游服务中心受到了大理、西双版纳等地的竞争;广西的桂林和南宁两座城市也呈竞争状态;呼和浩特在内蒙古中部的旅游服务中心地位也受到了鄂尔多斯和包头的竞争。在“呼—包—鄂”地区,呼和浩特在旅游接待方面暂时具有比较优势(见表1),但在综合经济实力上,三座城市几乎是并驾齐驱,在城市知名度上也各有千秋。呼和浩特是内蒙古省会城市,包头是全国知名的老牌工业城市,鄂尔多斯则是近年崛起的新兴资源型城市。综合来看,呼和浩特的区域旅游服务中心地位正面临周边城市的强烈竞争。有研究显示,鄂尔多斯的城市旅游竞争力超过呼和浩特,在内蒙古位居第一位[10]。
表1 2015年“呼—包—鄂”三座城市旅游接待功能指标比较
数据来源:包头、鄂尔多斯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1,12];呼和浩特旅游局电子政务网[1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政务网[14]。
(三)城市旅游吸引力受到民族区域环境的制约
民族文化氛围浓厚是民族地区的典型特点,所以民族旅游往往是民族区域旅游活动的主体,并且最具魅力的民族旅游资源往往在民族村寨和社区中。省会城市一般不是民族区域文化的发源地,也不是民族文化元素的集聚地。所以地处民族区域,省会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吸引力往往受到周边民族社区的直接竞争。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中部旅游中心城市,对外来游客而言,其城市旅游吸引力相对于周边草原地区来说,魅力明显不足。所以,内蒙古地区的草原文化氛围就直接削弱了呼和浩特的城市旅游吸引力。
(四)区域内高级旅游吸引物带来双重威胁
首先,在一条旅游线路上,旅游资源级别最高、旅游产品吸引力最强、市场需求最大的旅游地往往成为旅游目的地,其它地方则常沦落为旅游过境地[8]。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沙漠、湖泊、民俗、遗迹六大类资源,但这些旅游资源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和不可移动性,以这些资源为基础形成的旅游景区并不是围绕省会城市分布的。内蒙古的三家5A级景区中有两家位于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虽是内蒙古省会城市和中部旅游中心城市,但在高级别旅游景区的拥有量方面却没有优势(见表2),在区域旅游发展中的吸引力地位无法与鄂尔多斯匹敌。
表2 2015年内蒙古中部盟市的国家级景区数量分布
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政务网[14]。
其次,在空间距离上,如果区域内级别最高的旅游地距离省会城市较近,则会对其形成“旅游屏蔽效应”;如果距离较远,则会弱化其服务的可能性,甚至随着高级别旅游吸引物邻近城市的接待条件改善,会促发新的旅游服务中心城市出现。民族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一般是以省会的政治、经济中心地位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在内蒙古中部地区,如果鄂尔多斯的旅游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就很可能吸引外来游客直接前往鄂尔多斯游览内蒙古的最高级别景区成吉思汗陵和响沙湾,而不一定再途经呼和浩特。
(一)游客前往民族区域的出游路线
游客前往民族地区旅游,可能出现四种出游线路:第1种:出发地—省会城市(旅游中心城市,过境地)—周边旅游地—返回或前往其它区域;第2种:出发地—省会城市(旅游中心城市,停留地)—城区旅游景区—周边旅游地—返回或前往其它区域;第3种:出发地—省会城市(旅游中心城市,长时间停留)—城区旅游景区—返回或前往其它区域;第4种:出发地—城市周边知名旅游地—返回或前往其它区域。
从游客出游线路模式可看出,如果省会城市没有强吸引力的旅游吸引物,游客则仅将其作为旅游集散地或中转地,一般采用第1种线路模式,例如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如果省会城市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城市知名度和亲和力等要素的比较优势不够突出,也会有游客选择第4种线路模式,例如广西的南宁。相反,城市中尤其是城区有高品质旅游吸引物,如果该旅游吸引物是区域中级别最高和吸引力最强的,有些游客会选择第3种线路模式,例如西藏的拉萨;即便不是区域内最有魅力的吸引物,也可能吸引相当多的潜在游客在城市中做较长时间停留,游客一般会选择第2种线路模式,这是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所期待的效果,也是其提升旅游吸引力的主要动力。
(二)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旅游吸引力影响要素
一般来说,城市旅游吸引力大小主要受三大方面因素影响,即旅游吸引物、旅游服务体系以及旅游亲和力。要吸引尽可能多的潜在游客滞留,省会城市一方面需要依赖其独特的可进入条件和旅游服务优势不断维持或强化其服务中心地位,另一方面需要提升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吸引力。但只有依赖城市自身要素形成的旅游吸引力才是最稳定的。同时,这些城市还必须不断优化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亲和力。具体来说,民族地区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旅游吸引力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见图1)。
图1 城市旅游吸引力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
