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创新发展的趋势,已经对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不是颠覆,也不是补充,而是深度融合,与传统金融深度融合,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创造新产品、新服务。这种融合发展将深度改变现代金融生态体系,形成全新的互联网经济时代的金融生态体系或系统。
新经济需要新金融。我国现有的金融生态是与工业经济时代相匹配的,服务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适应投资驱动型经济。互联网经济时代的金融革命是“双轮驱动”的革命:“技术进步驱动+经济转型驱动”。互联网金融将“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融入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赋予金融产品,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门槛,加速货币去纸化、促进金融服务碎片化、推动金融系统去中心化,实践普惠金融,适应新经济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飞速发展,各种新的互联网金融主体和模式逐步成型,正在形成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就像大自然的生态系统一样,互联网金融具有蜕变性(突破固有形态或边界后产生新物种)、多样性(业务模式呈现出更为丰富的差异)、进化性(迭代演变速度大大加快)等特征。金融生态系统正从一个相对区隔的、静态的、模块化的工业时代,迈向一个融合的、动态的、分子化的数据时代。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竞争,既不是一个产品的竞争,也不是一个市场的竞争,而是一种商业模式的竞争,更多的是一种金融生态的竞争。
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互联(连接一切、万物相连)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底层设施或者技术条件。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包括政策和法律、征信体系、数据中心、支付清算体系、商业云建设等等,而且基础设施必须相互连接,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重要特征。所以,除了制度环境之外,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特征在于所有交易环节全部是“线上”操作,互联网金融生态所展开的技术环境是“互联网+”。这就需要信息安全和大数据提供技术基础,以及与此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技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完善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
在互联网金融生态中,生态主体既会有激烈的竞争,更会有大量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互联网金融生态主体包括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传统金融机构、电商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络运营商及周边供应商、监管机构、媒体、社会组织(法律、审计、会计事务所,评级机构、研究机构)等。在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生态主体的各个要素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资金从最终供给者向最终需求者的让渡或转移,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兴互联网企业存在激烈的竞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也存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但生态主体都会基于比较优势在系统中找到自身的细分市场。
深度融合和共生是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均衡状态。互联网金融生态的演化将遵循以下几个规律:生态环境朝着越来越尊重生态主体平等的金融权利的方向演化;互联网金融主体越来越具多样性;互联网金融业务形态越来越具有多样性;互联网金融业务交叉越来越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随着大数据的积累,互联网金融越来越脱离面对面沟通而变成完全的线上交易;互联网金融结构和功能越来越复杂等等。新技术的渗透和应用以及新商业模式的不断出现和迭代,使得金融与互联网企业之间、金融各子行业之间的跨界增多,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的演化行业自我生长自我纠错和自我完善的能力越来越强,各生态主体必将出现深度融合、和谐共生的均衡状态。这种融合共生的生态系统,既是互联网金融生态演化的趋势,也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环境。
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或者说前途,在于融入国家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参与建立适应新经济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与电子商务、贸易流通、工农业生产等“互联网+”领域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联动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那些没有数据来源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相比,基于电子商务平台或社交网络而产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更具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所以,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地“互联网+金融”,而是“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金融+产业”。互联网技术引发的金融创新革命才刚刚开始,我们当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大好局面。
(欧阳日辉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