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芬 厉新建 漆家进
旅游服务贸易逆差问题再认识
胡晓芬厉新建漆家进
中国自2009年首次出现40亿美元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以来,旅游服务贸易状况广受关注。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花费164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达1万亿元之多,入出相抵,旅游服务贸易差额为1079亿美元。这一数字在媒体关于中国游客前往日本抢购马桶盖、电饭煲等新闻,以及与国内同期引进外资总额(1196亿美元)的比较下,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的话题。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年初的两会上也谈到了这个问题。不过,广泛热议并不等于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国际收支口径下的旅游项下存在逆差不假,但若仅关注表面的数据差距,而不关注这种数量失衡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则显然无助于旅游服务贸易更持续健康地发展。在此,笔者就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差额的成因、构成以及对策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旅游服务贸易动态均衡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旅游服务贸易的战略价值
对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巨额旅游服务贸易逆差的正确认识其实离不开对两个问题的思考:国家利益的边界是什么?旅游服务贸易的战略价值是什么?认为目前旅游服务贸易逆差过大的一方显然是将国家利益的边界圈定在国家财富的增加上。而任何一个国家发展的目标其实都应该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就业充分、自由流动、人民幸福等方面。包括出境旅行在内的旅游的发展在这些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作用。出境旅游对于人力资源质量的提升、全球视野的拓展和全球化思维的形成都具有积极影响,而这些都是中国成为全球化国家所必需的。“国家发展旅游事业”是《旅游法》所规定的基本宗旨,国家重视出入境旅游除了经济的价值外,也更看重旅游发展在推动战略互信、民间友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习近平主席指出,“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出国旅游更为广大民众所向往”。
如果沿袭中国一贯的改革发展思路,这也是一种以外促内的改革举措,通过需求自发向外流动来迫使国内旅游相关企业和目的地政府做出大调整、大改革。
因此,对于旅游服务贸易逆差问题的认识,不是在现有框架内增增减减从统计上减少出境旅游花汇、增加入境旅游创汇,从而达到旅游服务贸易的平衡,甚至从统计上扭转当前巨额逆差的状况,而是要从国家利益、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全面认识和领会。试想,如果真的从2013年1286亿美元的国际旅游支出中“扣除留学费用约为400亿美元,奢侈品消费近500亿美元”,尽管旅游服务贸易BOP可能转正了,但将购物等导致的逆差剔除亦会同步缩小我国出境旅行市场总体规模,那样的话,旅游在国家外交等战略层面的地位还会有现在这么高吗?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而言,国际话语权远比市场份额本身来得重要。对于现阶段的中国而言,通过庞大的出境客流增强国际话语权远比经济上的支出本身来得重要。
因此,对于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巨额逆差的问题,需要的是正视现实、科学应对、战略思考,需要的是提升入境旅游竞争力,持续增加旅游创汇总额,强化旅游领域对外投资能力,不断增强境外旅游花费的回流能力,需要的是主动纳入中心、融入主流,从国家的中心工作和战略大局来重新审视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在贸易之外、经济之外的价值。
(二)旅游服务贸易逆差计算中的偏差
尽管常见很多学术研究和旅游报告在涉及我国出境旅游消费数据时多会冠以“根据世界旅游组织(UNWTO)统计”之类云云,实际上这些数据都是国家旅游局(CNTA)上报给UNWTO的,而CNTA的数据又是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SAFE对旅游服务贸易BOP的测算则针对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其中,旅游收入来自CNTA的抽样调查数据,旅游支出则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BEEA)以及我国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相关数据测算得出。