1.旅游吸引物。旅游吸引物是终极旅游目的地发展的最基础要素。“有说头、没看头”的城市往往只能是游客的过境地,很难使其驻足长时间停留。所以,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必须首先发展成为旅游城市,打造高级别旅游吸引物,成为区域旅游吸引力的一极。增加旅游吸引物要素,是促使游客长时间停留的最直接手段。
2.旅游服务。城市的旅游服务体系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旅游服务吸引力,进而决定着城市的旅游服务中心地位。完善的、人性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能给游客带来温馨的旅游体验。无论是优化城区内的旅游服务体系,还是改善针对城区外旅游地的区域旅游服务体系,都可以对城市的旅游吸引力起到强化作用。
3.旅游亲和力。旅游亲和力,即城市的整体环境吸引力。旅游活动中的“亲和力”是分别存在于两个主体内的力量: 一种是潜藏于旅游者内心的(即旅游者出行之前对目的地的向往),一种是潜藏于旅游目的地的。而潜藏于目的地的引力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目的地总体形象对旅游者的吸引,另一类是目的地对行进中的旅游者的关爱和帮助[15]。所以旅游亲和力实际是存在于城市本身的,是一个综合旅游环境概念。只有增加了城市的旅游亲和力,才能更有利于激发游客前往的动机。
(一)发掘独特性,打造差异化旅游吸引物
要增加城市的旅游吸引力,关键是挖掘相关旅游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差异化旅游吸引物。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城市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小,如今每个城市的功能几乎都差不多,城市雷同化现象普遍存在。除非城市中有顶级旅游吸引物,城市才会成为区域旅游发展中的吸引点或目的地之一。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在旅游资源禀赋上具有先天的劣势,但所有城市都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都客观存在其独特性。同时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也具有其客观独特性,也是可以利用的潜在资源。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两种路径来打造差异化的旅游吸引物。
1.挖掘自身文化资源,发展旅游新业态。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个性元素,有或多或少的城市文化资源。要打造城市的个性,就必须发展新型旅游业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旅游吸引物,例如可以通过举办旅游节庆、大型博览会等活动,与周边知名旅游地形成“叠加”效应。通过挖掘自身文化资源打造旅游新业态,不仅能有效提升自身吸引力,而且有利于提升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呼和浩特目前主推的昭君文化节虽小有名气,但远没有发挥出足够的旅游效应,甚至很多本地居民都不知该节庆的目的和内容,更别提参与其中了。这就需要从旅游开发角度进一步打造其独特性,提升其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旅游效应。
2.移植利用区域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文化旅游产品。民族地区省会城市打造知名旅游吸引物的另外一种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区域文化资源,将其移动或移植利用,实现城市与区域旅游发展的互动与双赢。民族地区最大的魅力在于其民族风情,而民族文化最直接的体现就在于城市周边的民族社区。相对于民族村寨社区而言,省会城市往往只承担旅游中转功能。但可以将区域内文化资源移动到城市中进行移动开发,以此有效提升民族地区省会城市的旅游吸引力,例如昆明的《吉鑫宴舞》歌舞伴餐、西双版纳景洪市的《勐巴拉娜西》等旅游表演节目都是对区域民族文化资源移动利用的结果。呼和浩特的典型问题就是缺乏能代表区域民族文化特色的高级别旅游吸引物。目前以伊利和蒙牛两大乳业集团为支撑打造了中国乳都形象,但这与区域内典型的民族文化并没有太大联系。
(二)优化旅游服务,巩固和强化旅游服务中心地位
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依赖相对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综合优势确立了作为区域旅游服务中的地位。由于交通、信息等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非省会城市也取得了急速发展,甚至在很多方面开始赶超省会城市,进而使省会城市的旅游服务优势不断受到挑战。所以优化旅游服务体系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与周边旅游地的互动互补成为必然选择。
1.持续优化旅游服务,打造不可替代的服务吸引要素。旅游服务水平对城市旅游吸引力具有明显影响。作为民族地区旅游中心城市,省会城市首先应完善其旅游服务体系,包括市区内旅游服务体系和区域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在市内旅游服务体系方面,呼和浩特正在积极向旅游业发达地区学习,2013年开始实施了免费租赁自行车服务项目。在区域旅游集散服务体系上,也应形成更全面细致的服务系统。其次是保证服务质量,赢得好的口碑效应。这需要从旅游业内各行业的服务质量着手,无论是吃、住、行,还是游、购、娱,每个行业的服务质量都是影响城市旅游服务竞争力的要素。再次,是注重服务个性化和特色化。服务也像旅游景区一样,只要有特色,形成高知名度,也会成为提升城市旅游吸引力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巩固旅游中心城市独特地位的重要手段。
