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薛万博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
本课目的:通过对“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的解读,使党员干部理性看待“严管”,明白“信任”更需自觉。
“现在出去办事,不敢用公款胡吃海喝了,连收送土特产这样以前稀松平常的小事也会被处分。”
“吃饭闲聊时要有所顾忌,不能像‘毕姥爷那样了。”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紧箍咒”越念越紧,“组合拳”越打越密,使党风政风气象一新。然而,新常态之“严”,也让一些党员干部觉得不适应——
有的认为现在规矩太多、管得太严,一言一行处处受约束、不自由,怀念“八点上班九点到,十点回家做饭了”的轻松日子;有的认为“压力山大”“官不聊生”“为官不易”,留恋过去“一张报纸一包烟,悠哉游哉过一天”的惬意;有的埋怨禁令多了,吃喝受限、乘车不便、用房变小、福利取消、收入减少,觉得“越来越不自由,越干越没意思”;有的认为组织上管得过多、约束太严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便信奉“少干事,不出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为政不勤、为官不为……
毋庸置疑,和过去相比,现在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要求确实严多了,但这种“严管”并不是多余的。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各种各样的脱纲离谱、脱轨越界的事情就会发生。
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在位时风光无限,一旦被查处,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尴尬的境地。落到这样的下场时再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再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又有什么意义呢?
事实上,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最能诠释“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方针依然没有变。现行党章第三十八条和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都有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明确规定。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王岐山指出,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015年9月23日,王岐山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常态化的“动辄得咎”实际是体现纪委阻遏党员沦为“阶下囚”的“菩萨心肠”,“这就像我们很多人平时会得重感冒或发烧,这个时候要及时出手治疗,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奔向重症和绝症”。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载这样一则故事:一名轻微违纪的年轻处长受了处分,起初组织上担心他闹情绪,通过跟踪了解却发现,他的工作热情比以前更高了,做事也有规矩了。为什么?他说:“照以前那样下去,我迟早要坐牢的!组织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一巴掌打醒了我,我一定要感恩。”
如此看来,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组织上能对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其由“湿鞋”演变成“落马”。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亚文化的影响依然有很大市场,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正确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的内涵——中央提出“严管”党员干部,可能很多人会错误地认为这在无形中“缩小”了自己手中的权与利。而实际上,这是从根本上对广大党员干部一种切切实实的厚爱。“严管”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有“信任”,更要自觉约束自己,深怀敬畏之心,自觉将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