CNTA对入境旅游收入的计算公式主要有:(1)全国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入境一日游游客在我国总花费+入境旅游者在我国总花费;(2)入境一日游游客在我国总花费=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入境旅客人数×一日游游客比重+入境员工人数);(3)入境旅游者在我国总花费=旅游者人均花费×[入境旅客人数×(1-一日游游客比重)];(4)旅游者人均花费=旅游者人均天花费×平均停留天数。其中,入境旅客人数、入境员工人数来源于公安部(MPS),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旅游者人均天花费、平均停留天数、一日游游客比重等数据来源于CNTA和国家统计局(STATS)抽样调查资料。
从近三年数据看,根据CNTA 2012年旅游业统计公报数据和上述公式计算,2012年入境旅游收入应该为614.35亿美元,而不是公报中显示的500.28亿美元,两者相差了114亿美元;2011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484.6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597.79亿美元,相差113亿美元;2010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458.1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569.02亿美元,相差111亿美元。2013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516.6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627.59亿美元,相差111亿美元。
此外,《2010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中规定的“旅行”与《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所指的“旅游”在覆盖范围上是有差异的,因此我们在应用数据时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第一,《2010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于“旅行”的规定与《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寸头手册》第六版所用的旅行的意义相同,明确规定“购买贵重物品(例如珠宝首饰和昂贵的艺术品)、耐用消费品(例如汽车和电子产品)和超出关税限额的其他自用消费品均不包含在内”,而《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的“旅游”则包括所有这些购买行为,无论限额多少。也就是说,我国1286亿美元出境旅行支出中实际上已经把奢侈品等消费排除在外了,不存在再从我国旅游服务贸易计算中进行扣减的问题。第二,《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规定以下人群不包括在内:“定期往来于惯常居住地和工作地点之间的人(例如边境工人或季节工人);学生(在海外求学一年以上的个人);以及定期例行出访其他地点的人,这些地点可能位于不同的经济领土”。但是我国显然是将服务员工纳入到了入境旅游人次和旅游外汇收入统计范围的。第三,《2010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中的“旅行”包括了“可能免费提供的产品(例如住宿)的估价;边境工人、季节工人和其他短期工人(在东道经济体内处于雇佣关系并且具有集体住地的人员)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以及离开其常住国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学生和病人(以及陪同他们的受扶养人)购买的货物和服务”,而《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的“旅游”统计并不包含这些内容。第四,《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的“旅游”统计包含了国际旅客运输开支,但在《2010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中这部分开支并没有列入“旅行”,而是属于“客运服务”。
(三)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有助于旅游可持续发展
抑制出境旅行消费是否有助于缓解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推动国内旅游发展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注意到:一方面,被抑制的我国居民对境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能力未必能转化为我国居民对境内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除非完全限制出境旅行,否则这种出境旅行需求就只是被延迟而不会被转化。相反,自由开放的出境旅行政策则有利于进口产品歧视性高价行为向合理性定价的回归。另一方面,如果这部分被抑制出境旅行需求转化成了国内旅游需求,那势必对已经非常拥挤的国内旅游环境形成“火上浇油”之势,进一步加剧国内旅游供求矛盾,延缓国内旅游转型升级的步伐。同时还会因为国内旅游环境的拥挤而对潜在国际入境旅游需求产生严重的“挤出效应”。