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红,朱光辉,莫 滔,邬 超(常德市环境监测站,湖南 常德 415000)
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时一氧化碳干扰问题探讨
曹小红,朱光辉,莫滔,邬超(常德市环境监测站,湖南常德415000)
目前,环境监测部门对烟道内二氧化硫的测定主要采用定电位电解法。但是,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受到诸如湿度、压力及干扰气体等多种因素的干扰。本文主要针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时一氧化碳的干扰进行探讨,力求探索其间的相关性,探求其修正参数,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
一氧化碳;干扰;二氧化硫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中提到一氧化碳对其定量测定有<3%的干扰。多方文献与资料中也提到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时一氧化碳的干扰问题,但基本上限于定性,没有深层探索其定量的关系。我们选用多种浓度的纯二氧化硫标准气体、纯一氧化碳标准气体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进行反复测定,同时采用定电位电解法与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进行比较,力求探索一氧化碳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干扰的定量关系。
我们选择五种不同浓度的纯一氧化碳标准气体,采用青岛崂应3012(H)型仪器测试,测试结果如表1。
表1 不同浓度的纯一氧化碳标准气体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响应值及其相关性
测试结果表明:
一氧化碳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二氧化硫存在正干扰,其响应值随一氧化碳浓度的增加而增加,无明显临界浓度,呈一定的线性关系,其影响相关性在4.5%左右。
我们选择二氧化硫浓度为一定值时,四种不同浓度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混合标准气体,采用青岛崂应3012(H)型仪器测试,测试结果如表2。
表2 二氧化硫为一定值时,不同浓度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标准气体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响应值及其相关性
测试结果表明:
(1)二氧化硫为一定值情况下,绝对差、相对差随一氧化碳浓度的增大而增大,当一氧化碳浓度大于二氧化硫浓度时,其影响不容忽略。
(2)一氧化碳对二氧化硫的影响相关性基本在4.5%左右,不随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我们选择一氧化碳浓度为一定值时,四种不同浓度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混合标准气体,采用青岛崂应3012(H)型仪器测试,测试结果如表3。
表3 一氧化碳为一定值时,不同浓度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标准气体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响应值及其相关性
测试结果表明:
(1)一氧化碳为一定值情况下,绝对差基本为一定值,相对差随二氧化硫浓度增大而减小,当二氧化硫浓度大于一氧化碳浓度时,其影响基本可忽略。
(2)一氧化碳对二氧化硫的影响相关性基本在4.5%左右,不随二氧化硫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我们选定一家烟道内湿度不大、负压不大,无硫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等气体干扰,一氧化碳浓度较高,烟温在35℃左右的企业,选择用定电位电解法与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同时测定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测定结果如表4。
表4 一氧化碳浓度较高时,定电位电解法与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对比
测试结果表明:
(1)一氧化碳浓度较高时,定电位电解法与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硫时,定电位电解法测定值较大,两者无可比性。
(2)定电位电解法与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硫的绝对差与一氧化碳的浓度有一定的相关性,其相关性在4.8%左右。扣除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硫在大于33℃时其吸收率在90%左右的影响,其相关性也基本符合4.5%左右的判断。
二氧化硫作为国家重点减排指标,其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目前环境监测部门对烟道内二氧化硫的测定主要采用定电位电解法,探索该方法的影响也就尤显重要。本文主要对一氧化碳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二氧化硫的影响进行了探讨,结论如下:
(1)一氧化碳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二氧化硫存在正干扰。
(2)一氧化碳对定电位电解法测定二氧化硫的干扰与一氧化碳的浓度基本呈线性关系,其相关性在4.5%左右。
(3)实际监测过程中,一氧化碳浓度相对较高时,必须同时测定一氧化碳。
(4)当一氧化碳浓度远小于二氧化硫浓度时,其影响可基本忽略,当一氧化碳浓度大于二氧化硫浓度时,必须考虑其影响,进行相应的修正,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国家环保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2]郭伟明.定电位电解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方法.科教前沿,2013(13):70.
[3]姜汉山,赵 辉.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道内二氧化硫准确性探讨[J].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06,26(3):35~36.
[4]谢 馨,柏 松.定电位电解法测定烟气中SO2的干扰问题及解决方法.环境监控与预警,2010(5).
2016-3-8
X831
A
2095-2066(2016)11-0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