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解析阎连科《生死晶黄》中大众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生命的漠视,并致使个体生命的消失后果,来寻求人存在于世的价值和尊严。
关键词:大众群体;个体生命;价值;尊严
作者简介:刘闪(1990-),女,汉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1-0-02
阎连科的《生死晶黄》发表于1996年《春风》第十期。相较于作者其他几部长篇小说,《生死晶黄》这部长篇稍显逊色,也没被过多关注。我想其原因大概有这两点:其一,这是一部军旅题材作品,本身视域狭小,很难再大众视野中得到较普遍的关注。其二,小说的整体布局刻意雕琢,因此在叙述人称的来回变换中有些混乱。当然,这是我的一人之见,有失偏颇之处,但是绝无恶意。尽管小说的文本写作上不尽人意,但是作者在小说中所呈现的对人的真情,对土地的依恋,对生活的无力之感是不容置疑的。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大鹏的年轻军人,从小失去双亲,与自己的弟弟鸟孩相依为命。偶得村里验兵征兵的机会,进入部队。本是高中文化的大鹏在部队里更加勤勉,取得了大学文凭,并担任副排长职务。应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军官,在一次意外的军事事故——核烈剂泄露,由于行为怯懦,表现不佳,被冠以“战场逃离罪”的臭名,革职离队,返乡务农。命运就这样从正旺的巅峰,一下跌进了深谷。如若生活就是在回乡务农的结果后安稳继续,大鹏的人生也不会如此坎坷,生命也不会结束的如此匆促。大鹏的悲剧命运,并不是如希腊神话中早已注定,而是大众群体人为的结果。
军队这一群体,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他们是有着大致相似的教养和一致的社会地位的。因此,当大鹏在事故中逃跑后,部队里的人都排斥他。“没有人再把他当成这个营队的一员,白天训练没有人通知他,夜里活动没有人去叫他,就连开饭的号声想过了半个小时,大家有的已经从翻唱擦着嘴巴出来,他若不去吃饭,似乎也没人想起大鹏还没有吃饭。”就这样,营队里没有人再惦念着还有大鹏这样一个人了。在军营大会上营长在宣读了开除大鹏的党籍和撤销他副连长职排长的旅党委决定后,拥护旅党委“双开除”决定的掌声如潮水般响彻整个营院。大鹏离开时,他多希望有一片战友为他送行,大鹏希望得到战友们的已经不是理解,而是仅仅是同情,就连他曾经帮助过的甘肃兵也有意躲避他。大鹏曾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却在一瞬间被这群体踢出,并对立。因为在这个大众群体里,有着一种难以消除的群体意志,那就是对荣誉的至高信仰,对牺牲精神的无上崇拜,这也是这个群里持久以来赖以生存的东西。部队里的每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作为群体中的一员,就是他们已经在崇拜和服从中,完全忽略了自身,进入了痴迷的状态。大鹏的行为与这普遍的信念和情感相违背,因此,他就要受到大众意志的一致敌对。
在此,应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曾经也是这个群体一员的大鹏,为何会违背这个群体的意志。首先,必须清楚的是人这一生物体,有着一条很贴切的“身体原则”——厚生恶死。这不是人性,这是本能。其次,大鹏上了十四年学,当兵七年。在部队里考了学。学的专业是核裂剂专业。俗话说“无知者无畏”,营长和旅长首当其冲,勇气可嘉。而作为三号地唯一一个核裂剂专业人员,只有大鹏清楚地知道一滴核裂剂的威力和危害,所以,没人能够理解大鹏在洞中逃跑的行为。他被定性为战场逃离犯也是必然,在这高度的统一的群体意志下,大鹏的生命是被完全漠视的。