实际上我国居民出境旅行市场迅速发展既有境外旅游吸引力、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原因,也与国内旅游环境拥挤、旅游市场秩序不佳、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所造成的“挤出效应”有关。可见,抑制出境旅行需求既无助于入境旅游发展,也无益于国内旅游的发展。相反地,顺应市场趋势和消费者自由选择,出境旅行市场的发展其实是提升了旅游消费领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的能力,充分利用了全球资源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这对于已经不堪重负的国内旅游资源压力而言是福音,有助于从需求端压力缓解的角度增强国内环境可持续、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如果能缓解国内旅游的“拥挤”现象,从而改善国内旅游体验环境,反而有助于增强入境旅游市场的吸引力。在存在境内外消费能力和市场规模差异的情况下,出境旅行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再平衡产生双向的、积极的影响。
(一)旅游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不是旅游
这涉及对大口径旅游和小口径旅游的认识问题。国家旅游局每年发布的旅游业统计公报在有关出境整体规模时使用的是“出境人数”的概念,而只在涉及旅行社组织的部分时使用“出境旅游”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话语中有意无意地用“出境旅游人数”来代替了“出境人数”。
实际上,国家旅游局的出境人数数据来源于公安部出入境统计,而公安部曾经根据我国公民出境事由,对其所统计的“出入境人员”进行过较细的类型划分。这其中除了观光休闲之外,还包括交通工具服务员工、会议商务、探亲访友、学习、就业、访问、定居、其他等诸多类别。从公安部以往公布的出境动机数据看,观光旅游大致在整个出境市场中所占比重为20%~30%左右。以此推测,目前我国上千亿美元的出境花费或许只有1/3是完全出于观光休闲需求而产生的费用。
其实,在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国际收支报告中专门指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旅游是指一国居民在另一国家或地区进行商务、休闲、度假、朝圣、探亲访友等短期(一年及以下)旅行,或留学、就医期间(包含长期和短期)所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除常见的出境或入境旅游者消费外,留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学费、食宿等花费以及在外短期工作人员的当地消费也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旅游项目统计范畴。”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SAFE国际收支报告中所涉我国主要逆差来源国家(地区)往往就是中国学生海外留学的主要国家(地区)。
根据安永咨询转引自凤凰教育的资料,中国出国留学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占50%、英国15%、澳大利亚11%、加拿大6%、日本4%、韩国1%。根据UNESCOO 2012年的统计,2010年中国赴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为56万多人,其中前五位的国家是美国约为13万、澳大利亚约9万、日本约9万、英国约6万、韩国约5万,而前来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约为7万多人。如果将留学范围再放宽到小学中学等留学生和访学及家属,可能形势更为严峻。以美国为例,2013年,美国共向中国签发了146.76万份签证,其中472份B1签证(短期商务签证)和114.63万份B1/B2签证(短期商务和旅行签证)、941份B2签证(短期旅行签证),21.76万份F1签证(留学签证)及0.35万份F2(留学生配偶及子女签证),3.43万份J1签证(访问学者签证)及1.22万份J2签证(访问学者配偶及子女签证)。扣除多次往返签证外,2013年,中国赴美的180.7万人次中,有很大一部分应该是跟留学/访学有密切关系的中方出境人员。
实际上很多国家在统计旅游外汇收入时,的确包含了教育创汇部分。以澳大利亚为例,2011—2012年度,教育市场占中国访澳市场56%左右的比重,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花费的50%左右是教育花费,大约为18亿澳元;教育消费是中国人前往澳大利亚旅行人均花费最大的一部分,达1590澳元,而人均餐饮、住宿消费合计为1174澳元;中国赴澳留学市场是其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从2000—2001年度到2011—2012年度,教育花费的年均增长达到22%,远高于其他市场平均16%的年均增长,澳大利亚也是将中国赴澳留学市场作为开发中国出境市场最有价值的细分市场重要方向来对待的。
留学费用是除购物、博彩之外最重要的逆差来源之一。境外留学花费虽高,但对我国人力资本积累、创新能力提高具有战略价值。
(二)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是购物和博彩等
