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公储“潜规则”

2016-08-11 20:24刘鹏
上海企业 2016年8期
关键词:利益输送龙岩市自查

刘鹏

清理填报银行账户9324个、资金总量达308.82亿元;撤并银行账户854个、撤并资金5.83亿元……近日,福建省龙岩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该市集中整治单位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成效时说,下一步,将按照市里印发的《关于防止在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区分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个市纪委的一次集中整治,就清理了相关银行账户近万个,涉及资金300多亿元。这个成效是显著的。但成效的另一边,明显也是问题的折射。特别是,一个市即有这么多问题,全国范围内,类似问题有多少?答案明显不容乐观,甚至让人痛心。

说起公款存储“潜规则”问题,很多人可能第一时间会想到“公款私存”“拿回扣”等违法行为。其实上,这样的“潜规则”也最低级。事实上,一些单位、公职人员等,其与银行之间公款存储“潜规则”早已“升级”,而且往往花样翻新。比如单位负责人把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到指定的银行,银行则“投桃报李”,为其亲属安位子、拿高薪;比如有人将这些好处再次“转送”领导,搞奉迎巴结甚至贿赂。类似的变相腐败与利益输送,其更隐蔽,更难被发现。

为此,龙岩市坚决整治,取得了成效,让人欣慰。但更让人欣慰的是,在龙岩,针对公款存储“潜规则”问题,先后建立起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法律要求:比如2015年1月,龙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把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提出“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到哪个银行要集体研究、形成记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同年8月,龙岩市纪委制定了《单位公款存储情况自查表》《个人在单位公款存储方面有关情况自查表》等,要求单位和官员干部严格自查;随后,《关于防止在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出台,正式向公储“潜规则”亮剑。

众所周知,“潜规则”的盛行与受追捧,其一方面是“潜规则”之下必定有私利;二是“潜规则”的存在是因为明规则的缺失或者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基于此,龙岩市一方面坚决集体整治,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设严格与明确的法律要求、细化相关公款资金管理规定与标准。这是一种打防结合的治理办法,其值得我们给予肯定。同时,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与效仿:拿出坚定的整治决心来,不仅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更要建设相关严格、严密、明确、细化的“明规则”,打防结合。也唯有如此,才能让公款存储的“潜规则”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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