如果说军队这一群体有着特殊的训练,才会有如此难以撼动的精神意志。那么选择回到家乡种地应是大鹏最正确的选择。
在部队被冷漠的大鹏回到了乡村。他想做回农民,种几亩地,春种秋收,娶妻生子,供鸟孩上学,给姑姑养老送终。
可老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鹏因犯战场逃离罪被部队“双开”的事情是和他一起回到家乡。村人们和部队的人一样,对核裂剂的危险性一无所知,他们同样不理解大鹏为何被一滴“黄水”吓得丢了前程。原本以为事情会被冲淡忘记。可是事实是他身上背负了罪名,他就再也不与村民们是一个整体了,他被分隔了出来。因此“常青时装店”女主人、村长、民政办办事员、姑姑、弟弟都在精神上蹂躏着大鹏。在没落的乡村,对传统事物、传统观念,有着更加绝对的迷恋与崇敬;他们对一切可能改变自身基本生活状态的新事物,有着下意识的恐惧。因此大鹏回乡,务农,就意味着要在自己的田地里分出一分两分给大鹏,自己的生活有可能因为这给出去的一二分地改变,而且变坏的可能性最大。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村民们不约而同形成了一个维护自己土地利益的群体,以默然鄙视的方式对待大鹏。甚至大众宁愿要大鹏变成痴傻,丢失生命,也不愿大鹏背负着“叛逃”的罪名活着回来,他们认为大鹏的这种行为,无疑给他们的带来的精神上的耻辱,所以他们打压、孤立大鹏,这种意识恰好与部队中的群体吻合。
正是这样两大不同身份的大众群体,将大鹏这个个体逼上绝路。他以为用生命能换回群体对自己的温存与原谅,一张字条与村长的一句话“大鹏这个人一辈子没出息死了也是没出息”,让人心寒到骨子里。
我不排除大鹏最终的死掺杂着些许个人因素,但大众群体对大鹏生命的漠视是大鹏之死的主要推动力。无论是部队里崇高的精神信仰还是乡村的传统意识形态,在孤立他的同时,又迫使他重新向大众群体靠拢,回归到大众群体之中。大鹏深知大众群体的力量,所以他明白如果他这辈子想要安稳的活着,就必须回到大众群体中去。当个体在选边站时,个体的自主性一定会被大众群体的力量所压制,致使个体自主性消失殆尽,个体的独特性被群体的统一性所同化。其产生的不良后果为大众群体对个体生命的漠视,个体生命的消亡。因此我说大鹏的实体生命实在比不上一种精神的虚幻,特别是在大众群体以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团体形式出现时,它所释放出强大的能量不可低估的,个体是难以抵挡的。我总都觉得不应该将人的某种行为做好与恶的评判。因为评判的标准是否公正公平,着实是更有待进一步商榷的。我们本身就生活在一个大的社会群体之中,我们推选出一些杰出人士组成决策中心制定法律规则,久而久之在在潜意识中形成道德准则。在考虑到多数人的利益下,我们认为其合理。在考虑到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必然有失公允。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那么,当人作为个体生命存在时,它的尊严和价值是什么?
阎连科就《生死晶黄》这部作品说:“最大的荣誉没有最小的生命大,最高的奖赏没有人的呼吸具体。死亡的最真切的表现,就是停止了呼吸,而人一旦停止了呼吸,还有什么是具体的、实在的?”作者的态度很明确,他珍视生命,重视生命,他只崇尚具有实在意义的生命,只感受到生命的活的不易与艰难,不曾感受到荣誉的闪耀与崇高。因此,他提出了人存在于世的价值与尊严究竟是什么的疑问,到底是生命本身自然而然的生息规律,还是被缚在社会文化状态下难以逃脱。在阎连科的写作序言中,我们会看到作家对于现实世界的绝望,作家内心的孤独,他希望通过文学来走出内心的困境,无论成功与否,在此我真诚地希望有人会在意人存在于世的价值与尊严。
参考文献:
[1]阎连科.生死晶黄[M].北京.云南人民版社,2013.3.
[2]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1.