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记忆场所与空间活化的实践之道

2016-08-02 09:22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
杭州 2016年6期
关键词:活化场所文化遗产

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 王 晓



城市记忆场所与空间活化的实践之道

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王晓

城市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也是一个生命体。对城市的记忆因人而生,记忆依附于物件、时间、光线,流淌在情感中。人们通过熟悉的道路、标志物、老街、老树、老店找到安心和舒放,唤起记忆的场所大多是小尺度的,有人情味的。

城市记忆与场所精神

挪威城市建筑学家诺伯舒兹在1979年提出“场所精神”概念,指一种保存、唤醒、揭示城市记忆的空间。“场所”在某种意义上,是记忆的物体化和空间化,或可解释为“对一个地方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场所”的另一个特质是它的内容性。这并不仅指建筑物的内部或室内,它更是一种“大地之上,苍穹之下”的空间,包含了自然界中的地景(Landscape)。“场所精神”也指向着海德格尔所称的真理的在场,即真理的“敞开”。

城市文化记忆空间营造

城市物象和空间组织并不是简单的拼接行为,往往蕴含着意味,“场所代表什么意义呢?我们所指的是由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等组成的整体。这些物的综合决定了‘环境的特性’,亦即场所的本质。一般而言,场所都具有一种特性或者‘气氛’。”每个场所都表达了故事,与城市的历史、传统、文化、民族等主题密切相关,成为维系居民感情的“记忆空间”。城市文化记忆空间营造,即保留、保护这种物质形象和文化意义所构成的整体环境的行为。

基于地区活化与文化复兴的实践之道

城市是多功能的集合,只有文化的功能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并且能够相互助推之时,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计划才能真正落实。在现代城市中这样的发展模式又被称为“城市有机更新”。城市本身是不断更新发展的生命体,城市形态是在其自身历史中逐渐演化的结果。城市有机更新通过“小规模修复、传承、更新”方法,调适经济发展和文化遗产延续的关系,通过保护利用文化遗产改善城市的生活品质、文化特质、空间组织,实现旧区活化和文化复兴。

由二级历史建筑“活化”的“油街实现”艺术空间成为香港一个视觉艺术新地标

将文化遗迹登记为公共资源,激励公益性开发。目前文化遗产保护已从文物单体保护,拓展为对历史地区环境整体性的保护,“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一切有效的组成部分,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对整体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从历史环境完整性来看,许多未被列入保护名录的遗迹,具有特殊的地方感,携带当地人生活的记忆,又并非重大遗迹,善于活化可以将其转化成独特的公共文化空间。具体而言:(1)作为地方公共文化财产登记在册。(2)出台优惠政策和配套开发制度。(3)通过招标委托民间保护开发,再造文化记忆空间。

案例一:台湾公共资源开发最擅“小题大作”。

在台湾经常能邂逅许多“古迹”。以大陆的眼光看,这些“古迹”有点小题大作,因为不过几十上百年历史,但台湾最擅长的几乎就是“小题大作”。新北淡水被市民称为“臭油栈”的壳牌仓库,也经由专业文化团体运作,转型成为“壳牌故事馆”,后来与淡水其它数十处古迹串联,成为淡水古迹博物馆。台湾已经形成公共资源活化利用的稳妥模式,政府将不少湮没的古迹登记为“有形文化财产”,编列预算进行修缮,再标明未来经营的公益条件,委托社会团体经营。

从社区生活出发,活化城市传统记忆。古城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建筑格局和街巷组织,还包括生活方式和文化脉络的延续,漫步历史城市会发现角角落落有惊喜,可见城市文化空间生命的触须有赖于其中居民的创造。在古城传统记忆大多丧失的情况下,更应尊重传统技艺和生活方式。具体来说:(1)地方政府、社区合力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利用和景观营造。(2)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同业公会,进行传统记忆和产业教习和传承。(3)依托历史遗迹营造社区博物馆,发挥相当于传统祠堂、教堂的功能,成为公共交流和保持传统文化的空间。

案例二:京都古都风貌保护的社区营造模式。

京都的魅力,并不只是登临高处时所俯瞰的宏伟气象,亦体现为宜人的街道尺度。自清水寺步行到祗园新桥,随处可见寺院、神社、庭园,路旁则是一家家经营清水烧、京扇子、京果子等传统特产的老铺,这样人与历史和谐相处的城市景观,应当归功于历史保护的城市政策。战后,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市街地景观条例》,设立“历史的风土保存区域”以及“传统建筑物群保存地区”。日本的文物法对“民家”主人保护、修缮历史建筑进行规范和引导。而京都居民则纷纷用心把自己的家修得既古色古香,又融入现代化的生活。同业公会则组织漆器、陶器、织锦等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展示,乡土文化社团建设起小型博物馆、资料馆,文化遗产就此有了生生不息的生命。

以文化复兴型开发,促进地区环境增值。一切有形和无形的都在时间之手中脱掉光泽,而文化价值在时间中历久弥新。无论是旧区更新还是新区开发绝不是全盘拆除,还应对当地文化遗迹进行保护、修复和改造利用,以文化复兴型开发使地区环境获得更大的增值。具体来说:(1)将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文化景观等列入地区文化资源清单。(2)围绕地区文化资源的保护、修复和活化,进行文化复兴型开发,培育文化多样性。(3)发展混合型居住区,通过建设项目带动地区文化记忆空间再造,实现地区环境的升值。

案例三:香港善用历史建筑催化旧区发展。

香港的市区重建采用四大策略,即重建发展、楼宇复修、旧区活化及文物保育。尽管早期大规模的重建项目能有效地改善旧区,但规划师察觉到这种“破旧立新”的工程会对现有环境及区内特色造成影响,近年已较多采用强调可持续性的三大策略:楼宇复修可以延长楼宇的使用年限,减缓重建发展的迫切性;旧区活化及文物保育可以在无需进行大型工程的情况下“容旧纳新”;善用历史建筑以保存多元文化,刺激、催化整个旧区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提到的方法适用于具有一定文化价值的遗迹,且其保护利用不严格受限于“原真性”要求。至于具有重大考古和文物价值的文化遗产,其保护和利用则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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