除了上述的教育支出外,旅游购物是我国出境旅行消费中最大的支出项之一,也是我国旅游服务贸易BOP最重要的逆差来源项目。Euromonitor数据显示,2013年的出境购物花费为412.21亿美元,远高于餐饮消费150.38亿美元和住宿131.81亿美元,导致旅游购物高达285.57亿美元的逆差。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虽然我国一直以美食大国而自豪,但旅游餐饮的逆差却高达110.46亿美元。
如果从各境外旅游目的地的官方数据来看,可以发现,2013年到访香港的1709万内地过夜游客旅游消费的71.6%花在购物上,2366万不过夜内地游客则有92.4%的消费用于购物,主要用于珠宝首饰、衣服布料、皮革制品、化妆品香水、电器等。到访澳门的970.69万不过夜游客旅游消费的81%用在购物上,892.53万过夜内地游客则将52%的花费用在购物上,主要用于珠宝手表、成衣、钱包和手信食品等。到韩国自由行的中国游客56.7%花费在购物上,主要用于购买香水、成衣、食品、高丽参等。若不计娱乐(包括博彩)方面的花费,到新加坡旅游的中国游客将47%花在购物上,远高于住宿(22%)和餐饮(9%)。2012年旅日中国游客用于购物的比例高达51.2%,亦远高于用在住宿(22.5%)和餐饮(16.6%)的花费。这里需要注意,纪念品和礼品在这些目的地的购物清单中所占的比例其实也并不高,所以旅游购物问题绝非仅仅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就能解决的。
此外,巨额境外购物绝非仅仅消费的数额和价差问题,背后有国内市场信任、质量监管和品牌建设落后等深层次原因,也反映了国内对市场销售产品质量、价格信息等信任缺失。可以想象,如果能够在家门口买到称心如意、价格公道、质量可靠的产品,谁又愿意到遥远的异国他乡大包小包地买呢?所以巨额的境外购物支出的板子不能打到出境旅游身上,板子应该打在国内市场体系和竞争环境的建设上。
除了购物,博彩消费在我国出境旅行消费中的份额也不可低估。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博彩消费虽列在“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但境外博彩消费显然是我国出境旅行最大的消费项之一。媒体对围绕我国所形成的“赌场包围圈”现象已经多有报道,这里不再赘述。其实,中国出境旅行过程中参与博彩或专程博彩也不鲜见,比如澳门旅游统计数据就显示,2013年内地游客有3%是出于博彩目的而前往澳门旅行的。另据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旅游行业统计,2012年,在韩国的16家赌场中,中国人占40.7%,约97.08万人次,居各国游客首位。实际上,英国H2博彩资本公司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人在博彩业共输掉760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因为我国内地并没有开放博彩业,因此这760亿美元几乎完全可以视为是出境旅行市场所带来的消费外流。
(三)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区域分布估计要谨慎
2013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出境9818.52万人次,出境首站按人数排序,列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韩国、泰国、中国台湾、美国、日本、越南、柬埔寨和马来西亚。除美国外,其他出境目的地皆位于亚洲。在出境首站人次排序前25位中,亚洲国家和地区接待8712.34万人次,占全年出境比例的88.73%,其中港澳台接待6846.16万人次,占全部出境比例的69.72%。前25位出境目的地中,亚洲国家和地区占78.58%,亚洲外出境目的地主要是美、俄、澳、加、英、意、法、德。
除上述数据外,只有学者基于自身研究需要而进行了小样本出境消费调查,我国尚未形成有关出境旅行花费方面的国家统计体系,出境旅行的有关数据也没有全面公开,造成出境旅行方面研究的滞后性。目前唯一连续且分项数据较为完整的出境旅行数据库来自Euromonitor。如果以Euromonitor数据来看的话,我国与主要入出境国家(地区)的旅游服务贸易情况如表1所示。从计算结果看,2013年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就达717.81亿美元(2013年全年逆差约为690亿美元),其中又以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为最,分别达到321亿美元和241亿美元之巨。而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显然与中央政府支持两地发展的大战略有密切关系,不能以简单的逆差顺差之类的数据来衡量与评估。
由于统计范围、计量方法等方面的差异,Euromonitor最后集成的数据与目的地官方发布的数据确有不对应之处,而且有时候这个差异还非常大。比如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数据,两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内地游客消费分别为230.59亿美元和50.55亿美元,而Euromonitor的统计数据则显示为359.04亿美元和227.78亿美元,统计数据上的差异巨大。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赴美旅行花费为158.64亿美元,交通花费22.88亿美元,美方旅游服务顺差138.14亿美元(旅行花费顺差122.04亿美元,交通花费顺差16.1亿美元),而Euromonitor统计的逆差则为39.31亿美元。因此,在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计量模型之前,对我国出境消费进行简单加总计算时要慎之又慎,尽量保证在同一计量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比较分析。
