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丽 袁凤林
摘要:江苏是全国较早实行新农保制度的省份,通过对苏南、苏中、苏北三地新农保政策的运行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差异,揭示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有利于新农保运行体制的进一步健全,截止2015年,全省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关键词:新农保;苏南苏中苏北;比较分析;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6-0039-02
Abstract:Jiangsu has gained rich management experience since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the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Jiangsu is a province that implements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ystem earlier in the whole country,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policy in South of Jiangsu, Jiangsu Province, Jiangsu Province, three places, the differences were found,to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n put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It is conducive to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operation system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Until 2015, the province has basically achieve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Key words: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South of Jiangsu Jiangsu Jiangsu Province; Comparative analysis;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国务院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试点。江苏作为老农保发源地,是全国新农保的试验区,2010年底率先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江苏经济区域可以划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部分,在对江苏三地新农保实施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分析,进而了解全国经济不平衡地区的新农保运行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提出解决措施。
一、江苏新农保发展现状
(一)新农保实施早
江苏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展新农保,苏南、苏中、苏北三地开展新农保的进度有所不同。苏南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以及镇江,苏州从2003年就开始新农保试点,其他四市均是从2006年左右实施新农保政策。苏中由泰州、南通以及扬州组成,泰州和南通新农保政策实施较早也较完善,扬州2009年才实行了新农保政策。苏北地区包括徐州、淮安、宿迁、盐城和连云港,基本都是2009年开始响应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实施新农保惠农政策。截至2015年,全省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新农保参保率高
2015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47.9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022.96万人。到2010年底,江苏省内新农保参保率就已超99%,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已接近100%,基本实现了适龄城乡居民参保与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
(三)新农保替代率低差异大
以替代率(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指标,2015年江苏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7亿元,人均1,778元,江苏农村地区人均年收入为15,069元。因此,省内新农保替代率约为11.80%。苏南新农保替代率大多在12%左右,以苏南常州为例,基础养老金补贴为每人每月210元,2015年常州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0,133元,替代率为12.51%。苏中新农保替代率大多在7%左右,泰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到100元/月,全年可得720到1,200元,农村常住居民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76元,因此,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替代率只有4.78%到7.96%之间。苏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替代率大多在8%左右,徐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80元/月,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11元,替代率大于7.49%。
二、新农保惠农政策的运行比较分析
(一)缴费标准
苏南地区除镇江从100元标准起步外,其他四市的新农保个人账户缴费标准明显高于苏中、苏北地区。以苏州为例,有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缴费档次,标准较高,有利于农民日后的生活保障。苏中和苏北的缴费档次均是从100元起步,且往年人们大多会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现在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普通农民最低缴费300元,经过测算,连续缴费300元,15年后,领取金额保守说来,约为147元,并不能起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二)政府缴费补贴及基础养老金标准
苏南政府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较高。2012年苏州市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950元,从2002年到2012年,十年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翻了近两番,被征地农民保障养老金等养老待遇均形成稳定的上调机制,同时,居民养老保险强化了政府主导,增加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苏南外来人口以户籍年限为界,以无锡为例,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具有市区户籍满6年,全额发放;不满6年的,按50%发放,满6年后全额发放。苏州也有相似政策。苏中、苏北则是按人均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市均有鼓励政策,例如淮安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60元,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鼓励人们多缴费长缴费,有利于日后的养老保障。
(三)养老金缴费分担比例差异
苏南各市均是个人承担50%左右的缴费比例,政府和集体共同承担剩余部分。苏中、苏北个人承担缴费比例明显升高,其中泰州个人承担90%,政府和集体共同承担10%。苏南养老金缴费水平较高,因此苏南各市个人承担金额仍高于苏中、苏北个人承担的金额,但是苏中、苏北由于本身收入水平较低,造成新农保养老金个人部分的缴纳,仍有较大压力。
三、江苏新农保惠农政策运行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养老保障差距大
根据江苏省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江苏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为32,538元,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为13,598元,经济收入比为2.39,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达到月均2,236元,而农村居民仅拿到148.17元,明显可以看出城乡差距过大。苏南的苏州、无锡等地由于养老金个人账户缴费档次较高,最终的养老待遇保障也较好,苏中、苏北等地仅仅依靠新农保养老金,则完全不能满足农民养老的生活需求。
(二)集体补助的普遍缺失
新农保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苏南地方财政大多可以进行支持,苏中、苏北各地集体补助这一模块普遍为空白状态,进行集体补助的村子相当少。究其原因:多数村集体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不愿补,二是无力补。大部分村集体的经济状况不好,部分还有债务,均存在经费不足的情况。由此,集体补助的政策一直没能真正付诸实施。
(三)各市养老金制度缺少衔接机制
省政府鼓励各地依照自身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实施当地的新农保政策,导致了全省13个地级市相互间的新农保政策千差万别。苏中、苏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大多数人会选择到苏南地区打工,这就导致很多人不能及时缴纳养老保险。部分人存在如果在打工地缴纳养老保险,将来回到家乡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的困扰。这种缴费标准、缴费责任以及基础养老金补贴的差异会影响人们参保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
此外,由于全省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城乡参保情况衔接不够紧密,导致少数人重复参保,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充分利用,违背惠农政策的根本内涵,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新农保政策的正常运行。
四、完善江苏新农保政策运行的相关对策
(一)加大城乡一体化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由于没有单位补贴,由个人出资主要部分而增加了缴费难度。国家应加大城乡一体化力度,增加对新农保的政府补贴额度,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苏中、苏北地区可以参照苏南模式,提高城镇化率,鼓励人们选择较高缴费档次,更好地保障日后养老需求。
(二)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集体补助主要依靠村集体的自身经济实力,国家应该增强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同时出台相关办法强制规定各地集体补助、补贴比例。苏南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外向型的园区农村经济已取得良好成果,极大地带动了农村的城镇化进程。苏中、苏北地区可以参照其经验,利用其矿产资源较丰富的优势,因地制宜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以壮大集体经济补助的实力。
(三)加强经办系统的透明化以及信息化
实行全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化,有利于各地市间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推行全省养老保险体系联网一体化,避免重复参保和影响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的事件出现。加强新农保政策的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便于农民全方位了解新农保的相关信息。
(四)对新农保基金进行有效统筹管理
新农保基金目前大多采用村集体收缴,难免存在资金流失的情况,为此需要加快建立全省资金管理网络平台,厘清政府、集体与个人的责任,拓宽运营渠道,与保险公司或者银行等理财公司合作以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同时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促进养老基金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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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