2.积极推进与周边旅游地的互动互补,创造旅游服务机会。如果省会城市的首位地位不是明显优越于周边城市,加上其旅游吸引物方面的不足,那么很容易引起周边城市的竞争。尤其是那些拥有区域内高知名度景区的大城市,很容易对省会城市的旅游服务中心地位形成威胁。省会城市只有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才可能为自己赢得更大份额的旅游服务机会。在本区域内,应主动推进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合作,通过精品旅游线路组合,互为客源地等手段实现双方从竞争转为合作。在区域外,应主动承担起外联的角色,推动跨区域旅游线路的整合,推出区域旅游精品线。关键是吸引外来游客首先把自己当作旅游集散地,进而为引导游客停留创造机会。否则就会面临自身服务地位被旅游吸引物优越型旅游城市替代的危险。
(三)优化城市旅游环境,增强城市亲和力
从城市旅游的国际经验来看,旅游者越来越看重城市的环境,在此基础上,旅游者会选择那些特色鲜明的城市作为目的地[16]。要提升城市的整体旅游吸引力,就有必要引入“全域旅游”理念[17],将城市作为一个大景区来对待,推动各行业融入其中,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城居民共同参与,全面优化城市的旅游环境。城市旅游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一方面不但需要注重城市自然环境美化,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注重城市社区居民的好客与友好程度,因为城市每个角落和每个市民都是城市对外形象传播的窗口。在城市自然环境美化方面,鄂尔多斯的东胜和康巴什新区两座城镇都要优于呼和浩特。在人文环境方面,呼和浩特需要从当地居民的语言交流、生活态度、行为方式乃至文化取向上全面优化城市的正面形象。综合来看,优化城市旅游环境,增强城市整体亲和力,是城市旅游吸引力提升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民族地区以民族风情的地方性为区域旅游的主要吸引力,省会城市的民族旅游吸引力相对薄弱,往往只承担旅游集散职能。作为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非优型省会城市,很容易引起周边旅游城市的竞争,其旅游集散与服务中心地位的稳定性较差。它们必须不断优化可进入性、保障服务质量,维持比较优势。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内外相关资源,打造知名度高、不可替代性强的文化旅游产品,从而起到强化城市旅游吸引力的作用。此外,它们也可能面临一些新挑战:第一,民族地区交通条件变革与同城化趋势带来的挑战。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高速铁路线的延伸,这都将弱化省会城市的旅游集散功能地位。所以过度依赖交通与区位优势将可能失去持久竞争力。第二,民族地区新兴旅游城市的威胁。个性化、地方化的旅游城市可在全世界范围内散发自己的吸引力。在民族地区也会出现许多个性化城市,例如鄂尔多斯的东胜成为全国知名的数字化建设城市;2012年被国际休闲产业协会命名为“避暑休闲之都”,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委员会命名为“中国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康巴什新城成为国家AAAA级城市景区,加上在交通运输和旅游接待服务方面并不太逊色,这对呼和浩特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地位提出了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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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内蒙古旅游局.盟市概况[EB/OL].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政务网:http://www.nmgtour.gov.cn/lygk/msgk/,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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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金蓉]
2016-04-18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14XMZ054)”;内蒙古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基于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移动开发视角的旅游中心城市吸引力提升研究(NJSY12036)”。
宋河有(1979—),男,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城市旅游、区域旅游开发与管理。
F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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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1124(2016)03-00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