(一)树立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观
中国出境旅行市场的快速发展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境内外旅游购物价差、境内旅游市场失序、境外旅游吸引力、好奇心理与挤出效应叠加等多重因素密切相关,除非出台政策限制出境旅行,否则这种势头还将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庞大的出境旅行消费将继续抵消入境旅游创汇并保持较长市场国际旅游收支逆差状态。
无论是逆差还是顺差都是国际贸易的常态,要把旅游交流放在增进战略互信、拓展战略空间等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发展入境旅游也不应局限于经济利益,而是应该从国家战略高度,从经济利益、公共外交、文化传播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要重视旅游服务进出口的结构均衡,加大高附加值旅游服务出口与资源型旅游服务的进口。要看到出境旅游发展对于带动货物贸易、增进国民福利的积极作用。对国际旅游收支问题的重点绝不是做表面文章弥合逆差,而是真正研究造成逆差的原因,加强入境旅游体系的建设,提升自身吸引力。要把出入境旅游放在一盘棋中,外交强调“出境旅游人次”,经济强调“旅游服务进出口总额”。
(二)建立并完善入出境旅游统计体系
1.入境旅游增速下降甚至负增长乃系统性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入境旅游绝对主力港澳市场增长面临着“结构性约束”,以及境内巨大的国内旅游流动所造成的拥挤以及普遍的雾霾等环境污染对港澳台之外的外国人入境旅游市场产生了“挤出效应”。需要关注外围经济不景气等客观因素对入境旅游增长的影响,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国入境市场是在全球旅游以及亚太旅游正增长情况下的负增长这一客观现实。入境旅游发展无力,有营销不力的地方,但不完全是旅游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开放的中国才能带来更充沛的入境客源增长。
2.完善入境旅游抽样调查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已经在连续性入境旅游抽样调查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下一步应该考虑根据市场的新变化重新设计、调整入境旅游抽样调查项目,加强对潜在入境需求的调研,重视影响入境旅游消费决策的题项设计,以获取更真实有效的入境旅游调查数据。立足大数据,对入境旅游者的体验评价、关注焦点等进行实时跟踪、阶段分析,建立旅游目的地在线声誉评价机制。
3.建立出境旅行统计体系
会同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出境旅行统计框架,力求全面、科学地掌握我国出境旅行的流向、消费、诉求、评价等相关信息,这既是准确了解我国出境旅行消费状况的需要,同时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境旅行者获得更好的目的地服务与有关目的地国家(地区)有效协商的基础。在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中国旅游卫星账户编制的研究和实施。
表1 我国与主要国家(地区)旅游BOP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4.国际旅游收支逆差要重抓入境
摸清旅游服务贸易国际收支详细情况,有赖于出入境旅游统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数据真实才能决策科学。逆差状况的改变不应该将重点放在通过统计“扭亏”,也不应该考虑在统计上对中国在海外接待体系的资金回流扣除来“扭亏”,不可将“投资”混淆到“贸易”计量中来。应该有的放矢,抓住重点,提升入境旅游市场发展的质和量,在继续实施自由、宽松、有序的出境政策基础上,增强相关企业对外旅游投资能力,以出境旅行带动对外投资,以对外投资带动利润回流,推动国际旅游收支的动态再平衡。
(三)以全域旅游理念推动入境旅游环境全面提升
1.高度重视旅游软环境和硬环境的建设
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等综合环境建设视为旅游目的地的生命。突出改善空气质量,重视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用生态群落的理念大力推进旅游产业项目的发展和旅游产品的开发,致力于构建旅游生态圈,最终建成“无处不风景、无处不休闲、无处不度假”的全域化、国际化的旅游目的地。只有形成了空气质量优良、社会环境友好、技术环境便捷、公共服务到位、产品业态多元的旅游生态圈,入境旅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最终成为现实。
