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杰
之前有很多次看到以37.2為标识的店名、书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个温度来标记,为什么不是37.1,也不是37.3。出于好奇,百度了一下得知人类正常体温的范围为:深口腔舌下温度(36.3℃~37.2℃)。由此想来,这个温度一定是人类自觉最舒适的温度了吧。自打有了这个舒适的标准便会常常不自觉地拿来比较。比如上月几次冷空气光临,一夜温暖如春,一夜凄风冷雨,就会不由得想起儿时课本中有一篇寒号鸟的故事。也许我生来体弱,对寒冷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几十年过去,所学基本还给了老师,唯有这句记忆犹新,“抖落落,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今年更是如此,当雪花飘落朋友圈一片欢呼的时候,我在暗自估算此时我的体温会是多少,35℃、36℃?总之,我极不舒服,真恨不得再次举家迁移。真不知你前三十多年在北方咋过的,朋友中有人问我。对呀,十二年的南方生活已经让我快要忘了从前。那时零下十几摄氏度是平平常常的,我不也活得好好的吗?怎么这几天的三四摄氏度我就感觉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习惯,一定是在习惯的温度中待久了,便经不得半点波动。由此可见,习惯真不是个好东西,不是吗?年前听到一噩耗,一闺蜜检查出癌变。无独有偶,几年前另外一好友也是同样问题。从医院看她回来的那晚我辗转难眠,这两人的经历久久不能散去,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如此优秀的女人,她们比好多男人要敬业,要拼命,加班、熬夜、三餐不定是常事,家里家外、老老小小全靠她们一人承担,难道是天妒英才?我天马行空地想着,突然,习惯两字跳了出来。她俩都习惯加班、习惯拼命、习惯三餐不定、习惯雌雄同体……原来如此,真可谓成也习惯,败也习惯。这一重大发现惊得我睡意全无,马上起身梳理我这前半生的各种习惯。好在我天性喜新厌旧,几十年下来,好多之前故有的习惯不是已经被我无情地抛弃,便是在抛弃的路上,更多的是不断尝试人生中的第一次。只要是第一次我就会鼓励自己,哪怕我很不习惯,但总要有第一次呀,不试怎么知道会不会更好。看来,喜新厌旧也不总是要背负骂名啊。
还听过这样一个小故事:说一对恋人相爱多年,男孩天天下班一定去接女孩,女孩慢慢习惯了这种方式。婚后不久,男孩之前的上司跳槽,新来的老板酷爱加班,并把加班多少视为评价员工的标准。于是男孩接女孩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可他心底深处对她的爱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但谁知习惯这东西早已在女孩的心底深处生根发芽,而且还和爱这个字死死地交织在一起。她认定他变心了,不再深爱她了,否则,怎么都应该想方设法地去接她。故事的结果可想而知。
37.2多么诱人的数字,多想一直被这温度包围着,但谁能恒温,谁又能永恒?当我们悟到这一定理的时候便不再纠结于当下的任何变化,也不会再抱怨变化带来的任何不适。变才是永恒的,不变只是那一分、那一秒的状态,接纳享受就好,谁说变就一定不好?客观准确地说:变,应该是打破了原有的温度,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应不适应而已。不是说冷热水交替洗脸皮肤才会保持超好的弹性,不是还说偶尔感冒会增强人体的抵抗力吗?所以说,坦然面对一切的变化,接纳它,体会它,适应它,与之共舞也不失为一段美好的经历。阳光,一定会在风雨后绽放出万丈光芒。在无常的人生里,做时刻准备着的战士。即使在最坏的日子里,也要生长出最好的自己。
(常朔摘自《广州日报》2016年3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