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垚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 401123)
物价变动下BT 项目回购基价调整的研究
肖垚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 401123)
目前BT(Build-transfer)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用普遍,考虑到BT项目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大等特点,本文选择研究回购基价的影响因素之一物价变动,在理论分析及文献研究基础上,剖析物价变动对回购基价的影响机理。结合工程实践案例,提出经修正后的调价原则及调价公式,并通过算例验证物价变动引起的BT项目成本的变化情况。
BT模式;物价变动;回购基价;影响机理;调价公式
BT项目回购基价是回购期计算投资收益的基础,由工程建设资金和建设期的融资费用构成[1],其中工程建设资金包含建安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图1所示)。
图1 项目回购基价的构成图
2.1 现存调整方法分析
2.1.1 现存调整方法综述
《FIDIC》合同中规定了两种调价方式:指数调整法和基本价格调整法[2],工程实践中还出现一种整体调价法。指数调整法即价格指数法;基本价格调整法即实报实销,利用施工过程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投标时的价格差额调整;整体调价法即一个调价公式适合整个建设项目的调价方法,现将其统称为价格指数法。
2.1.2 现存调整方法的优劣分析
仔细分析上表列出的两类调价方法及具体的使用案例,可以说是优劣各异。现选用“成熟度”“真实性”、“效率”三个维度分析其优劣。在选定的三个评价维度下,所涉及的价款调整方法各有利弊,下文将对其修正,力图找到最优。
2.2 新调整方法的研究
2.2.1 新方法提出的基础
新方法是以上文所述三个评价尺度的评判结果为前提,在指数调整法的基础上,对整体调整法进行修正,并对调价公式中的各参数重新规定,以达到准确计算工程价款调整额、减少调价公式的目的.假设每月计量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调整,使用的基本公式是:
式中:△P-当月需要调整的价格差额;P0-原始当月需支付额;A-不调价部分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现行价格指数;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基期价格指数
2.2.2 新方法使用的关键点
(1)确定可调因子
关于可调因子,特别是材料方面,部分省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各有差异,所以在此建议以占BT合同价款比例大的材料、价格水平变化大的作为可调因子,一般约定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此外还可以根据工程实际作相应补充,一般调价因子的数目不少于5个。
(2)确定参与调价的分项工程
根据BT项目工程实际,在划分分项工程的基础上计算出个分项工程的费用总额,根据占合同总额对的比例排序,选择占比大的分项工程作为潜在可调价工程,然后再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历史资料,综合确定可调价分项工程。
(3)确定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分为基期价格和调整时点的现行价格两种。目前,实际工程中对基期价格有两种选择:投标报价和投标截止日前28d的市场信息价;现行价格采用市场信息价。从“真实”、“科学”的角度讲,两者都采用市场信息价更合适。若基期价格采用投标报价,则容易受承包商不平衡报价和低价中标的影响,给业主带来损失,但采用投标当日的信息价样本数量太少,真实性不佳,所以建议采用投标截止日28d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为准。
(4)确定调价公式中的权重系数
建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各项可调系数的范围,然后在合同谈判时双方可用历史的可调因子的价格变动资料与货币的变动幅度拟合,选择最优拟合状态下的调整系数。假定每月调整一次价款,且招标文件约定的不可调部分的比重为0.15,可调因子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15、0.3、0.05、0.26、0.04,计算得各月综合调价系数1与相应时间段的月CPI拟合效果较差,现将可调因子的权重系数调整为:0.19、0.29、0.05、0.24、0.08,由此计算出各月综合调价系数2。
(5)可调因子消耗量的确定
对于那些监理履行+检查职责能而获得某可调因子的实际发生量,则调价时以此量为准;无法获得的以清单中的计量数量为准,若无计量数量,则以图纸计算为准;对于组成拌合料的材料以批准的配合比为准,确定可调因子的权重系数,如假设合同中约定了水泥、黄沙是可调因子,工程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且批准的配合比是水泥:砂:石子:水=5:3:8:2,承包商为了却选择同种标号但水泥和砂比重高的产品,这样就给业主带来了损失。
(6)确定调价时机
调价时机是当价格出现变动时,开始调价的时间节点。确定调价时机的前提是BT双方事先约定可调幅度x和可调幅度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调整幅度可参照政府文件或者BT双方谈判确定,计算方法采用100%>x。为了防止投标方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影响,应规定精确的调价时机,建议价格下跌时Ftn必须小于Fon。
以某城市的BT项目为例,分析不同时点发生因物价变动导致的价款调整对工程建设资金及融资费用的影响。假设项目建设期间总投资8.5亿元,合同工期12个月,建设期自有资金投资回报及银行贷款利息为7.65%,以季度为计算期。采用按季度支付进度款的方式,每次支付1.5亿元,预付款1亿元。合同约定可调材料有钢材、水泥、砂石、木材、水管,可调整幅度为±5%,某分项工程第一季度各材料补差情况(见表1),用修正后的价格指数法进行调整,且权重系数采用上文方法调整后约定为A:0.1,B1:0.31,B2:O.22,B3:0.15,B4:0.09B5:0.13。
(1)对工程建设费用的影响分析555305.3
(2)对建设期融资费用的影响分析
由物价变化对工程建设费用的影响分析可知,第一季度此工程建设费用变化总额为555305.3,投资回报率12%,因工程费用增加约555305,致使融资年融资费用增加约81920。
表1 第一季度进度款材料补差计算表(单位:元)
本文给出的物价变动下BT项目价款调整模型及使用中的注意点,一定程度上为BT项目回购基价调整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最后通过算例分析计算,将建设项目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与回购价款调整模型相结合,验证了BT项目价款调整对其回购基价的影响。
[1]林平,尹林,周金娥.BT模式下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对项目回购基价的影响机理及防范[J].土木工程学报,2010,43(7):124~128.
[2]杜林鹏,徐冀飞,李尧.国际工程调价方法及应用案例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11(7).
F285
A
1004-7344(2016)15-0264-02
2016-5-11
肖垚(1983-),女,重庆人,工程师,工程硕士,从事造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