2.扩大72小时免签证实施范围,在72小时免签城市网络中实现自由进出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大连、沈阳、西安、桂林、昆明、杭州、武汉等都享有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若能突破现行免签政策有关“单点进出”的规定,充分利用高铁等城市间高速交通网络所产生的“时空收缩效应”,将有助于提升入境旅游的吸引力,最大化发挥过境免签政策效应,形成深度化、网络化、多样化的过境旅游产品组合,提升过境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经济区域一体化。
3.探索更便利化的签证措施
探索更便利、多层次、分阶段的签证体系。完善或施行签证服务中心、网上电子签证等服务,逐步施行有条件的旅游免签证制度,破除入境自由行发展的签证障碍,继续推进入境团队旅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主要客源国(地区)居民持其护照前往很多出境目的地都享有免签权,中国入境旅游主要竞争对手亦多数都将优化签证政策甚至免签证作为重要的竞争手段,而在2013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旅行与旅游竞争力报告》“(对入境游客)需要签证国家数量”一项上,中国排名靠后,位列129位,说明中国签证制度亟待优化。在总结72小时免签政策施行的经验基础上,优先在北京、上海等商务旅行和自由行市场规模较大的城市优先推行免签证制度,在入境团队游客规模较大的中西部地区推行团队入境免签证制度试点;在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以及转型升级重点地区优先推行规定时限内的旅游免签证制度。
4.从国家和企业两个角度建立增加入境旅游市场推广经费和效果的制度
构建旅游目的地营销生态系统。在现有机场建设费基础上,按比例将入境签证费划归国家旅游发展基金,用于入境旅游市场的推广。以骨干旅游企业(集团)为基础,倡导建立企业间的入境旅游营销联盟,试行相应的补贴或者税前抵扣政策。加大利用新媒体加强海外旅游宣传推广的力度,为国内入境旅游产品在海外主要在线旅行代理商平台上线销售提供支持。从网站内容可见性优化、网站的互动性优化和网站的战略性定位等角度,完善海外旅游营销推广网络平台,提高旅游营销推广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推出符合入境旅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完善符合入境旅游自由行发展趋势的服务系统
入境自由行服务系统包括符合境外消费习惯的汽车租赁平台、汽油价格对接(可以研究针对入境自驾的油价优惠制度)和签证政策与服务。无论是入境自驾市场还是国内自驾市场的发展,其重点在自驾游相关的租赁网络与平台、油价、高速公路收费与出入口规划、自驾游线路设计与推广以及自驾游攻略等在线内容生成平台等,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的建设可以适当延后推进。提供入境旅游者及时分享在中国旅游体验的技术环境,满足其即时社交需要,有利于更好地通过社交网络宣传中国旅游。
6.重视度假品牌引进和航空制度创新
积极引入境外投资以及在国际市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度假品牌,推动入境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远程市场的开发严重依赖航空运力的安排和航空制度的创新,应进一步探索航权开放安排,为旅华市场的产品创新提供扎实的基础。重视休闲度假类国家标准的研发与施行,建设真正国际化的休闲度假环境,全面提升中国入境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
7.进一步完善进口商品的关税政策,整顿进口产品歧视性高价行为,加快面向国内民众的免税店体系建设
更新旅游商品观念,跳出“旅游纪念品”的小框框,拓展旅游购物的范围,从商品大流通、国际货物贸易以及带动旅游商品就业等角度来认识旅游购物的战略地位。考虑到境内相关商品对入境旅游而言价格并不高,对新推行的入境旅游购物退税的政策效果要有心理准备,入境旅游购物消费的重点还是应该加快推进国内产品品牌化、推动旅游购物相关产品销售公益性平台(线上、线下)以及围绕旅游购物而形成的技术创新(如APP、配送体系等)的建设。要加强国内市场体系和竞争环境建设,重建民众对国内市场的信心和信任。在边境地区等特殊地区设立入境旅游经济特区,在满足入境需求的特殊性方面先行先试。在内地地区评估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借鉴自贸区经验,探索建立若干个国家级的旅游服务贸易特区。加快包括进境免税店在内的免税店网络建设,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推广海南离岛免税店模式。加快面向国内民众的免税店体系建设,建立国际旅游自由购物区。
[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1CJY084)、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项目(项目批准号:TYETP201303)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项目(项目批准号:CIT&TCD201304012)资助。]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责任编辑:王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