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意见还要求,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热评】@2264125247:乡镇的老师终于看到希望了!默默地坚守乡镇无私奉献了那么多年,确实很辛苦,总算没白熬。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人民教师的尊重,对农村教育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